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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相互容忍,才能世界和平
世界各宗教保持存在会议

后学出席世界各宗教保持存在会议,从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七日在新德里Inter-Continental五星级大饭店举行。各宗教领袖及代表有一百七十多位参加,包括西藏达赖喇嘛、印度总理Sri. A. B. Vajpayeeji、前总统Sri, R. Venkataraman都光临致词,大会除讨论三大主题外,意义最大影响最深远的是成立一个起草委员会,研议世界各宗教保持存在的条文,设委员七名:
主任委员:Sri. R. Venkataraman(前总统)
委员:Sri. Swami Dayananda Saraswati(印度教高僧,大会召集人)
Bawa Jain(世界宗教和平组织秘书长)
Dr. L. M. Singhvi(大法官)
Dr. M. P. Narayanan(教授)
Rubbi A. Soetendrop(犹太教)
Pastor Joseph Chen(一贯道)
其条文如下,供作修办道遵循之法则。

世界代表会议为保存宗教多元化的草案决议

* 联合国共同人权宣言第十八号条款宣布宗教自由为基本人权。

* 此人权宣言也包括自由改变个人宗教或信仰,宣扬个人宗教或信仰的教义、教规、礼拜和仪节等方面。

* 第三十号条款宣布,条款的内容,任何一部份都不能被任何国家、团体或个人用来从事任何破坏宗教或信仰的权利和自由的活动。

* 根据这些条款,宗教自由不赞同藐视任何宗教信仰,让人改变信仰,公开胁迫、诱导、用金钱或其他方式来改变他人宗教或信仰和教规。

* 也不赞同宗教信仰者不接受其他宗教信仰,并认为他们根据其他宗教经典所示有必要改变异教信仰者来信仰宗教。

* 改信宗教计划或明或暗地藐视其他改信宗教者。

* 改信宗教计划涉及强迫、恐吓等行为,制造不同宗教团体的不和谐。

* 此计划引起改信宗教者离开本身的宗教信仰及家族传统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伤害。

* 强迫他人改信宗教是一种侵略其他宗教及信徒的破坏行为。

* 改变他人信仰行为破坏无数文化、文化遗产和人类智慧。

* 我们知道有无数教士和人民,并不赞同改信宗教。

* 改信宗教的未成年人,在任何国家都不能被视为合法。因为未成年人不能行使选择特定宗教的权利。

*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十六、十七日,在印度新德里参加保存宗教多元化的世界代表会议之各宗教领袖一致决议,宗教自由是信仰宗教的自由,不受国家、个人、团体,包括任何宗教团体的干涉。

* 强迫已有信仰的个人或团体改信其他宗教是对个人、团体及宗教信仰的暴力。

* 保卫个人的宗教信仰不受他人役使,而改变宗教者不能被视为原教旨主义者。

* 最后我们一致决议要求各宗教信仰的相互尊重,有必要要求国家立法通过适当的立法,确保异教通婚生
子女的未成年人或其他情况下不被迫改信宗教。

* 要求停止让他人改信宗教行为,是不合乎宗教间的相互尊重。

* 要创设一国际组织称为‘全球保存宗教多元化委员会’各宗教领袖致力于保存多元化。

* 关于委员会的组成、功用等,进一步的决议将会在会议中再作拟订通过。

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妙善  2002.12.20 14:37:53    来自:觉慧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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