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2003~2006   »论题组:3595  »上层 »主题组:8  2005.12.29 18:42:28   法华微信 注册
 很象思维形式的标准化,〖十方〗(12.24 0:04) (4506)
 我看到的是空有二宗在兴起时对因明学的态度差别〖iamfisher〗(12.25 11:54) (5108)
 呵呵,相信吗?灯火不能照明?〖十方〗(12.26 11:33) (5606)
 嘻嘻,我不信灯火实有照明之举〖iamfisher〗(12.27 0:37) (12.27 0:42) (5998)
 恩,这和金刚经的"即非灯火,是名灯火"意思一样。〖十方〗(12.27 9:29) (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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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象思维形式的标准化,
但凡学科到了一定的规模,它的标准化体系也会随之成熟,可见那个时代佛学如日中天。

十方  2005.12.24 0:04:53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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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是空有二宗在兴起时对因明学的态度差别
所以有人批判过于仰赖因明。或者批判说,佛教因明的发展给婆罗门教等等提供了帮助。。。

当然,一般佛教徒估计谁都不愿承认婆罗门教后起之印度教、耆那教等等的因明或辩论也很厉害。。。

不多说了,因为疏远因明,咱们自己也没好不到哪儿去。比如,宗因喻不成立的说法,可以满天飞。。。呵呵呵。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12.25 11:54:44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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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相信吗?灯火不能照明?
——这确实是真的,看了圣龙树的这种外科手术式的因明论辨后,不得不服,佛教有这样一位高手,真是一件幸运的事。精密细致,无懈可击,在他的逻辑展示下,这种不可思议的结论还多得是。我了解《回诤论》也是从此文看进去的,在这篇文章中,其实无论是破“四量不成”,还是破“遮法自遮”,论辨双方的着力点都是放在“能所”这两个字上,在“四量”这里,其实是一个主谓宾句式:能量>量>所量,就像尺子测量物体,尺子是主语(能量),物体是宾语(所量),测量的方法是谓语(量),外道问难的意思相当于,“你又没有量过所有的东西,怎么可以说所有东西都是空的呢?在没有量完所有东西的情况下怎么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测量结果呢?”,换句话说,有所知,就有所不知,有所不知,你的“一切”就不成立,他是用这样一个能所的关系来诤问龙树;同样在“遮法自遮”这里,也是一个主谓宾句式:能遮>遮>所遮,言语是主语(能遮),一切法是宾语(所遮),否定是谓语(遮),外道问难的意思相当于,“你的这个(一切法皆空)结论把自己否定掉了,是悖论”,换句话说,能遮不仅遮去了所遮,也遮去了能遮自己,既然连能遮都遮去了,你拿什么来遮?所以没法遮。

于是,这两个重要的问难都是围绕能所这个前提来质疑的,龙树的回答让人感到相当过瘾,“我既不是象你说的这样测量的,也不是象你说的这样来遮的”,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有没搞错!你楞没听懂我的意思!”就好像一个武林人士尽毕生所学出招,却一点没有命中目标,甚至我都不需要防守!在这里,龙树的意思是等于是否定了能所,连能所都不存在,你那些问难全部瘫痪,你冠与我的那些不全面、自相矛盾的诘责没有任何意义,不仅如此,我反倒可以证明给你看,倒是你的那些能所逻辑有破绽,就是说,不是我不对,倒是你的有问题,所以接下来,龙树用了很多力气一一归谬反破,以至于出现了灯火不能照明这样的推论,非常精彩,让你一点跑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可以有这样的体会,就是龙树尽破万法,并不是立法而后破,(既然已立又何从破?)而是本自无立,所破者并非是立,而是见,如翳目空花,空本无花,翳除华落。

当然,龙树并没有用成立的方法来阐述他的中道,因为这在世俗谛中是无法建立的,但可以用破妄的方式来矫妄归真,如三是偈:“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只有一个真正证得空性的圣者才能作出这样坚决、这样彻底的论断,并且这完全是用凡夫的语言逻辑进行的,所以对我们来说,有很大的价值。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在楞严经中,也有着浓厚的类似逻辑,尤其是在论述“非因缘,非自然”这部分,佛陀采用的归谬方式和中论完全一致,甚至对归谬对象的析离分类也出奇的相通,比如:不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

十方  2005.12.26 11:33:52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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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我不信灯火实有照明之举
灯尚不有,何处有举?
如此不无,假立名言。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发布于:2005.12.27 0:37:52    修改于:2005.12.27 0:42:16  
iamfisher  2005.12.27 0:37:52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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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这和金刚经的"即非灯火,是名灯火"意思一样。
明暗是有为法按缘起法则生起的现象,其体如幻不实,无明则暗,无明与明都没有自体,悟非明陵暗,迷非暗夺明,圆觉经云:"此无明者,非实有体",故明暗之道,顺用则明,违用则暗。

十方  2005.12.27 9:29:14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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