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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注版,各位请留意!
取中也是初学者,只能介绍一些资料供您参考:下面是修学大乘佛法的初级知识,如有兴趣,以后还可介绍一些。
(如果是这类的邪见,那就敬谢不敏了,不用再贴了)
《大乘学前普度法》第一品

1. 何为大乘学前普度法?
答:佛法有大、小乘两种,学习大乘佛法之前称为大乘学前,学习大乘佛法之前的人称为大乘学前人。需要大乘学前人修学的一些佛法内容称作大乘学前普度法。


(驳注:未曾听闻佛教中有大乘学前人之概念。另
(一)在阿含经,尊称佛陀之教说为‘大乘’。

 (二)大乘、小乘之语,系释尊入灭后一段时期,大乘佛教兴起后,由于大、小乘对立而起之名词。一般而言,系大乘佛教徒对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之贬称,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场来看,大乘并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发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础。

 (三)小乘视释迦为教主,大乘则提倡三世十方有无数佛。小乘仅否定人我之实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实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脱为主要目标,故为自调自度(调指灭除烦恼;度指证果开悟)的声闻、缘觉之道。大乘认为涅槃有积极之意义,乃自利、利他,两面兼顾之菩萨道。

 (四)小乘中,有阿含经、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论、六足论、发智论、俱舍论、成实论等论。至于大乘,则有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经,以及中论、摄大乘论等论。大乘教徒虽承认小乘三藏之价值,然以为不如大乘经之殊胜;而小乘教徒则不以大乘经论为佛说。

 (五)大乘所以殊胜之理由,菩萨善戒经卷七与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一皆曾列举七项,世亲之摄大乘论释卷六亦曾举出十一种理由。菩萨善戒经所说之‘大乘’,要义如下:根据十二部经中之最上者毗佛略(梵vaipulya ,方等)之教法(法大),发菩提心(心大),领解其教法(解大),以清净心(净大),具足菩萨之福德与慧德(庄严大),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时大),具足相好而得无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门之核心要义。

 (六)印度之大乘,有中观、瑜伽二系统以及后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约一世纪至五世纪,集中阐发‘假有性空’之理论,逐步形成由龙树、提婆创始之中观学派。(2)中期大乘,约五世纪至六世纪,出现以说如来藏缘起与阿赖耶识缘起为特点,集中阐发‘万法唯识’之各类佛经,从中形成由无著、世亲为始祖之瑜伽学派。(3)后期大乘,七世纪以后,佛教义学逐渐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纪初在印度绝迹。而由印度本土传出之大乘佛教,属北传佛教。

 (七)在我国,根据大乘诸经论所创之多数教派,如三论、涅槃、地论、净土、禅、摄论、天台、华严、法相、真言等为表示自宗之优越,而对大乘经典作种种分类与判断。例如,真言宗分显教、密教;华严宗及天台宗分权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别说’之教)、实大乘(大乘中之真实教,主张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复有分有相大乘、无相大乘二种;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说法。

 (八)我国及日本现行之佛教,均属大乘。

 (九)缅甸、泰国之佛教属古来之上座部系统;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则属大乘系统。

 (十)天台宗将小乘经律论三藏称为三藏教(藏教)(华严宗则称之为小乘教)。又认为小乘中有‘有门’(发智论、六足论等)、‘空门’(成实论)、‘亦有亦空门’(昆勒论,此论未传我国)以及‘非有非空门’(迦旃延经,此亦未传至我国)等四门,称为小乘四门、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义,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质为真如理性)、随乘(随应对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证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说,依次相当于真性、观照、资成等三轨。[法华经卷二譬喻品、大宝积经卷二十八大乘十法会、放光般若经卷五叹衍品、金刚仙论卷二、入大乘论卷上、法华文句卷三下、大乘大义章卷下、大乘义章卷一、摩诃止观卷三下、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本](参阅‘大乘经典’828 、‘小乘’925 、‘教相判释’4602、‘昆勒门’5911)

2. 什么是佛法?
答:佛家对宇宙、人生及宇宙中不同生命的论述称为佛法。它无所不包,无所遗漏。它是一个圆满的理论,能够将宇宙、人生及宇宙中不同生命的奥秘讲清楚。

驳注:【佛法】
佛所说之教法,包括各种教义及教义所表达之佛教真理。成实论卷一举出六种‘佛法’之同义语,称为佛法六名,即:(一)善说,如实而说。(二)现报,使人于现世得果报。(三)无时,不待星宿吉凶而随时得修道。(四)能将,以正行教化众生至菩提。 (五)来尝,应当自身证悟。(六)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又佛法为佛教导众生之教法,亦即出世间之法;对此,世间国王统治人民所定之国法,则称为‘王法’。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有关佛法与王法之关系,因时因地而异,有以王法而护持佛法、推动佛法者,如阿育王、迦腻色迦王、梁武帝等;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乃至摧毁佛法者,如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之祸。此外,佛所得之法,即缘起之道理及法界之真理等;又佛所知之法,即一切法;以及佛所具足之种种功德(十八不共法),均称佛法。故知,广义而言,‘佛法’一词,包含极广,上记之外,举凡诸法本性、一切世间之微妙善语,乃至于其他真实与正确之事理等,皆属佛法。然狭义而言,则一般所说之佛法多指佛所说之教法。[杂阿含经卷二十、法华经序品、金刚般若经、大宝积经卷四]


3. 何谓佛?
答:佛是古印度语(梵语)佛陀的简称,大觉悟的意思,即对宇宙、人生的觉悟。对宇宙、人生的圆满觉悟、大彻大悟者称为佛。

驳注:【佛】
梵语buddha 之音译,巴利语同。全称佛陀、佛驮、休屠、浮陀、浮屠、浮图、浮头、没驮、勃陀、馞陀、步他。意译觉者、知者、觉。觉悟真理者之意。亦即具足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如实知见一切法之性相,成就等正觉之大圣者。乃佛教修行之最高果位。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三者,凡夫无一具足,声闻、缘觉二乘仅具自觉,菩萨具自觉、觉他,由此更显示佛之尊贵。对佛证悟之内容,诸经论有种种说法。对佛身、佛土等,各宗派亦各有异说。但大乘则总以‘至佛果’为其终极目的。

 称赞佛之功德有种种异名,即如来十号,或一切知者、一切见者、知道者、开道者、说道者,或世尊、世雄(断世间一切烦恼之雄猛、雄健者)、世眼(世间之引导者)、世英(世间优秀者)、天尊(五天中之最胜第一义天),或大觉世尊(简称大觉尊)、觉王(觉皇)、法王、大导师、大圣人、大沙门、大仙(大仙,仙人中之最尊者)、大医王(如应病与药之名医,应心病而说法者)、佛天(五天中之最胜第一义天)、佛日(比喻佛为太阳之语)、两足尊、二足尊、两足仙、二足仙(以上四名为二足生类中之最尊者之意。又二足即具足愿与行,或福与慧者之意)、天中天(诸天中之最胜者)、人中牛王(比喻佛为牛王之语)、人雄师子(人中之雄者,恰如兽类中之狮子)等种种异名。

 佛为能化之人,可教导我人,故称之为能人;由是阿弥陀佛即称为安乐能人(安乐世界之能人)。另有以能人为能仁,能仁即释迦之意译;故又借释迦佛之名,遍指一般殊胜之佛。佛所特有之殊胜德性,具足于其身者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此外尚具有十力、四无所畏及十八不共法等殊胜之能力。又,佛有七项殊胜功德超越常人,称为七胜事,或称七种最胜、七种无上,即身胜、如法住胜、智胜、具足胜、行处胜、不可思议胜、解脱胜等。佛之定、智、悲均为最胜者,故称大定、大智、大悲,配于断德、智德、恩德等三德,合称为大定智悲。

 过去世所出现之佛(过去七佛、燃灯佛等),称为过去佛或古佛。未来将出现于娑婆世界之佛(弥勒佛),则称后佛或当来佛。早期,佛系指历史上之佛,亦即指释尊而言。其后复产生过去七佛之思想,而后更有未来佛与弥勒佛之产生;今于释尊与弥勒二佛之间,别有无佛之世。小乘认为现在世不可能二佛并存,至大乘佛教时期随其世界观之扩大,认为于一时中有多佛并存。例如,东方有阿■佛及西方有阿弥陀佛,同时在现在他方世界,复有无数(如恒河沙之数)佛存在,即所谓十方恒沙诸佛。故一般以小乘为一佛说,而大乘为多佛说。

 小乘中之大众部则认为,其他三千大千世界,同时有其他诸佛存在,故主张‘一界一佛,多界多佛’之说。有部则主张多界一佛说;此时之‘界’,系指三千大千世界而言。此外,三世诸佛指过去庄严劫之千佛、现在贤劫之千佛以及未来星宿劫之千佛,合三劫为三千佛;其佛名出于三劫三千佛名经,佛名会即指据此经之说而行之法会。又,入佛道之因缘,称为佛缘。[杂阿含经卷十二、卷二十、新华严经卷四十二、千佛因缘经、贤劫经卷八叹古品、大般若经卷三六五巧便行品、首楞严三昧经卷上、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二、大智度论卷九、卷二十九](参阅‘如来’2346、‘佛土’2609、‘佛身’2629)

4. 为什么要学习佛法?
答:了解宇宙、感悟人生,寻找解脱自在,最后成为一个逍遥、解脱、自在、圆满、觉悟之人。

(驳注:这只是初步。)

第二品

5. 人为什么得不到解脱,也就是说人被什么所缠缚?
答:人被缠缚不得自在的原因,主要有两点:(1) 执著于情;(2) 有很多其它执著心。这两点使人产生了无穷的烦恼,被烦恼缠缚,从而不得解脱。去掉这些执著,人就能够得到解脱。

驳注:只因妄想无明,故有所缠缚。

6. 执著于情,为什么不能得到解脱?
答:情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自己的爱与恨,符合自己心意的就爱,不符合自己心意的就恨、讨厌。然而人生在世,不如意的事常十有八九,因此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生活得很苦,主要表现在:
(1) 求不得苦:自己喜爱的人或事物往往追求不到手;
(2) 爱别离苦:自己喜爱的人或事物却偏偏与自己分手;
(3) 怨憎会苦:自己讨厌的人或事物却偏偏与自己相会见面;
(4) 五阴炽盛苦:五阴指人的身心,由于人有情在,使得人的身心经常焦虑不安,烦恼痛苦重重,积劳成疾,日渐衰老,甚至生命很快结束。
因此,人在情网中很难得到解脱,只有斩断情网,才能从中跳出来。



7. 各种执著心为何障碍人得到解脱?
答:人得以解脱,就是符合了宇宙的特性,从而具有大自在,不被一切所束缚,但又不束缚一切。宇宙的特性我们称之为佛性,因为佛性不执著于一切,所以我们应逐渐去掉对情及其它各种执著心的执著,提高自己的心性,从而了悟佛性。

驳注:【解脱】
梵语vimoks!a(音译作毗木叉、毗目叉)或 vimukti(音译作毗木底)或 mukti,巴利语vimutta或 vimokkha 或 vimutti。又作木叉、木底。意谓解放,指由烦恼束缚中解放,而超脱迷苦之境地。以能超度迷之世界,故又称度脱;以得解脱,故称得脱。广义言之,摆脱世俗任何束缚,于宗教精神上感到自由,均可用以称之。如从三界束缚中获得解脱,分别称为欲缠解脱、色缠解脱、无色缠解脱。由修习所断烦恼之不同,可分为见所断烦恼解脱、修所断烦恼解脱等。特殊而论,指断绝生死原因,不再拘于业报轮回,与涅槃、圆寂之含意相通。

 佛教原以涅槃与解脱表示实践道之终极境地,其后乃逐渐形成种种分类而加以考究。例如:有为解脱(指阿罗汉|得解脱者|能明白了解心之作用,即胜解)与无为解脱(涅槃),或性净解脱(指众生本具离烦恼之清净本性)与障尽解脱(由于现实之烦恼污染本来之清净,故今断其烦恼而得解脱),或心解脱(指心离贪爱)与慧解脱(以智慧观照,而远离无明),或慧解脱(阿罗汉未至得灭尽定者)与俱解脱(阿罗汉至得灭尽定者),或时解脱与不时解脱等二解脱。此外,另有烦恼解脱、邪见解脱等十解脱。

 由耳闻佛法而得解脱,特名耳为‘解脱耳’。解脱味,意指解脱之真味,由于解脱之境地乃平等无差别,故又称一味。以小乘佛教而言,得解脱最速需经三生,故有‘三生解脱’之说。同时,称如来为真解脱(真实之解脱),称阿罗汉为一分解脱。一分解脱非真实究竟之解脱,盖如执着于得解脱者,则将不饶益他人,故亦称为‘堕于解脱深坑者’。[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五、显扬圣教论卷十三、十住毗婆沙论卷十一、成唯识论述记卷一


8. 什么是修炼?
答:通过各种形式去掉对情及其它执著心的执著,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从而了悟佛性,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修炼,又称正思惟。

驳注:【八正道】
梵语a^rya^s!t!a^n%gika-ma^rga。八种求趣涅槃之正道。又作八圣道、八支正道、八圣道分、八道行、八直行、八正、八道、八支、八法、八路。乃三十七道品中,最能代表佛教之实践法门,即八种通向涅槃解脱之正确方法或途径。释尊转法轮时,所说离乐欲及苦行之二边,趋向中道者,即指此八正道。八者即:(一)正见,又作谛见。即见苦是苦,集是集,灭是灭,道是道,有善恶业,有善恶业报,有此世彼世,有父母,世有真人往至善处,去善向善,于此世彼世自觉自证成就。(二)正思惟,又作正志、正分别、正觉或谛念。即谓无欲觉、恚觉及害觉。(三)正语,又作正言、谛语。即离妄言、两舌、恶口、绮语等。(四)正业,又作正行、谛行。即离杀生、不与取等。(五)正命,又作谛受。即舍咒术等邪命,如法求衣服、饮食、床榻、汤药等诸生活之具。(六)正精进,又作正方便、正治、谛法、谛治。发愿已生之恶法令断,未生之恶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长满具。即谓能求方便精勤。(七)正念,又作谛意。即以自共相观身、受、心、法等四者。(八)正定,又作谛定。即离欲恶不善之法,成就初禅乃至四禅。

正思惟只是其中之一。

第三品

9. 修炼者应该去掉哪些常见的执著心?
答:应该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妄语指说假话)、不两舌(两舌指搬弄是非,说闲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绮语(绮语指说漂亮话及挑逗性语言)、不饮酒、不贪、不发怒(又称不嗔怒)、不嫉妒,应该去掉这些执著心,更不能叫这些执著心表现在行动上,另外欢喜心、争斗心等其它各种执著心及行为也都要去掉。

(驳注:修行者常见的弊病可参见《大宝积经◎发胜志乐会》前贴中有。如果论心所,可以参见《百法明门论》中【五十一心所】
大乘唯识家所立心所之数。即触、作意、受、想、思(以上属遍行)、欲、胜解、念、定、慧(以上属别境)、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以上属善)、贪、嗔、痴、慢、疑、恶见(以上属烦恼)、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以上属随烦恼)、悔、眠、寻、伺(以上属不定)。

10. 修者怎样发现自己的执著心?
答:这得需要自己去悟。由于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性格,执著于自己的性格,就很难发现自己的缺点,在佛法中称之为“迷中”,不找自己的执著心称之为“执迷不悟”。走入佛门之后,觉者会以各种形式点化修炼者,使他发现自己的执著心。特别是当修者出现魔难的时候,如果从自心上找一下原因,而不是找别人的原因,那么这一难就会很快过去。

驳注:通过修定、对心所的观察,可以发现自己的心行善与不善。参见《百法明门论》

11. 佛法中为什么劝修者不杀生?
答:(1) 佛家认为生命的历程是由神(如地狱中的神)或觉者安排的,如若杀生,未达到该生命应走完的期限,神或觉者是不会允许这样做的。
(2) 佛家认为生命未达到事先安排的历程而中途被杀害,则中阴身没有归宿,到处飘荡(中阴身指死后未转世投胎时的身体。由于他以后的生命旅程是按原定的计划安排的,如果阳寿未到就被杀害,那么中阴身就会没有归宿),从而怨恨杀生者。怨恨之心会产生一种物质,在另外空间看是黑色的,称为黑业,又称黑无常,简称为业。其实任何不好的执著心都会产生业。人不得解脱的原因就是因为业障碍着,所以修炼的目的就是为了消掉业从而得到解脱。消业的办法只有偿还罪业和去执著心两种。偿还罪业表现在修炼人的身上,就是吃苦,将过去自己欺负过其它生命所造的业尽快偿还过来。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不顺时,要忍受住,因为这是在帮助修炼者偿还过去的罪业,这些事情都不是偶然出现的。当然在出现不顺的时候,还要想一想自己存在哪些不好的执著心,赶快去掉,将心性提高上来,早日解脱。既然修炼的目的是为了消业,而杀生可造无穷的业,基于此因,不能杀生。
(3) 修炼是为了使修者产生慈悲心,杀生还谈何慈悲心呢?
综上所述,修炼人不能杀生。

驳论【杀生戒】
杀生,梵语pra^n!a^tipa^ta 或 pra^n!a^tigha^ta。又称断人命学处、杀人戒、杀戒。即针对杀害人命一事,所制定之戒。为四波罗夷之一,十重禁之一,五戒之一,八戒之一,十戒之一。凡亲自下手杀害人命,或持刀予人而劝人自杀,皆属犯波罗夷(极重罪)。关于此戒之制定,据四分律卷二载,佛陀曾于毗舍离宣说不净观,诸比丘因而厌患身命,遂请名为勿力伽难提之人,断绝此身命。佛陀于事后呵责此过失,遂制定犯断人命者,即为波罗夷。然关于佛陀制戒,各律论所载之时间有异。

 又杀戒于诸戒中之次第,说法不同,有置于四波罗夷中之第三位,亦有置于第一位者。据法藏之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阐释,菩萨以大悲为本,故大乘以杀戒为第一;声闻戒不以杀戒为先,而以淫戒为第一,亦即出家人犯杀戒者甚少,且声闻戒为随犯随结之戒,而淫欲易起,故诸律中以其次第为淫、盗、杀、妄。在家人多求福德,又大乘菩萨以大悲为本,且杀为体性罪,故于五戒或十波罗夷中列为首位。

 杀戒之犯相,各经论所说略异,然约可分为五相,即:起杀心、有众生、作众生想、用方便加行、断其命。有关杀生之情况,四分律卷二总举自杀、教人杀、遣使杀等,共计二十种;其他律典中亦有分十五种、二十一种、三十一种等之记载。又依所杀众生之不同,而分:杀人者为波罗夷罪,杀畜生者为波逸提罪;或大别为三品:杀害诸佛、圣人、父母等上品众生为五逆罪,杀害人及天等中品众生为波罗夷罪,杀害畜生等下品众生为轻垢罪。杀生之果报,旧华严经卷二十四谓,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于人中,则得二种果报,一为短命,二为多病。大智度论卷十三说十罪及其果报。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三,载有三果,即堕地狱为异熟果,生人中多病短命为等流果,所感外物皆不坚住为增上果。[摩诃僧祇律卷四、五分律卷二、十诵律卷二、成实论卷八十、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菩萨戒经义疏卷下]
 不杀生系依慈悲心及避免犯下杀生恶业二理由。从原始佛教至大乘佛教,皆强调之,更成为佛教徒最重要之实践德目。于印度,多有立于佛教立场实行不杀生之国王。我国佛教,于梵网经、金光明经、涅槃经、楞伽经等诸经中,所说不杀生、不食肉之教导,影响甚钜;又儒家亦倡说恻隐之心为‘仁’之端,慈爱普及于禽兽,故古来行仁政之君主,亦敕禁杀之令,以示博爱之德,多行于斋会之时,或灵刹附近。佛祖统纪卷五十二放生禁杀条,列举各种禁止杀生之例。如梁文帝、北魏献文帝、隋文帝、宋真宗等曾行禁杀、放生;又如智者大师曾化导一千余处,令舍弃渔捕;另如四明之延庆法智法师每年以放生庆祝佛诞。[梵网经卷下、顺正理论卷四十二、大毗婆沙论卷十八]



12. 为何真正修炼的人遇到的事情不是偶然的?
答:佛家认为六道轮回,人的命运是固定的,是由神来安排的,如果要进行修炼,那么他的命运就要改变,重新安排,以帮助其修炼,所以真正修炼的人遇到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都与他的修炼有关,也就是与他偿还罪业和去执著心有关。

(驳论:佛教中不承认世间有神在主宰,命运也是业的一部分,是由自己所造的因所得的果报所显,而且一切众生皆然,不是修炼者才有,只是作为修炼者,应该明白因果,可以观照得到罢了。)


13. 吃肉算不算杀生?
答:吃肉与杀生是两回事,因为目前吃肉已经成为了人的一种饮食习惯,佛家对没有受不吃肉戒的修炼者不做要求。但非常爱吃肉,本身也是执著心,因为对任何味道的执著都是执著心,是执著心就都要去掉。

驳论:【三种净肉】
 (名数)一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不闻为我杀者。三无为我而杀之疑者。此谓之三净肉。小乘戒中不禁比丘之食。十诵律三十七曰:‘我听啖三种净肉。何等三?不见不闻不疑。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不闻者,不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不疑者,此中有屠儿,此人慈心不能夺畜生命。’然楞伽楞严梵网涅槃等诸大乘经一切禁之。涅槃经四曰:‘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不听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断大悲种。迦叶又言: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迦叶!是三种净肉随事渐制。’


14. 自杀是不是杀生?
答:是杀生。因为佛家认为一个人的生命历程是由神或觉者来安排的,自杀未走完自己原定的生命历程,所以也是杀生。

驳论:【自杀】
(一)即自己动手杀害任何有情之生命。佛陀一本‘慈爱与乐,悲愍拔苦’之精神而制定杀戒,严禁伤害任何有情众生,若犯此戒,属波罗夷罪。有关杀生,据四分律卷二载,有自杀、教人杀、遣使杀等二十种。其中,‘自杀’即指自己动手杀害有情生命。[梵网经卷下](参阅‘杀生戒’4656)

 (二)即自己杀死自己。五戒之首乃‘不杀生’之戒,含有禁止自杀之意。佛陀弟子中,偶有自杀或计划自杀者。如比丘尼狮子历七年修行,仍未能治其贪欲心,愧愤自身愚痴,遂萌自杀之意。然于森林投缳之际,顿然开悟。比丘萨婆得萨(巴Sappa da^sa )历二十五年修行,仍未得平安,遂决意自杀,于抽拔剃刀时,顿然开悟。比丘跋伽利亦曾立意自尽,欲跃下山崖,以了生命。然于迈足将纵之际,突然开悟。惟后罹重病,濒死之时尝自言:由于此病,遂不能会见佛陀,内心甚苦。佛陀闻言,乃道:能见人生真实之相者,即可常见及我。跋伽利遂即执刀自杀,了尽残病之身。另据杂阿含经卷三十九载,比丘瞿低迦曾六度开悟,六度退转。于第七度开悟后,因恐第七度退转,遂行自杀。瞿低迦于第七度开悟后,已入超越生死之境,心中不再残留任何妄念,佛陀遂听任其自杀。然此类自杀不能视为一般之自杀行为。

 佛陀认为(大二·三四八上):‘若有舍此身,余身相续者,我说彼等则有大过;若有舍此身已,余身不相续者,我不说彼有大过也。’

 至大乘佛教,逐渐阐扬尊重生命之教理。大智度论谓,无论如何勤修福德,若未遵守不杀之戒,亦将失其意义。梵网经亦谓,凡生者皆为我父、我母,故杀生即杀父、杀母。准此而言,自杀亦无异杀父、杀母。然于我国、日本,仍有若干欲求往生净土而自杀之事例。

 一般而言,佛教虽视人生为苦、空、无常,然反对任何戕害生命之作法,而主张佛教徒应于有生之年,尽量求其善终以克取往生净土之道。[杂阿含经卷四十七、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一、俱舍论卷五]

15. 流产、堕胎是不是杀生?
答:是杀生。修炼者以后不要这样做。修炼前如果这样做了,精勤修炼,等修炼到一定程度,将流产、堕胎的生命超度就行了。

驳论:见杀生戒注释。

16. 没故意去杀生,在做某些事情时却伤害了生命,是不是杀生?
答:这说明这些生命的寿命已到,所以上述行为不是杀生行为。

驳论:见杀生戒注释。
第四品

17. 佛家为什么劝修者不要偷盗?
答:佛家认为佛性是宇宙根本特性,是最均匀的,任何人不能破坏其均匀特性。不该得到的得到了,破坏了佛性的均匀特性,所以早晚会失去,甚至会加倍失去。因此,佛家认为无求而自得。

驳论:【偷盗戒】
四波罗夷、十重禁之一。具称不与取学处。又名不与取戒,或盗戒。‘偷盗’的梵语为adatta^da^na,巴利语为adinna^dana,西藏语作mabyin-par len-pa。《中阿含》卷十九〈迦絺那经〉云(大正1·552b)︰‘诸贤,我离不与取,断不与取,与而后取乐于与取,常好布施,欢喜无吝,不望其报。我于不与取净除其心。’《四分律比丘戒本》云(大正22·1015c)︰‘若比丘,若在村落,若闲静处,不与盗心取,随不与取法,若为王王大臣所捉,若杀若缚若驱出国,汝是贼汝痴汝无所知,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偷盗戒的制定,据称是始于陶师子檀尼迦(Dhanika)比丘为造木屋而盗取瓶沙王的材木而来。《摩诃僧祇律》卷三谓此事发生于佛成道第六年冬月第二半月十日。而关于盗物的定限,《五分律》卷一云(大正22·6a)︰‘若比丘,盗五钱以上得波罗夷不共住。’《四分律》卷一、《十诵律》卷一、《摩诃僧祇律》卷三也有同一记事。盖佛在世时,摩揭陀的国法规定盗取五钱(即重物)或五钱以上,以及价值五钱或五钱以上的物品,将被处以死刑、捕缚或流放等重罪,后即以之为波罗夷之定限。《四分律》卷一云(大正22·573a)︰
‘尔时复有一比丘名曰迦楼,本是王大臣,善知世法,去世尊不远在众中坐。尔时,世尊知而故问迦楼比丘言︰王法不与取,几许物应死。比丘白佛言︰若取五钱,若直五钱物应死。’

又,《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云(大正23·516c)︰
‘此戒要依国法,盗物多少得断命罪,则依而结戒。淫杀二戒,事成则罪成,不问多少。妄语,国无此法。(中略)盗至五钱得波罗夷者,谓阎浮提现有佛法处,及弗婆提拘耶尼三天下,唯王舍国法,以五钱为。又言五钱成重罪者,佛依王舍国法结戒故,限至五钱得波罗夷。如是各随国法依而制罪。’

凡此均说明偷盗戒制定之意趣。

关于四钱以下,《四分律》卷一云(大正22·575a)︰‘方便求过五钱,得减五钱偷兰遮,方便求过五钱不得偷兰遮。’接着一一详述方便求五钱或减五钱,或教人求过五钱、五钱、减五钱,而得过五钱、五钱、减五钱,或完全不得时所应得的罪状。

关于偷盗戒的犯相,《四分律》卷一列举了三缘乃至六缘等十七种。《十诵律》卷一列举三缘等十一种,《摩诃僧祇律》卷三列举二种五缘。《善见律毗婆沙》卷十列举五缘及六缘二种。就中,《四分律》所谓的五缘及六缘是(大正22·573c)︰
‘复有五种︰若他物、他物想、若重物、盗心、举离本处。(中略)复有六种不与取波罗夷︰自手取、看取、遣人取、若重物、盗心举离本处、非己物非己物想有六种亦如是。是为六种取得波罗夷。’

盖对他人重物,明知为他人之物,仍起盗心将其移离原处时,五缘具而得波罗夷,此即所谓五种取。又自手、或看人、或遣人、起盗心将他人重物移离原处,或明知非己物,但非暂时借用,亦未得主人同意,而起盗心将他人重物移离原处,此即所谓六种取。除此,《俱舍论》卷十六、《四分律行事钞》卷中之一、《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上等,又别加方便一项,说六缘或七缘。《十诵律》等所举的诸缘说即大略依此。

《梵网经》卷下也提到十重禁之一的盗戒,但说法与上述的小乘戒不同,文云︰(大正24·1004b)︰‘若佛子,自盗、教人盗、方便盗、盗因、盗缘、盗法、盗业、咒盗乃至鬼神、有主、劫贼物、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而菩萨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更盗人财物者,是菩萨波罗夷罪。’谓不限于五钱等,只要故意盗取一针一草即构成波罗夷罪。

由于偷盗是不善业,故必感恶果。旧译《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云(大正9·549b)︰‘劫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大智度论》卷十三说偷盗有十罪(大正25·156b)︰
‘一者物主常嗔、二者重疑、三者非行时不筹量、四者朋党恶人远离贤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财物没入、八者种贫穷业因缘、九者死入地狱、十者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

《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则说止息偷盗有十种功德。此外,《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更有‘为利益众生而开偷盗’之说,谓菩萨为不使劫贼多造恶,于来世受苦,而反夺其物。这主要是在强调菩萨的慈悲,谓此并不违犯戒,反可多生功德,故不可以声闻小乘戒仪规律之。

[参考资料] 《中阿含》卷三〈思经〉、卷五十五〈持斋经〉;《增一阿含经》卷七〈五戒品〉;《正法念处经》卷一;新译《华严经》卷三十五;《四分律》卷五十五;《五分律》卷二十八;《有部毗奈耶》卷二~卷五;《优婆塞五戒相经》;《善见律毗婆沙》卷八、卷九;《萨婆多毗尼摩得勒伽》卷一、卷七、卷八;《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成实论》卷八;《瑜伽师地论》卷三;《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下)。

18. 为何不能邪淫?
答:佛家认为宇宙中有六道众生的轮回,这六道是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其中天指天人,阿修罗指鬼神,畜生是动物一类。六道中当人是有标准的,标准之一就是不邪淫,安排人正常淫欲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如果有不正常淫欲(邪淫)的行为,就不够当人的标准,下一世就有可能当畜生,甚至下地狱。

驳论:【邪淫戒(梵ka^ma-mithya^ca^ra,巴ka^mesu mic-cha^ca^ra,藏h!dod-pas log-par gyen-pa)】
五戒之一。指男女双方不得非支、非时、非处、非量、违法而行淫,为在家居士所持之戒。《中阿含经》卷五十五〈晡利多经〉云(大正1·773b)︰‘邪淫者必受恶报,现世及后世。若我邪淫者,便当自害,亦诬谤他。’

◎附一︰《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摘录)

若行不应行,名欲邪行。或于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若于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应行。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若秽下时、胎圆满时、饮儿乳时、受斋戒时,或有病时,谓所有病匪宜习欲,是名非时。若诸尊重所集会处,或灵庙中,或大众前,或坚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隐,如是等处,说名非处。过量而行,名为非量。是中量者,极至于五,此外一切皆名过量。不依世礼,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摄。若有公显,或复隐窃,或因诳谄方便矫乱,或因委托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附二︰《大智度论》卷十三(摘录)

邪淫者,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守护,若犯者是名邪淫。若有虽不守护以法为守。云何法守?一切出家女人在家受一日戒,是名法守。若以力,若以财,若诱诳,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乃至以华鬘与淫女为要,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不作,名为不邪淫。问曰︰人守人嗔法守破法应名邪淫,人自有妻,何以为邪?答曰︰既听受一日戒,堕于法中,本虽是妇,今不自在。过受戒时,则非法守。有娠妇人,以其身重,厌本所习,又为伤娠。乳儿时,淫其母,乳则竭。又以心着淫欲,不复护儿。非道之处,则非女根,女心不乐,强以非理,故名邪淫。

[参考资料] 《中阿含经》卷三十〈优婆塞经〉;《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三;圣严《戒律学纲要》;木村泰贤着·演培译《小乘佛教思想论》。

19. 为什么佛家劝修者不要妄语(说假话)?
答:我们修炼的目的是返本归真,也就是说,要返还到我们先天的本性(佛性)上去。生命的真正意义,就是要找到生命的本质。生命的本质与宇宙的本性(佛性)是一致的,只是人在后天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执迷不悟。要想找到自己迷失了的本性,回到自己的老家,就只能靠修炼。佛性是最真的,不掺杂一点儿杂质,因此修者不能妄语。

驳论:【妄语十罪】
 (名数)谓作虚诳语所生之十种祸也。智度论曰:‘如佛说妄语有十罪。何等为十?一口气臭。二善神远之,非人得便。三虽有实语,人不信受。四智人谋议常不参预。五常被诽谤,丑恶之声周闻天下。六人所不敬,虽有教敕,人不承用。七常多忧愁。八种诽谤业因缘。九身坏命终,当堕地狱。十若出为人,常被诽谤。’


20. 佛法中为什么劝修者不要两舌?
答:搬弄是非,背后说别人闲话,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有意无意对别人造成伤害,伤害他人就会造业,造业就得消业,消业就得吃苦,这样一来会对我们修炼造成很大困难,因此不能两舌。

驳论:【两舌】
梵语pais/unya,巴利语pisu n!a^-va^ca^。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又作离间语、两舌语。为十恶业之一。四分律卷十一,以两舌语为‘波逸提’之第三;智顗之菩萨戒义疏卷下,将两舌戒配于梵网四十八轻戒中之第十九戒。然成实论卷八之五戒品中则不以两舌为五戒之一,谓两舌属微细过,守护不易;且两舌系由妄语分出,若说妄语,则已含摄于内,故不以两舌为戒。两舌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亦得弊恶眷属与不和眷属之果报。[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六十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十诵律卷九、瑜伽师地论卷八、俱舍论卷十六](参阅‘十善十恶’468)


21. 佛法中为何劝修者不要绮语?
答:说漂亮话本身就有不真的成分;挑逗性语言本身就有不善、不正的成分,修炼是修善、修正的,因此不能绮语。

驳论:【绮语(梵sam!bhinna-prala^pa,藏tshig-bkyal-ba)】
十恶之一。指一切染心所发,或时机不对之不恰当言词。又作杂秽语或无义语。《大乘义章》卷七云(大正44·613a)︰‘邪言不正,其犹绮色,从喻立称,故名绮语。’《成实论》卷八云(大正32·305b)︰
‘绮语名,若非实语,义不正,故名为绮语。又虽是实语,以非时故亦名绮语。又虽实而时,以随顺衰恼无利益故亦名绮语。又虽言实而时亦有利益,以言无本末、义理不次亦名绮语。又以痴等烦恼散心故,语名为绮语。身意不正,亦名绮业。但多以口作,亦随俗,故名曰绮语。余三口业皆杂绮语,不得相离。’

又,《瑜伽师地论》卷八说绮语有种种别名︰言不应时故名非时语;言不实故名非实语;言引无义故名非义语;言粗犷故名非法语;言挟嗔恚故名非静语;又于邪说法时,不正思审而宣说故,名不思量语;为胜听者而宣说故名不静语;非时而说,前后义趣不相属故名杂乱语;不中理因而宣说故名非有教语;引不相应为譬况故名非有喻语;显秽染故名非有法语。

《俱舍论》卷十六称绮语为杂秽语,即(大正29·88a)︰‘一切染心所发诸语名杂秽语,所以者何?染所发言皆杂秽语故。’

此外,后世骚人积习,多喜以美人香草为文学之拟喻。此中,凡涉于闺阁者,国人亦谓之绮语。

[参考资料] 旧译《华严经》卷二十四;《成实论》卷九;《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卷六十;《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之上。

22. 佛法中为何劝修者不要饮酒?
答:(1) 饮酒会扰乱神志,神志一乱有可能在失去理智时无所不做,很可能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2) 修炼是为了变化人的气质,饮酒却使体内的气质浑浊。
(3) 浑浊的气质容易使护法神离身。修炼需要有护法神或觉者的法身保护。因为人一修炼,一些冤家、债主就会找上门来,不想叫他修炼,因此没有护法保护,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当然,修炼的人这些冤家、债主的业都要还,所以虽然好象有类似生命危险的事情发生,但只要是真修者,不是拿佛法做买卖的人,这类事情肯定是有惊无险。这是冤家、债主讨债来了。
综上所述,修炼者不应该饮酒。

驳论:【饮酒十过】
 (名数)一,颜色恶。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之变常,无有善相也。二,下劣。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三,眼视不明。恣饮而狂痴瞻视,昏瞀不辨色境也。四,现嗔恚相。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为忿怒也。五,坏田业资生。恣饮放逸,破费产业,散失资财也。六,致疾病。饮酒过度,则失身体之调,以致疾病也。七,益斗讼。醉酒发很,与人争竞,不惜身命,而斗讼益增也。八,恶名流布。耽饮纵恣,则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流布远近也。九,智慧减少。饮酒昏迷,愚痴狂騃,而智慧减少也。十,命终堕恶道。狎朋饮酒,不修善行,则恶业日增,命终后堕于恶道也。见四分律十。


第五品

23. 什么叫拿佛法做买卖?
答:以有求之心修学佛法,是拿佛法做买卖。比如,通过学习佛法,来求名、求利、求平安、求治病,就是拿佛法做买卖。当然,学习佛法是有一个过程的,最初可能会有这些心理,但是随着修炼层次的提高,这些心一定要去掉,无求而自得。

24. 学习佛法能否得到名利的丰收?
答:佛法中认为人的福报是由白业(又称德、福德、白无常)这种物质转化而来的,这种物质在另外空间看是白色的,是人行善得到的,业也可转化为这种物质,但需要吃苦。通过修炼,白业可以转化为修炼者的功力。修炼者积德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得到最终的解脱。一个人如果仅仅行善积德,而不是修炼,那么来世得到的仅仅是福报(如名、利、长寿等),而不是最终的解脱。
业则会转化成人的灾难、魔难,比如疾病及其它常态社会中的种种不顺。对于一个修炼者,如果遇到不顺,是说明在帮助自己消业,此时应忍受痛苦、毫无怨言、提高心性,尽快偿还罪业,转化为白业,而不能伤害他人,伤害他人就会失德造业。

25. 修炼是不是保护?
答:修炼不是保护。真正修炼的人在开始修炼时由于偿还罪业,可能会遇到一些有惊无险的事情,所以会有觉者的法身和护法神作为护法来保护修者,但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修者修炼、去掉执著心,以保护自己为目的的修炼不是真正的修炼。

26. 修炼治不治病?
答:病是由业转化而来的,消掉业力,疾病就可以消失。有的人虽然业力消掉了,但好象疾病的症状还没有消失,是因为他还有认为自己有病、想治病的执著心,所以会有上述不适。

第六品

27. 佛法中为什么劝人不要贪?
答:(1) 佛性是均匀的,无求而自得,所以没有必要生贪心。
(2) 贪图安逸享受是放逸,不是精进(精勤进步),修炼的人应该精进,不能懈怠。

驳论:【贪】
梵语lobha,ra^ga 巴利语同;或梵语abhidhya^,巴利语abhijjha^。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欲求五欲、名声、财物等而无厌足之精神作用。即于己所好之物,生起染污之爱着心,引生五取蕴而产生诸苦。又作贪欲、贪爱、贪着。略称欲、爱。俱舍论卷二十广引诸经,谓缘五欲之境而起贪欲,缠缚其心,故称欲轭。书中又举出欲贪、欲欲、欲亲、欲爱、欲乐、欲闷、欲耽、欲嗜、欲喜、欲藏、欲随、欲着等十二项冠有‘欲’字之异称。据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载,贪系由取蕴、诸见、未得境界、已得境界、已受用之过去境界、恶行、男女、亲友、资具、后有及无有等十事而生,经由以上十事所生起之贪,依序称为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俱舍论卷二十二将贪分为四种;显色贪、形色贪、妙触贪、供奉贪,可修各种不净观以对治之。

 贪通于三界,其中,欲界之贪,称为欲贪,其性不善,为十恶、五盖、三不善根之一;色界、无色界之贪,称为有贪,其性有覆无记(能障覆圣道之染污性,然因其过甚轻,作用极弱,故不会招感果报),与欲贪共为六根本烦恼、十随眠、九结之一,又其性非猛利,故为五钝使之一。说一切有部以贪为‘不定地法’之一,又非缘无漏法而生者,仅与喜、乐二种感受相应,故与随烦恼及八缠中之无惭、悭、掉举,六垢中之诳、憍二者为等流。然唯识家则以贪为‘烦恼法’之一,于喜、乐二种感受外,若于逆境中亦会与忧、苦两种感受相应,并与‘见’皆同缘无漏法而生。又依俱舍论卷二十二之说,经部以中阿含经卷七分别圣谛品为根据,谓四谛中仅有集谛以‘爱’为体,爱乃贪之同体异名。[俱舍论卷十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品类足论卷三、显扬圣教论卷一](参阅‘爱’5457)

28. 佛法中为什么劝人不要嗔怒?
答:(1) 嗔怒会对其它众生造成伤害,会造业。
(2) 不嗔怒就要宽容忍辱,宽容忍辱就会使自己吃苦,吃苦就会消业。
综上所述,修者不能嗔怒。

驳论:【嗔】
梵语pratigha 或 dves!a,巴利语pat!igha 或 dosa 。又作嗔恚、嗔怒、恚、怒。音译作醍鞞沙。心所(心的作用)之名。为三毒之一。系指对有情(生存之物)怨恨之精神作用。于俱舍宗属不定地法之一,于唯识宗属烦恼法之一。据俱舍论卷十六、成唯识论卷六所载,对违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心热恼,不得平安宋諯咩@用,名为嗔。又忿、恨、恼、嫉、害等随烦恼,皆以嗔之部分为体,是为六根本烦恼(或十随眠)之一。以其不属推察寻求之性质(见),作用迟钝,故为五钝使之一。与贪、痴两者,共称为三毒(三不善根)。亦属五盖、十恶之一。

 嗔唯属欲界所系之烦恼,于色界、无色界则无。贪乃从喜爱之对境所起,反之,嗔则从违逆(不顺心)之对境所起。嗔,为修学佛道上最大之障害,经论中常诫之,如大智度论卷十四(大二五·一六七中):‘嗔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无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为最坚;诸心病中,第一难治。’‘无嗔’即对境不起害心,为对治嗔之精神作用,属俱舍宗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识宗善心所之一,与无贪、无痴共称三善根,又为四无量心中之慈无量心之体。[杂阿含经卷二十七、卷二十八、悲华经卷六、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四十四、卷四十八、显扬圣教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四十、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光记卷十六、成唯识论述记卷六末]



29. 佛法中为什么劝修者不要嫉妒?
答:嫉妒之心是非常不好的心,是有杀气、有怒气、有斗气的心,因此不能嫉妒。阿弥陀佛曾许愿:“我作佛时,我佛国世界中的人互相爱敬,不互相憎恨、嫉妒。”因此,有嫉妒心的人,修炼后此心不去,死后连极乐世界都不能去。

驳论:见《百法明门论》

30. 佛法中为什么劝人不要有争斗之心?
答:勤修忍辱、消业的原因,不能有争斗心。同时也是为了去掉自己的显示心理。

31. 佛家为什么劝修者不要有显示心?
答: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佛法,一个人在修炼过程中体悟到的只是他自己的境界,别人的境界他可能未体悟到,更高的境界他可能也未体悟到;另外显示心就是高人一等之心,将我与他人对立起来之心,佛性是宇宙根本特性,一切均有,所以万物在佛性上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就不应该有显示心,有显示心还怎么能返本归真呢?

32. 佛家为什么劝修者不要有欢喜心?
答:这里所说的欢喜心指自己修炼之后异常高兴,甚至表现得与周围环境不一样,别人看见好象是神经不正常了。这个心一定要去掉,一定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周围环境的状态,否则,会对佛法造成很大的损失,会给佛法树立非常不好的形象。另外,修炼时(特别是在打坐时)不管遇到何种境界,都不要理它,继续修炼,不要起欢喜心,否则,执著心一起会制约功力的上长。

第七品

33. 各种执著心一下子难以去掉怎么办?
答:修炼就是反反复复去执著心的,在考验面前看自己怎么过,过去了就说明闯关了,没过去就要接着过,所以一次过不了关,要找原因,下次一定努力过去。

34. 修炼都是由谁来设关考验?
答:一般是佛、菩萨设关考验。一旦修者发自真心修炼之后,佛、菩萨就来帮助他,拿他的业力转化为关口来考验、点化他,给他安排修炼过程。所以,修炼的人遇到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顺、逆境界中都与修者消业、去执著心有关。

驳论:最大的考验,来自自己。

第八品

35. 我们在社会上做个好人就行了,还修炼干什么?
答:在佛法中认为,一个人是否符合佛性,才是检验一个人是否符合好人的唯一标准,并不是别人说他是好人,他就是好人。佛性才是真正无私的,要真正达到这种无私的境界,就只能靠学习佛法和逐步修炼。

36. 我们在社会上行善、做好事就行了,还修炼干什么?
答:我们所指的行善、做好事,在常人看来是好事,在高层次上看可能是错误的,因为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佛法。常人所说的行善、做好事,是佛性在常人这个层次的体现,不是修炼人最后的圆满。要想使自己的身心所行尽快圆满,学习佛法并在佛法的指导下修炼是最好的途径。

37. 修炼是不是每天打坐、炼动作?
答:修炼就是去掉各种执著心、最后使自己了悟佛性,从而解脱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也完全可以达到,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时刻反省自己的不足,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最后解脱,就是修炼。打坐、炼动作有时能使修炼者吃一定的苦,从而消业,而且也容易定下心来,帮助修炼者更好地去执著心。但是,打坐、炼功是修炼的辅助方法,代替不了整个修炼过程。

38. 修炼是不是需要出家?
答:既然反省自己不足,宽以待人严于律己的过程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完全可以达到,所以出不出家都可以修炼。不过出家者比在家修炼者吃的苦可能要少些,因为在家者一般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人与人心性上的摩擦很多,这有利于自己不断地去执著心,提高自己的心性。也就是说,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修炼者如果遇到什么挫折、矛盾,应该反省自己,找自己的不足,这样矛盾可能很快就会化解,心性也就会达到提高、升华。由于心理上的苦是最苦的,因此说,在家修炼的要比出家修炼的吃的苦多些。

39. 修炼是不是强身健体的体育运动?
答:修炼就是正思惟。强身健体的体育锻炼起不到提高自己心性的作用,所以从佛性的角度上看不能算作修炼。但搞体育工作和体育活动有时有心性上的摩擦,可以帮助修炼者修炼。

驳论:详见八正道之条。以及六度。
【六度】
 六种行之可以从生死苦恼此岸得度到涅槃安乐彼岸的法门,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布施能度悭贪,持戒能度毁犯,忍辱能度嗔恚,精进能度懈怠,禅定能度散乱,般若能度愚痴。兹列表说明如下:     
              六
              度
              │
    ┌───────────────────┐
    6   5   4   3   2   1
    般   禅   精   忍   持   布
    若   定   进   辱   戒   施 
    │   │   │   │   │   │
   ┌┴┐ ┌┴┐ ┌┴┐ ┌┴┐ ┌┴┐ ┌┴┐
   一法生 意口身 求修断 无法生 饶摄律 无法财
   切空空 定定定 化精精 生忍忍 益善仪 畏施施
   智智智     精进进 法   有法戒 施
   智       进   忍   情戒
                   戒
   └┬┘ └┬┘ └┬┘ └┬┘ └┬┘ └┬┘
    │   │   │   │   │   │
    度   度   度   度   度   度 
    愚   散   懈   嗔   毁   悭
    痴   乱   怠   恚   犯   贪

40. 武术算不算修炼?
答:佛法中认为武术是术类的东西,不算修炼。但从武术中可以体会到不生不灭的佛性,从而使武术修炼达到高级境界,称为武术禅,又称武道。在此境界上指导自己的身心所行才能算修炼。要想达到武术禅的境界,也要吃苦,提高心性,克除争斗、显示、霸道等等执著心,也就是要在武德上下功夫,最后解脱,才能算修炼。

41. 打太极拳算不算修炼?
答:佛法中认为打太极拳是道家的东西,也算武术。如若使太极拳打到至高境界,体会到不生不灭的“道”(又称无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佛性)的存在,在此境界上指导自己的身心所行,才能算修炼。在道家看来,要想体会到“道”的境界,就要修道家说的“德”,也就是佛法中所说的去执著心,只有这样,才能算修炼。

42. 炼气功算不算是修炼?
答:我们所指的气功一般是指祛病、强身健体的气功,不能指导人们去执著心,不能使人们得到最后的解脱,只能使人得到暂时的舒适,不能算作修炼。

43. 修炼与周天有什么关系?
答:周天是道教的修炼内容,佛法中认为修炼与周天没有太大关系。在打坐时,肯于吃苦,难忍能忍,再加上不断地去执著心,身体就会很快通透。所以佛法中修炼不走经络,不走周天,但全身通透,会百脉皆开,浑然一体,起到通周天的作用。

第九品

44. 修炼是不是能治病?
答:修炼不是治病。佛法中认为病是由业力转化而来的,自己的业转化为自己的病,别人无法承担。如果谁承担了,谁就接受了别人的业力。一个人得病,就要承受痛苦,就能消业,这是他的因缘关系所定,破坏这种因缘关系,就是办坏事。修炼的人只是把这种痛苦通过忍受苦难、提高心性,并且在佛、菩萨的帮助下逐渐消掉。为了治病才修炼,是有求之心,有求之心无法消业,只有去掉了这个心,业力才能够逐渐消掉。

45. 佛、菩萨怎样帮助修炼者消业?
答:首先修炼者自己要承担痛苦,会消掉一部分业力;另外,当修炼者的心性在提高的时候,另外空间的佛、菩萨就会随机帮其消业;再有,当修炼者修炼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给修炼者灌顶、提高身体层次。

46. 佛、菩萨如何帮助修炼者提高心性?
答:会将其业力分散到他的修炼过程的不同阶段,使他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业力,从而使他逐渐提高心性,消掉业力,直至最后解脱,修炼圆满。

第十品

47. 民间所说的巫婆、神汉跳神是不是佛法中说的修炼?
答:巫婆、神汉跳神不是佛法中说的修炼。修炼是需要修炼者学习佛法,不断地去除执著心,并由觉悟的人(佛、菩萨)来指导,由护法神护法来帮助的。而巫婆、神汉跳神指导者不是佛、菩萨,是精灵。精灵是未得解脱的,不能指导人修炼。
48. 中医养生算不算修炼?
答:中医养生如果能够去掉各种执著心,也就是恬淡虚无,最后达到虚无(佛性)的状态,也算修炼。但目前,中医养生中指导人去执著心的方法很少,或者很隐讳,所以最好学佛法。

49. 研究佛法算不算修炼?
答:修炼需要实修,研究佛法而不实修,只能叫学者。实修就是指真正地去掉自己的执著心。如果努力学习佛法,并不断地反省自我,直至解脱,才能叫修炼,否则不能算修炼。

50. 烧香磕头算不算修炼?
答:烧香磕头代表自己的尊敬心,也是去掉了一种执著心。但修炼还要去掉各种各样不好的执著心,不能执著于烧香磕头这种形式。有人为佛、菩萨烧香磕头,是为了求名、求利、求平安,都是不好的心,是拿佛法做买卖,修炼的人这些心都必须得去掉。佛、菩萨是指导、帮助人修炼的,不会无缘满足常人的各种要求的。但精灵可能会满足,从而达到吸收人体精气的目的。

51. 吃素算不算修炼?
答:吃素是去掉了对肉的执著的行为,也可能去掉了对肉的执著心。如果是这样,仅是去掉了一种心,修炼者应该对所有味道都不执著,其它的各种执著心也都得去掉。

52. 辟谷算不算修炼?
答:辟谷在佛法中是外道,不算修炼,因为辟谷与在佛法中去各种执著心没有太多的联系。过去有些出家到深山中独修的人,由于没有饮食来源,就利用了这种能力,以使自己能够修炼下去。

第十一品

53. 开天眼算不算修炼?
答:(1) 佛法中认为无求而自得,如果修炼的目的是为了开天眼,是有求之心,有求之心是执著心,修炼的人这种心必须要去掉。
(2) 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佛法,所以天眼也有不同的层次,佛法中一般情况下都要开到法眼通,也就是能够识别佛法。如果天眼最终开到法眼以下的层次,对修炼者层次的提高有时会有障碍,特别是对一些显示心、傲慢心未去的人,层次可能就限制到这里了。
(3) 修炼就是去自己的执著心的过程,开天眼有时与去自己的执著心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开天眼及其它一些法术神通和修炼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如果修炼的目的是为了这些,那就是本末倒置。
(4) 佛法中认为,很多所谓的天眼不是此人真正开了天眼,而是因为此人有求于开天眼,精灵等到这个机会,便附于其体,吸收其精气,妄图修炼成人形。等精灵厌离其身的时候,此人将丧失一切能力,身心不适,大病一场,甚至有生命危险。佛法中认为,一个有求,一个满足,别人则无法干涉二者求与满足的关系,所以精灵的这种行为才能得逞。

54. 为什么要特别珍惜修炼的机会?
答:佛法中认为佛法难得、人身难得,一失人身,万劫难复。佛由人修,魔由人造。畜生类没有人身,没有人身是不能修炼的,为了争取修炼的机会,它们便想方设法吸收人的精气,妄图修成人形。所以修炼者不能有不纯的目的,以免被精灵钻空子。

55. 什么是魔?
答:魔与佛相对,与佛法对立,给修炼者做障碍。魔性指各种执著心,与佛性相对。

驳论:【魔】
梵语ma^ra,巴利语同。全称为魔罗。意译为杀者、夺命、能夺、能夺命者、障碍。又称恶魔。指夺取吾人生命,而妨碍善事之恶鬼神。‘魔’字,旧译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时始改为‘魔’字。据普曜经卷六降魔品载,佛陀成道时,魔王波旬曾遣派欲妃、悦彼、快观、见从等四女前来扰乱。长阿含经卷二十忉利天品、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三载,魔王系住于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处,为破坏正教之神,称为天子魔,或天魔波旬。另据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七记载,魔王波旬具有色力、声力、香力、味力、细滑力等五力。佛本行集经卷二十五举出欲贪、不欢喜、饥渴寒热、爱着、睡眠、惊怖恐畏、狐疑惑、嗔恚忿怒、竞利争名、愚痴无知、自誉矜高、恒常毁他人等十二魔军。又由内观而言,烦恼、疑惑、迷恋等一切能扰乱众生者,均称为魔;由自己身心所生之障碍称为内魔,来自外界之障碍称为外魔,二者合称为二魔。

 大智度论卷五载,除诸法实相外,其他一切均为魔。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列举四魔之说,即:(一)五蕴能生起种种苦恼,为夺命之因缘,称为五蕴魔,又作阴魔、蕴魔、五众魔、阴界入魔。(二)能招感从生至死之烦恼,称为烦恼魔。(三)‘死’本身称为死魔。(四)障碍解脱生死者,称为天子魔,又作天魔。又四魔加上‘罪魔’,则为五魔;或四魔加上无常、无我等四颠倒心,则为八魔。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二十九则举蕴、烦恼、业、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识、菩提法智等十魔。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六本则总括魔为分段魔、变易魔二种,前者为烦恼障,乃障碍二乘者;后者为所知障,乃障碍菩萨者。分段、变易二魔又各有四魔,合为八魔。其他如摩诃止观卷八下,于修禅中所起之魔,有详细说明。对治魔之方法,或念三归、五戒等,或诵治魔咒,或念佛等均可。又密教修法中,常限制一定之区域修结界法,来防止魔障进入。[杂阿含经卷三十九、中阿含卷三十降魔经、佛本行集经卷二十六、佛所行赞卷三破魔品、玄应音义卷二十四、慧苑音义卷下、慧琳音义卷十二、卷二十五](参阅‘恶魔’4952)



56. 念佛是不是修炼?
答:专一的念佛能够抑制执著心,甚至去掉某些执著心,最后达到解脱,是修炼,也就是正念才是修炼。如果念佛的同时还有如何发财、如何算计别人等等邪念,不是正念,不会产生正定,不是修炼。

第十二品

57. 周易、占卜、算命等是不是修炼?
答:是术类的东西,不是修炼。修炼是使人如何去掉执著心的,上述内容只是常人的技术,不是修炼内容。真正修炼的人命运已经改变,并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算命的人不会算准的。

58. 修炼的人能否给人算命?
答:修炼的人要以如何去执著心为本,也就是在正道、大道中修,因此不能给人算命,更不能以此为职业。修炼的人修炼到一定程度,说出的话会有力量,如果给别人算命,就会使别人的命运受到影响,而常人之间是有一定的因缘关系的,不能随便改变,如果这样做,就相当于做了坏事。综上所述,修炼的人不能给别人算命。

59. 画符、念咒、祝由等是不是修炼?
答:不是修炼,是术类的东西。修炼是指如何去执著心,而画符、念咒、祝由与去执著心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不是修炼。

第十三品

60. 打抱不平是不是修炼?
答:上面说了,常人之间是有一定的因缘关系的,不能随便改变,如果这样做,就相当于做了坏事。常人间进行争斗时,是他们前世的因缘所至,打抱不平就破坏了他们之间的因缘关系,阻碍了他们之间互相消业,在佛法上看就是做坏事,因此不能这样做。当然,有生命危险的事情,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61. 业大的人能够修炼吗?
答:也能修炼。吃的苦可能要多些,不过业大转化成的德也多,德多修出的功就大。

62. 是不是闲人才修炼?
答:这里的闲人是指时间充裕的人。修炼是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去自己的执著心,所以除精神病人、有精神病史的人不能修炼,危重病人暂时不能修炼外,其他人都可以修炼。相反,闲人在心性的摩擦上可能会少些,层次提高的可能还很慢,所以不是闲人才修炼。

63. 工作的人是不是等退休以后再修炼?
答:上面说了,在工作岗位上就能修炼,因为在工作中有人与人在心性上的摩擦。如果等退休以后再修炼,一来心性上的摩擦可能会减少,二来年龄已大,在人世间的时间越来越少,所以在有生之年要抓紧时间修炼。

64. 年龄很大的老人能不能修炼?
答:年龄很大的老人虽然阳寿已接近尽头,但“朝闻道,夕可死”,只要修炼,在有生之年也可能会得到解脱。虽然有时打坐很困难,但可在意识中修炼,反省自己这些年来的不足,回想起自己不高兴的事情来也要忍辱,这些都是修炼。由于进行了修炼,老人的命运可能会发生变化,阳寿可能会得以延长,但这些是帮助老人修炼的,一旦老人不想修炼,就会复原到原来的寿命上去。

第十四品

65. 经济条件不好的人是不是不能修炼?
答:不是这样。修炼就是去自己的执著心的过程,与经济条件没有多大关系。所以,经济条件不好的人也能修炼。相反,经济条件不好的人,可能吃的苦还会多些,消业长功更快些。

66. 修炼的人是不是不能经商赚钱?
答:不是这样。修炼就是去自己执著心的过程,与经商赚钱没有关系。只要心正,按正常渠道得到的钱,是自己的福报,不是不该得的。但不能执著于赚钱发财。

67. 修炼的人是不是不能当官?
答:不是这样。修炼就是去自己执著心的过程,与当不当官没有关系。相反,当官时可能会忍辱负重,在心性上的摩擦中吃的苦可能会多些,还有助于修炼。但不能执著于当官。

68. 有文化的人是不是不能修炼?
答:修炼与迷信不一样。修炼是指导自己如何去掉执著心,使自己成为一个圆满解脱的人,所以有文化的人也能修炼。中国很多年以来,很多文化就是佛学文化,比如,小说《红楼梦》、《西游记》等作品就是描写修炼内容的书。很多文人如王维、白居易、苏轼就是学佛的人。很多典故、成语也出自释迦牟尼佛时代的佛经,如猴子捞月、盲人摸象、九色鹿、一尘不染等等。所以说文人也应该修炼。

69. 没有文化的人是不是不能修炼?
答:没有文化的人也能修炼。因为只要去自己的执著心就是修炼,所以修炼与有没有文化没有关系。但没有文化的人学习佛法可能会困难些。应该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还能够修学佛法,更是真正的修炼。

第十五品

70. 修炼的人能否供奉狐、黄、白、柳的牌位?
答:不能供奉。狐、黄、白、柳未脱离畜生道,是精灵,未脱离三界,没有真正解脱,不能指导人修炼,所以不能供奉它们。

71. 什么是三界?
答: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是未得到真正解脱的人所处的空间。罗汉、菩萨、佛都已经脱离了三界。

驳论:【三界】
 (术语)凡夫生死往来之世界分为三:一、欲界,有淫欲与食欲二欲之有情住所也。上自六欲天,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无间地狱。谓之欲界。二、色界,色为质碍之义,有形之物质也。此界在欲界之上,离淫食二欲之有情住所也。谓为身体,谓为宫殿,物质的物,总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禅定之浅深粗妙分四级,称为四禅天,新曰静虑。此中或立十六天,或立十七天,或立十八天(见四禅天条)。三、无色界,此界无一色,无一物质的物,无身体,亦无宫殿国土,唯以心识住于深妙之禅定。故谓之无色。此既为无物质之世界。则其方所,非可定。但就果报胜之义,谓在色界之上。是有四天。名为四无色。又曰四空处(见四空处条),说出俱舍论世间品,三界义。


72. 可不可以供奉佛、菩萨的像?
答:供奉佛、菩萨的像必须是开光后的佛、菩萨像,否则不能供奉。如若不然,精灵可能会附到上面去。

73. 什么是开光?
答:光指光芒,觉者的法身光芒四射,佛光普照,慈悲众生。所以开光就是佛、菩萨接受众生的迎请,将自己的法身置于佛、菩萨像上,为真正修炼的人作护法,以帮助其修炼。

驳论:【开光】
 (术语)佛像落成后,择日致礼而供奉之,谓之开光。亦曰开眼,或曰开眼供养。佛说一切如来安像三昧仪轨经曰:‘复为佛像,开眼之光明,如点眼相似,即诵开眼光真言二道。’

74. 什么是佛光普照?
答:佛、菩萨的光芒有能量,会影响、抑制周围的环境,纠正周围环境中不正确的状态。修炼的人修炼到一定程度,也具有能量,也能影响和抑制其他人和环境。

驳论:【佛光】
佛之光明。赞阿弥陀佛偈(大四七·四二一上):‘佛光照耀最第一,故佛又号光炎王。’
但是,如果众生妄想执著太重,掩盖了自己的光明是无法与佛法相应的。

第十六品

75. 很多修炼的人为什么层次得不到提高?
答:这是因为提高层次需要在佛法的指导下去掉自己的执著心,具体说是:
(1)未学到佛法;
(2)未去掉自己的执著心。
所以要想提高层次,就需要努力修学佛法,去掉自己的执著心。

76. 如何看自己的功力高低?
答:去执著心越多,也就是心性越高,功力也就越高,执著心去掉多少功就长多少。修到一定程度,头顶上会形成光环,佛法中叫作头光、顶光。

77. 哪些人才能度人?
答:罗汉只求自身的解脱,不度人。菩萨帮助佛向佛的世界中度人。佛向自己的世界中度人,或帮助其他佛向其他佛的世界中度人。

78. 罗汉、菩萨是男身还是女身?
答:罗汉在另外空间中显男身,菩萨在另外空间中显女身。

驳论:佛在世时,比丘尼中也有得阿罗汉果者。
【阿罗汉】
梵语arhat,巴利语arahant。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阿啰呵、阿黎呵、遏啰曷帝。略称罗汉、啰呵。意译应、应供、应真、杀贼、不生、无生、无学、真人。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据成唯识论卷三载,阿罗汉通摄三乘之无学果位,故为佛之异名,亦即如来十号之一。另据俱舍论卷二十四举出,阿罗汉乃声闻四果(四沙门果)之一,为小乘之极果。可分为二种,即:(一)阿罗汉向,指尚在修行阶段,而趋向于阿罗汉果者。(二)阿罗汉果,指断尽一切烦恼,得尽智而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证入此果位者,四智圆融无碍而无法可学,故称无学、无学果、无学位;若再完成无学正见乃至无学正定之八圣道,以及无学解脱、无学正智等十种无漏法,则称为十无学支。

 关于阿罗汉之语义,据大智度论卷三、大乘义章卷十七本、翻译名义集卷一、卷二等举出杀贼、不生、应供三义,称为阿罗汉三义,为自古以来最常见之说。即:(一)杀贼,贼,指见、思之惑。阿罗汉能断除三界见、思之惑,故称杀贼。(二)不生,即无生。阿罗汉证入涅槃,而不复受生于三界中,故称不生。(三)应供,阿罗汉得漏尽,断除一切烦恼,应受人天之供养,故称应供。梵语arhan,为梵语arhat(阿罗汉)之单数主格,意译受供养、受尊敬,故上述三义中,以应供一义较为适切。此外,慧远于大乘义章卷二十末亦以应化一切众生、断尽诸惑等四义解释阿罗汉。又善见律毗婆沙卷四则举出打坏三界车辐、远离一切恶业、无覆藏等五种阿罗汉之释义。

 另就阿罗汉之种类而论,声闻四果中之阿罗汉,依其根性利钝之差别,可分为六种。据杂阿毗昙心论卷五、俱舍论卷二十五等所举,即:(一)退法阿罗汉,又作退相阿罗汉,指遭遇小恶缘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二)思法阿罗汉,又作死相阿罗汉,指由于忧惧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三)护法阿罗汉,又作守相阿罗汉,指能守护而不致退失果位者。(四)安住法阿罗汉,又作住相阿罗汉,指不退亦不进,而安住于果位者。(五)堪达法阿罗汉,又作可进相阿罗汉,指能迅速精进,而达于不动法者。(六)不动法阿罗汉,又作不坏相阿罗汉,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

 上述六种阿罗汉中,前五种为钝根者,故得时解脱或时爱心解脱,而后者系属利根者,故得不时解脱或不动心解脱。详言之,倘若能遇善因缘而得入定之解脱,称为时解脱;随时可入定,而无须等待某种特定因缘之解脱,称为不时解脱。又善护自己所得之阿罗汉果,并解脱烦恼者,称为时爱心解脱;不再由于烦恼而退失果位之解脱者,称为不动心解脱。此外,不动法阿罗汉以其利根之形成,又分为两种,即:(一)本来生就不动种性者,称为不退法阿罗汉、不退相阿罗汉。(二)由精进修行而达不动法者,称为不动法阿罗汉。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为七种阿罗汉。若再加缘觉、佛,则总称九种阿罗汉,又称为九无学。

 另据中阿含经卷三十、成实论卷一等所举,以慧解脱、俱解脱取代缘觉、佛,而形成另一种九无学。其中,藉智慧力以解脱烦恼之阿罗汉,称为慧解脱阿罗汉。若得灭尽定,而于心、智慧两方面悉皆解脱之阿罗汉,则称俱解脱阿罗汉。此二者再加无疑解脱阿罗汉(在俱解脱中通达一切文义,而得四无碍解者),则成三种阿罗汉。[佛本行集经卷三十四、卷四十二、北本涅槃经卷十八、弥勒上生经、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卷十四、甘露味论卷上、大毗婆沙论卷九十四、法华义记卷一、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末、法华义疏卷一、大日经疏卷一、翻梵语卷一、玄应音义卷八](参阅‘九无学’147、‘六种性’1302、‘四向四果’1683)
【菩萨】
菩提萨埵之略称。菩提萨埵,梵语bodhi-sattva,巴利语bodhi-satta。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萨怛缚,或扶萨。意译作道众生、觉有情、大觉有情、道心众生。意即求道求大觉之人、求道之大心人。菩提,觉、智、道之意;萨埵,众生、有情之意。与声闻、缘觉合称三乘。又为十界之一。即指以智上求无上菩提,以悲下化众生,修诸波罗蜜行,于未来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圆满、勇猛求菩提者。对于声闻、缘觉二乘而言,若由其求菩提(觉智)之观点视之,亦可称为菩萨;而特别指求无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则称为摩诃萨埵(梵maha^ -sattva ,摩诃,意即大)、摩诃萨、菩萨摩诃萨、菩提萨埵摩诃萨埵、摩诃菩提质帝萨埵等,以与二乘区别。

 经典中所举出菩萨之异名有:开士(菩提萨埵)、大士(摩诃萨埵)、尊人(第一萨埵)、圣士(胜萨埵)、超士(最胜萨埵)、上人(上萨埵)、无上(无上萨埵)、力士(力萨埵)、无双(无等菩萨)、无思议(不思议萨埵)、佛子、佛持、大师、大圣、大功德、大自在、正士、始士、高士、大道心成众生、法臣、法王子、胜生子、广大萨埵、极妙萨埵、胜出一切三界萨埵、身业无失语业无失意业无失、身业清净语业清净意业清净、身业无动语业无动意业无动、成就觉慧(梵dhi^mat ,有慧者)、最上照明(梵uttama -dyuti ,上成就)、最胜真子(梵jina -putra ,最胜之子、降伏子)、最胜任持(梵jina^dha^ra ,最胜所依、降伏持)、普能降伏(梵vijetr! ,最胜所使、能降伏)、最胜萌芽(梵jina^n%kura ,最胜芽)、勇健(梵vikra^nta ,猛健、勇猛)、最圣(梵parama^s/carya ,上轨范师、上圣)、商主(梵sa^rthava^ha ,导师)、大称(梵maha^ -yas/as ,具大名称、大名称)、怜愍(梵kr!pa^lu ,成就慈悲、有悲)、大福(梵maha^ -pun!ya ,大福德)、自在(梵i^s/vara ,富自在、自在行)、法师(梵dha^rmika ,大法师、正说者)等。又以菩萨乃发大菩提心,满足世出世之胜希愿,故称菩萨众为‘胜愿菩提大心众’。

 菩萨有多种分类,除依悟解之浅深而有不同之菩萨阶位外,菩萨地持经卷八菩萨功德品亦举出菩萨有十种,即:种性(梵gotra -stha )、入(梵avati^rn!a )、未净(梵a -s/uddha^s/aya )、净(梵s/uddha^s/aya )、未熟(梵a -paripakva )、熟(梵paripakva )、未定(梵a -niyati-patita )、定(梵niyati -patita )、一生(梵eka -ja^ti-pratibaddha )、最后身(梵carama -bhavika )。其中,未得净心,称为种性;发心修学,称为入;已入而未达净心地,称为未净;入净心地,称为净;净者未入毕竟地,称为未熟;入毕竟地,称为熟;熟者未入定地,称为未定;已入定地,则称为定;又熟有二种:(一)一生,乃次第得无上菩提。(二)最后身,乃此生得无上菩提。此外复分在家与出家、鞞跋致(退转)与阿鞞跋致(不退)、生身(未断烦恼者)与法身(断烦恼、得六神通者)、生死肉身与法性生身、大力与新发心、顿悟与渐悟、智增与悲增等。智增悲增之说系据法相宗所说,有关‘八地’以前菩萨之分类,直往之菩萨(顿悟之菩萨)尽伏俱生起烦恼障之现行,立即受变易身,成为智增上菩萨;至第七地之满心伏尽后,受分段身,成为悲增上菩萨或大悲菩萨。对回心之菩萨(渐悟之菩萨)而言,从‘不还’与‘阿罗汉’回心者,由于断欲界之烦恼,故为智增;从‘预流’与‘一来’回心者,则为智增或悲增。其他,另有智悲平等之菩萨。同时,十信位之菩萨称为新发意之菩萨、住前信相之菩萨与假名之菩萨等。

 菩萨所修之行,称作菩萨行。有关菩萨之一切法则仪式,称为菩萨之法式。以达佛果为目的之教,称为菩萨乘;其经典称菩萨藏。梵网经等即述菩萨应持之菩萨戒。诸经典常举之菩萨名,有弥勒、文殊、观世音、大势至等。大乘僧侣或居士,亦有被尊为菩萨者,如印度大乘佛教学者龙树、世亲等即被尊为菩萨;于我国,竺法护被尊为炖煌菩萨,道安为印手菩萨;日本亦有高僧由朝廷赐封菩萨号者。[放光般若经卷五、大方等大集经卷十二、大阿弥陀经卷上,旧华严经离世间品、新华严经普贤行品、菩萨地持经卷四、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渐备一切智德经、大宝积经卷三、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七、梵网经卷下、大毗婆沙论卷一七六、大智度论卷四、卷四十一、卷四十四、卷七十一、卷九十四、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六、大日经疏卷一、大乘义章卷十七、劝发菩提心集卷下、大宋僧史略卷下](参阅‘三乘’593、‘菩萨阶位’5221)



79. 都有哪些世界?
答:佛法中讲有十方世界,这十方世界是上方、下方、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东南方、西南方、西北方、东北方等十个方位的世界,每个方位中都有无量世界,每一个世界中都有佛来主持。

驳论:【世界】
梵语loka-dha^tu,巴利语同。音译路迦驮睹。意谓可毁坏之处所。略称界。据楞严经卷四载,世,即迁流之义;界,指方位。即于时间上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迁流,空间上有东南西北、上下十方等定位场所之意。亦即指众生居住之所依处,如山川、国土等。由上所述,可知世界原指三界之有为世界;然大乘佛教亦指莲华藏世界(华严宗所说佛之境界)、弥陀净土等,即包含超越相对世界之绝对世界、无为世界。

 古代印度依须弥山之说成立宇宙论,即以须弥山为中心,加上围绕其四方之九山八海、四洲(四天下)及日月,合为一单位,称为一世界。合千个一世界,为一小千世界;合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合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大千界、大千)。一个大千世界包含小、中、大三种‘千世界’,故大千世界又称为三千大千世界(三千世界)。宇宙即由无数个三千大千世界所构成,由此可见世界之广大无边。

 一佛施行教化之范围(即一佛土),或为一世界,或一三千大千世界,或为更广大之世界。‘世界’一语本与‘世间’同义,包含有情世间、器世间,然一般惯指器世间(山河大地)而言。

 此外,住于一世界中之有情众生,可分类为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等六道之别。其中,前五道所住之世界,称为欲界;而天道之中,有色天所住之世界,称为色界;无色天所住之世界,称为无色界。然于大乘诸经论中,则载有诸佛净土存在于上述三界以外之说。如摩诃止观卷五上载,于六道之外另立声闻、缘觉、菩萨、佛等四圣,总称十界,此十界各有其所居之国土。又如华严五教章卷三依据华严经而举出十佛境界之所依为国土海、世界海二种。即:(一)国土海,乃十佛自体之所居,为不可说圆融自在之依报。(二)世界海,乃舍那十身摄化之处,又分为莲华藏庄严世界海、十重世界海、无量杂类世界海三类。[起世因本经卷一、旧华严经卷三十七离世间品、大楼炭经卷一阎浮利品、大智度论卷五十、卷九十三、瑜伽师地论卷二、卷九十三](参阅‘一佛世界’45、‘世间’1524、‘国土海世界海’4431)



第十七品

80. 修炼的人能够修到多高的层次?
答:这是由他的根基和自己是否坚定实修来决定的。这里的根基指的是他的忍辱负重的能力的大小,所带的黑、白无常的多少所决定的,这就决定了他修炼所能达到的最高层次。佛、菩萨也清楚,会根据他的根基而给他安排修炼过程,帮助他修炼。

81. 什么是大根基的人?
答:能够吃大苦,耐大劳,悟性又很高,这样的人就是大根基的人。这种人在很长时期才会出来一位,例如六祖慧能。

82. 什么是悟性?
答:悟性就是发现自己执著心、改掉自己执著心的能力。这与常人所说的悟性不一样:常人所说的悟性,是如何揣摩他人的心意,而达到自己非常不好的目的。

第十八品

83. 大乘学前人应如何打坐?
答:盘腿打坐。腰直颈正,下颏微收,舌抵上腭,牙齿微微离缝,嘴唇闭上。全身放松,松而不懈,双眼微闭,心生慈悲,面带祥和之意。两手结吉祥印置小腹处,渐渐入静。深度入定,打坐时不需要任何意念,但意识必须知道自己在修炼。要求打坐时间越长越好,但能坐多长时间就坐多长时间。最后双手合十出定,解除盘坐状态。

驳论:参见七支坐法。

84. 打坐应用什么姿势?
答:要求两腿以双盘的姿势在盘坐中炼。初炼时不能双盘,单盘也可以,但最后还要双盘。盘坐时间要求越长越好,可根据功底而定。时间越长,忍耐力越大,效果越快。打坐时什么也不想,没有任何意念,由静而定,但意识要知道自己在修炼。

85. 怎样单盘?怎样双盘?
答:在还不能双盘时,采用单盘。单盘方法最好是:男右脚在下,左脚放在右腿之上,女与之相反;双盘方法:在单盘的基础上,将下方的腿搬至上方腿之上。

86. 怎么样结吉祥印?
答:手心向上,两大拇指指尖轻轻接触,其余四指合拢并重叠。男左手在上,女右手在上,构成似椭圆形状,置于小腹处。

第十九品

87. 炼功中出现各种现象怎么办?
答:出现一切现象都不用理它,尤其是听到各种声音、见到各种形象均要继续修炼或收势,不要随之而去,以免走入魔道。

88. 修炼中看到天神的形象,应该不应该跟随他去修炼?
答:不应该。天神未脱离三界,未得到根本解脱,不能度人,所以不能跟随他去修炼。

89. 修炼中看到佛、菩萨的形象,应怎样对待?
答:未达到根本解脱的修炼者,佛、菩萨一般不会以佛、菩萨的形象与他接触,相反一些魔、精灵会变成佛、菩萨的形象,来障碍修炼者。因此,修炼中看到佛、菩萨的形象,不要理它,心一定要正,不要起欢喜心,更不能随它而去。

第二十品

90. 如何真正修炼?
答:一定要清清楚楚地修炼,也就是一定要由自己真正的意识作主修炼,清清楚楚地去掉自己的执著心。也就是佛法中所说的“正认主人公”。

91. 为什么要正认主人公?
答:佛法中认为人体内有长的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神在体内,来控制自己、帮助自己,抑制自己不要做坏事,但当自己非常执著做坏事的时候,体内之神也没有办法控制,因为自己的身体真正作主的是自己的思想。如果不正认主人公,模模糊糊地修炼,那么修炼者可能就不是自己在修炼,可能是自己体内的神在修炼,最后修成的也是自己体内的神,而不是自己。如果自己正认主人公修炼,则自己体内的神做护法和自己共同修炼。同时,只有“正认主人公”,才能找到身体内的佛性。

驳论:佛教是无神论的。并无此说。

92. 修炼时应不应出现自发动作、自发语言等不由自主的行为?
答:不应出现。出现时必须控制自己,不能任其发展,如若不然,可能会被邪魔或精灵等控制,不能正认主人公,使修炼功亏一篑。

第二十一品

93. 大乘学前人能否度人?
答:度人是佛、菩萨的事情,大乘学前人未达到佛、菩萨的境界,所以不能度人。

94. 大乘学前人能否讲法?
答:由于大乘学前人未能悟到大乘学前普度法的全部内涵,所以不能讲法。只能说是大乘学前人自己悟到的内容。

95. 大乘学前人如何修学佛法?
答:应该在佛法中的老师的指导下,认真修学大乘学前普度法。难学能学、反复修学,直到完全领悟到大乘学前普度法的全部内涵。

96. 大乘学前人能否弘传佛法?
答:能够弘传佛法,但不能讲法,不能度人,只能叫别人看大乘学前普度法,或在佛法中的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弘传。

驳论:佛教之中并无“大乘学前人”这一概念。

总而言之,这一贴中,邪见边见断见太多,请各位师兄谨慎,学佛要以正知见为前提。正知见的培养,一般得力于多读经典。另,佛灭度后,教诲众人要以戒为师,愿与各位共勉!!

流云合十
以上批驳取中仁兄所引用的词条出自佛学大辞典,如果有兴趣的师兄,可以到佛教导航下载单机版。

念佛一声功德无量,礼佛一拜罪灭河沙^_^

流云  2002.12.4 11: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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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f700  2002.12.4 1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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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何谓驳注?驳注就是批驳和注释兼举,或一部分批驳,一部分注释。
对,每个人的见解都会有所偏差,所以末学引用《佛学大辞典》中的注释来说明。两种见解如何,有个比较就可以看的清楚一些。

仁兄说:“以上一段话我认为有前后矛盾之嫌。”关于八正道的注释,引于佛学大辞典,可以详查,但是,如果觉得八正道的说法有误,那就不敢恭维了。

仁兄的“二。就算最差劲的说法它也是有可取之处的,不能一概否定。
”对,这句话在广泛的情况下来说是没有错,但是,放在这种条件下就不对了。知见上的偏差,有时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关于第九条的驳注是据提问而答的,如:
9. 修炼者应该去掉哪些常见的执著心?
修行者常见的弊病可参见《大宝积经◎发胜志乐会》前贴中有。如果论心所,可以参见《百法明门论》中【五十一心所】
大乘唯识家所立心所之数。即触、作意、受、想、思(以上属遍行)、欲、胜解、念、定、慧(以上属别境)、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以上属善)、贪、嗔、痴、慢、疑、恶见(以上属烦恼)、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以上属随烦恼)、悔、眠、寻、伺(以上属不定)。]


另:这篇驳注是据hiddenaroma 仁兄的帖子“建议用真正的佛法批驳此文!”而发的。
是对事不对人。

关于“其实主要是想说一声:不要带着情绪看问题,先入为主是很可怕的。”这一句就回赠仁兄吧。

南无观世音菩萨!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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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2.12.4 13:05:03    修改于:2002.12.4 13:05:31  
流云  2002.12.4 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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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f700  2002.12.4 16: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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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老兄已经近乎无理取闹了,也就没有再讨论的必要。
如果你认为你自己是正确的,这样坚持下去,没有人会反对,但是走错了路总归有一天会回头的。只是希望你的代价不要太惨重,愿佛菩萨保佑。

南无观世音菩萨!

合十

念佛一声功德无量,礼佛一拜罪灭河沙^_^

流云  2002.12.4 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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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f700  2002.12.5 1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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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何人教您爱憎心,爱憎一日减几分,何时内外能平等,何时能同法性身。

发布于:2002.12.5 10:52:49    修改于:2002.12.5 10:53:41  
取中  2002.12.5 10:52:49    来自:吉林省德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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