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2003~2006   »论题组:3106  »上层 »主题组:32  2005.7.13 11:30:49   法华微信 注册
 呵呵,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地做细节讨论〖iamfisher〗(4.27 19:40) (11708)
 仅有悲心是不够的〖iamfisher〗(4.27 19:51) (11820)
 转贴:宗舜法师为“菩萨戒四条浅说”一文答念明居士〖片上〗(5.3 9:33) (12483)
 谢谢片上兄〖iamfisher〗(5.3 17:46) (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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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地做细节讨论
讨论的时候,不必预设对方的佛法程度,这样讨论容易心平气和地进行。

末学在宁静的西园寺参学时,看到戒幢研究所的黑板报多有初学佛子的学佛体会文章,真想有机会...去把那些板报抄下来给大家分享。

这里,在讨论的特定场合,我预设所有的参加讨论者都不是权威。即便引用到的戒幢研究所宗舜法师校正版的这篇文章也是如此,必须经过讨论。否则打语录仗而不作具体分析,就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宗舜法师“菩萨戒四条浅说”:
http://fahua.com/cgi-bin/forum/wiser.cgi?kd=wise&om=3106&ot=17

“。。可见,菩萨戒之说四众过,所指为犯戒之事,如娶妻生子、饮酒食荤等。此点,菩萨戒与声闻戒所说完全一致。

。。可见,如果向在家人说出家人的罪恶,能令在家人退失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所以强调宁可破坏佛塔、佛像,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指除比丘、比丘尼以外的)说比丘等犯戒之事。否则,说过者如同破佛法身。有关声闻戒相关之戒条,其犯相、犯缘、制意、开缘等,《四分律》、《摩诃僧祇律》等均有明文。由于比丘戒的内容,未受者不便知悉,特将相关内容附录于后,供受具者参考。

。。”

在我看来,“不说四众过(其实上文此处主要是指出家二众)”的意旨,上面这两段已经很清晰明了。宗舜法师在“不说四众过”这一部分的最后,还特别谈到破(谬)见的问题:

“对於破见问题,刘宋/求那跋摩译《菩萨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明确说: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不应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名菩萨第八重法。(8) 

  依《菩萨善戒经》所说,对於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关于这一内容,我们另行讨论),不能与其共住,当远离。而且,对於这种行为了解确实之后,还不能向其他人赞叹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的其他德行(诸如持戒、造像、印经等等功德),以免他人误认为有德者而不加简别,去亲近学习,造成邪见传播、贻误众生的后果。所以,对於错误的见解,不管是谁说的,都应该驳斥。这样做不仅不犯菩萨戒,而正符合菩萨戒的精神。与此相应,菩萨对于如法的善行,当随喜赞叹,否则也是违背菩萨戒的。”

我赞同,在说明应该“不说四众过”的同时,也应明白“破(邪、谬)见”的必要性。

但我认为(就上文而论),宗舜法师在此段似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当经律上强调“不说四众过”的时候,是基于我们大部分是凡夫---很可能在对待不如法情况时的反应也包含不如法的部分---这个情况(出家人或也是凡夫,甚至如上所说,圣贤也可能有过失)。所以,做破斥时,应该非常谨慎。

分析如下:

一方面,我们在看到不如法的情况时,很容易生起嗔恨等烦恼,并由于强烈的护法愿望而在破斥时做得不够妥当;如,在对被破斥者产生愤懑的情况下去宣说他人的过失(尤其是看到出家众的过失),这种愤懑本身并不是如法的;即使破(邪)见方面确实有理有据,也不能认为你的破斥时针对被破斥者的愤懑情绪是如法的。尤其当包含愤懑的情况下强调“破邪谬见”的必要性,这显然是偏堕于有失清明,尤须注意。

另一方面,初学者的信心往往建立在不很圆满的立基上。不说四众过(特别是不说出家二众过),正是因为“强调宁可破坏佛塔、佛像,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指除比丘、比丘尼以外的)说比丘等犯戒之事”(上文所说),而护持初学者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比如,因为因缘相契,不少人由于看到听到净空法师或某些居士相关净土说法的相状、资料,而生起对净土的尊敬、初步信心。您可能会觉得很不幸,本人就是其中的一个。但是,本人看到,在净空法师的说法数量很多,我当时所见的却没有全部都充满这些错误。我注意到,您在那篇批判文字中,把夏莲居黄念祖等居士也和净空法师一样列入邪师邪知识名单。这些居士在大部分学净土的佛子眼里,确实是有修学的善知识,但并非佛陀,确实有不圆满的部分。因为受益于这些善知识、法师而对佛法产生信仰的人(您说有没有这种佛弟子?)看到这种“...列入邪师邪知识”的做法时,不管是初学者还是久学者,大多或尚未证空性慧、得一心,那么,会否有可能心生烦恼而退失信心?如果您说是,那么学佛者的法身慧命当然最要紧,但是初学者因人而来的信仰也应该照顾。也就是说,具体行为可以做得更妥当一些。

第三个方面,破(邪/谬)见,确实不应该由佛门外的人来进行,而是最好由佛门内德高望重的大德按教证二轨如理如法地进行。在这个角度,您文中所引的去浊扬清的文章,我们学佛的人确实应该赞叹,因为这是种护持正法护持学佛人慧命的行为。就我们自己来说,我们自己也可以随力随分地适当宣说。但同时要注意,这种宣说破斥需要谨慎地进行,因为如果破斥夹杂着自己的过失,那么这过失并不依赖于好的初衷就会全部免除。在这个方面,个人更欣赏永嘉仁波切的开示,照顾得较为全面,在下颇为赞叹:
http://fahua.com/cgi-bin/forum/wisdom.cgi?kd=wise&om=2393&ot=1

“回答:这时候如果直接去批评指出这些问题,当然有一大堆的争斗,不团结出来.所以不应该直接说这位法师讲的不好.可以说另外一部经论里有这样的说法,这样说似乎应该更正确一些.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来讲.在这些我们了解的地方,可以多给别人解释,但最好不要直接说你们师父讲错了.这样的话说出来,别人不会接受,也帮不上他们的忙,甚至还有反效果.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对方师父对错都不要提,而是直接把正确的解释出来.这样会更有利益.

...不但是出家人,即使是在家人,也不应该随便讲别人不好不对.这是说大家要互相尊重.有时候看到一个人也许很坏的样子,但是说不定他是已经成就的人,但我们因为业障却看不清楚,而因此产生很多诽谤的口业.所以最好不要随便去批评别人,不论对方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

...有些人就象这样,外表虽然看起来普通或者有缺失,当内心里却是有菩提心的成就者,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如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不应随便批评其他人,以免不小心造下口业.佛陀曾经说过一句话,看到坏人的时候,不必去反对他,而是自己努力不去作坏人.看到好人的时候,也不必羡慕他,而应自己努力去作好人.能这样作,我们看到坏人时内心里那种很强烈的反对他的嗔恨和不平的心就会变小了. ”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如此”~~~也许有人确实有过失,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增上我们的舍无量波罗蜜---舍弃贪嗔,也是不容易的。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7 19:40:03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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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悲心是不够的
仅有悲心是不够的


可见,仅有悲心是不够的,按照经论所说,舍无量心是比慈无量、悲无量心、喜无量都更高的智慧。

藏传关于菩提心的修法次序:

“菩提心之内涵主要是四无量心:分四:舍无量心,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 如果没有先修舍心,那么慈心与悲心会偏堕一方,不能够清净,也就是“悲魔”或”爱见大悲“所控!所以首先从舍心开始修。 所谓的舍心是指舍弃嗔恨怨敌、贪爱亲友,对一切众生无有亲疏、爱憎,平等对待之心。此舍心乃四无量心之基础!于此上方可修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否则发心与世间父母对儿女之慈悲心无别----未舍贪爱!”

南传的四无量心:

“我们不能说禅修只是在修行解脱道,因为菩萨不但必须禅修,而且他的止禅与观禅都必须修行到非常高的境界。你应当还记得十波罗蜜当中的一项是出离波罗蜜,出离波罗蜜的颠峰就是证得禅那。慈波罗蜜及舍波罗蜜也是在以无边宇宙中一切众生为对象,而证得慈心禅及舍心禅时达到颠峰。你也应记得十波罗蜜之一是智慧波罗蜜,而行舍智就是菩萨所必须达到的最高智慧与平等舍。如果不禅修的话,菩萨如何能达到行舍智呢?
再者,当一个人精进地禅修之时,他正是在修行精进波罗蜜。他必须在持戒清净的基础上,付出强大的耐心与决心来禅修。因此,禅修之时他正是在积聚许多种波罗蜜。从《本生经 Jataka》的故事里我们可以了解,在我们的菩萨出生为人的许多生当中,他都精进地禅修,尤其是修行慈、悲、喜、舍四梵住、十遍禅、八定及五神通。因此,很清楚地可以知道,不仅想要证悟阿罗汉果的人需要禅修,菩萨也必须禅修。”

~~~“你也应记得十波罗蜜之一是智慧波罗蜜,而行舍智就是菩萨所必须达到的最高智慧与平等舍。”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7 19:51:46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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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宗舜法师为“菩萨戒四条浅说”一文答念明居士
后学对宗舜法师一段话的看法
http://bbs.jcedu.org/dispbbs.asp?boardID=7&ID=4591

为“菩萨戒四条浅说”一文答念明居士
http://bbs.jcedu.org/dispbbs.asp?boardID=7&ID=4600

念明居士慈鉴:

我偶尔来论坛看看,一般时间不会很密集,而且也没有直接在论坛上发过帖子。听说论坛搬家了,这才进来。所以今天才读到您的帖子,如果回复太迟了,望能谅解。
首先感谢您阅读拙文。那篇文章,是我个人学习菩萨戒的一点心得,也是当年和一些居士讨论“某些问题”后的结果。既然您有疑问,我愿意和您探讨,大家共同增上。

您的原文:
再看第二段.这里有三点我想说一下:
其一,这段是全文结尾,是语气最为强烈的一段,但目标却反而模糊了下来:"某些问题"。
究竟范围如何?在没有明确说明之前,就用强烈语气的句子,是否妥当?一旦针对的是"某些问题",则无论怎么说都不过分的。

敬答:“某些问题”指的是净空法师所说的,只要不喝醉,就可以饮酒、佛陀活在今天会鼓励我们天天吃大蒜防癌等问题。我对菩萨戒四条的解说,起因是这个,深入讨论的是,如果某些法师讲法有错误,我们能不能指出。因为一说法师讲错了,就有人说这是“说四众过”,甚至是“谤僧”等等。至于语气,没有经过当年论坛上激烈辩论的人,是体会不到其中的无奈甚至悲愤的。时过境迁,说这些都是所谓“剩语”、“葛藤”。只是文章乃是当时写的,算是心路历程之一种吧,我是“雪上偶然留指爪”,希望居士“鸿飞哪复记东西”。

您的原文:
其二,"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都可以拿出来讲",这没错.但具体到某位法师,佛陀曾明确指出:"若见法师。实破戒者。不得生嗔。尚不应说。何况耳闻而得说耶"(语出 《谤佛经》).
这两句话矛盾吗?没矛盾.因为宗舜法师的"因果不是拿来吓唬人、不许人开口的。"这句话针对的是"因果",没有针对佛陀的话。而具体到对某法师时,佛陀曾明言:"不得生嗔。尚不应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要开口.如来留下了相关处理方法,但都不是由白衣来做的.

敬答:《谤佛经》所说,仍是指说法师“破戒”事。我说的都可以拿出来讲,指的是“破见”事。没有矛盾,因为不是一回事。
我说的“因果不是拿来吓唬人、不许人开口的”这句话,不是针对因果的。它的意思是说,因为有些人动不动就说,要讲因果啊,要堕地狱啊,不能说某某法师讲法有错误啊,所以我才有彼一说。
您说的“而具体到对某法师时,佛陀曾明言:‘不得生嗔。尚不应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要开口.如来留下了相关处理方法,但都不是由白衣来做的.”还是混淆了破戒与破见的不同。如果是破戒的事情,不仅白衣不能说,出家众也不能说。反之,如果是破见的事情,白衣也好,出家众也好,都是可以说的。

您的原文:
其三,"如果斤斤计较于个的得失利害,不以圣教三宝为念,听任邪说横行,根基既毁,大厦何存!这样的人,说修大乘,其实不如二乘。"有同修看了这话就马上奋起护法了,其他暂时不谈,但具体到对破戒比丘行动时,要注意结合佛陀的话:"如是破戒恶行苾刍,一切白衣,皆应守护,恭敬供养。我终不许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闭牢狱,或复呵骂,或解肢节,或断其命"(语出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第二》 十轮品第二)
"若有挑拔一切众生眼目罪聚。若以嗔心。看法师者。所有恶业。过彼罪聚。若断一切诸众生命所有罪聚。若有于法师。生于恶心。迳回面顷。所得罪聚。彼前罪聚。于此罪聚。一百分中。不等其一。于千分中。亦不等一。于百千分阿僧祇分。若歌罗分。若数分中。不等其一。于譬喻分乃至忧波尼沙陀分。不等其一。何以故。若谤法师。即是谤佛。"(语出 《谤佛经》)
如果要依宗舜法师的话去护法,必须先做到佛陀和宗舜法师的话都不违背,才有护法的资格.

敬答:还是那个问题,您混淆了破戒与破见的不同。您引的《十轮经》打头就说,“如是破戒恶行苾刍”,是不是?我的那篇菩萨戒的学习心得,自己感觉其实没有什么“宗舜法师的话”,都是“佛陀的话”。首先申明,不是我妄自尊大到以为我说的即是佛说的,我只不过是依据经论进行了一番归纳整理和白话阐述而已。如果真有什么“宗舜法师的话”在内,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我写文章必需要的文字叙述,第二种肯定是某种错误的知见。所以,您说的“如果要依宗舜法师的话去护法,必须先做到佛陀和宗舜法师的话都不违背,才有护法的资格”肯定是不成立的。

您的原文:
“总之,宗舜法师痛砭时弊,悲心切切,文章富有感染力,是没有大问题的。但有同修在响应实行的时候,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实在不是法师之过。佛陀不许说僧过恶,是有其无尽深意的。具体请参考《谤佛经》及《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等经典。希望同修以后护法时,除了记住法师的话外,千万记住佛陀的话,都不要有丝毫违犯,万一出现冲突的情况,一定要以世尊的话为依归。能如此,乃众生之幸,佛门之幸 。

敬答:多谢您对我文章大方向的肯定。至于说到“有同修在响应实行的时候,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是不是我的过,就得具体分析了。如果是错解我文章的意思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实在不是法师之过。”如果正解我文章的意思还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就得认真的再检讨一下了。可以让那些同修和我具体交换意见,如果是因我错误知见引导而致,我不仅要检讨,还会公开澄清和忏悔。

补充一句,田笑居士的话理上不错,只是要注意的是,我们凡夫虽然很难生起真实的出离心和菩提心,但是可以从“相似”的发起。经过长时间的熏习,如染香人身有香气,终究是会有真实发起的那一天的。
而今天,有一些人和一些法门故意夸大发菩提心的难度,将发心变成一种不可能的行为,这不仅是对经教的歪曲,更是对慧命的破坏。从世俗菩提心的角度讲,发愿菩提心仅仅只要生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意乐,即为发心。再进一步才是行菩提心的受菩萨戒。至于发契合空性的胜义菩提心,原本就没有对我们凡夫这样要求。就像菩萨戒中要求布施头目脑髓一样,这是对地上菩萨的规定,我们不要害怕。

再次感谢二位居士的帖子,也希望我的回复,能解除念明居士的疑惑。祝愿:
吉祥如意!

宗舜敬复 2005年4月30日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5.3 9:33:21    来自:人间  

(3106-71)  显示次数:12483(11987+496)     查看片上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71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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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片上兄
我前些天也看到那篇主帖,当时没看到宗舜法师的回文。
谢谢片上兄的转贴。

如果有可能的话,会在将来向宗舜法师私下请教的。
:)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5.3 17:46:07    QQ:12205397  

(3106-72)  显示次数:12418(12095+323)     查看iamfisher的所有文章 给iamfisher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72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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