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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莲舟论坛关于“有情和石头”的讨论。
>人为什么不能做石头?有情能否变成无情,如木石之类?
>如果是为了去除烦恼,解脱痛苦,做石头也是一种解决方案啊,
>为什么错为断灭见?

“小妮子儿”善知识关于有情与石头的提问很有意思,我觉得这
个问题其实和很多佛法的基本问题都有联系,确实值得我们好好
探讨。

在讨论以前,我们得先搞清一些概念。首先什么是“人”或“有
情”?前些时候也有齐春美善知识提出动物植物的差别。后学个
人以为,无情与有情(如人和石头、动物与植物)的差别,在于是
否有一个“我执”于该物体上面。也就是说,我们通常会执我们
目前业报下这个五蕴身心(色、受、想、行、识)的相续是“我”,
但是不会也很难执取某块石头是“我”。

就究竟说,我们都知道佛法主张“无我”、“无自性”,也就是
说我们凡夫所执取的“我”其实只是五蕴的因缘相续,并不存在
一个有自体的“我”。当然,我们可以给这个五蕴的相续一个假
名即“我”或是“你”,但是这其中并没有一个实体存在。我们
凡夫因为无明总是把假名执为实有,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我执。

仔细分析“我执”是件很有意思的问题。这里,主要想讨论“我
所”的界定。我们既然执取在五蕴的相续中有一个我,就必然会
进一步分别,在世间万法中,哪些是属于“我”的那部份,对于
这些东西,我们执着的深些。我们所执着的“我所”的范围是会
随条件和我们执着的程度发生变化的。举几个例子如下。

古代有个“天下由来轻两臂”的说法。从国王来说,他的“我所”
很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就是说他的我所从某种程度上一直
扩展到他的统治区域。但是,如果拿砍掉两臂来交换,国王多半
要留两臂而非天下。也就是说,在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国王的
“我所”有主次之分,天下虽重要,尚不及身体的两臂。

我们骑车或开车也都有这样的体会。一辆自行车、三轮车、汽车
普通摆在那里,你会觉得它是“我”吗?当然不会。但是如果这
个车是我的私人财产,那么它就变成了“我执”的一部份。再进
一步,当我全神贯注骑车或开车的时候,“我所”就会扩到车子。
比如说,和别的车相撞了。我往往会说某辆车撞了我,而不是说
撞了我的车,可见,“我所”在这个时候不自觉地从身体扩大到
了外物的车。打电子游戏特别是角色扮演游戏(RPG)是一个相似
的例子,我们扮演的主角胜利了我们会高兴,失败了我们会生气。
这也一样是“我所”的外延。

再看看“我所”减少的例子。无色界的天人,因为他们禅定力的
修行,他们已经不再执取色身为“我”了。当然因为没有根本断
除“我执”(自性见),他们还有对“我”的执取,有一个极微细
的念头(本身可能体察不到)在那里相续,以此为“我”。

从中观的角度看,世间万法,无非是相似相续的众多因缘之显现,
因缘所成法,特点是无自性而有作用。从某种角度说,石头的缘
起和身心的缘起和平等的。如果我们真正实证无我,那时我们也
可以说这个“人的身体”和石头是平等的,所谓平等是说它们都
是因缘所生法、缘生缘灭,都不应该是“我执”的对象,并非说
它们的作用功能也一定是完全平等的。但是,那时候既然已经没
有了“我执”,连这个身心都不再执取“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再去执取某块“石头”是我呢?

成军  2001.7.11 4: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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