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2003~2006   »论题组:3311  »上层 »主题组:6  2005.8.23 15:58:48   法华微信 注册
 佩服您不畏权威〖片上〗(7.30 15:51) (13788)
 很不佩服你之前的评论,〖嘻嘻哈哈〗(7.31 12:03) (14756)
 “妄加评议”用在您这个贴更恰切〖片上〗(8.1 8:59) (16232)
 片上,你很敬佩的这两位前辈的文章里的问题大了。〖嘻嘻哈哈〗(8.1 10:42) (17286)
 假如您对阿含与律藏有深入的研究就不会说出这番话〖片上〗(8.1 10:58) (18358)
 (此贴已被版主删除)〖嘻嘻哈哈〗(8.1 11:06) (19328)
 (此贴已被版主删除)〖片上〗(8.1 11:09) (20528)
 两位以上的话到这里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了〖iamfisher〗(8.1 12:09) (21502)
 删贴前请示明违反哪条版规〖片上〗(8.1 15:35) (22765)
 (此贴已被版主删除)〖嘻嘻哈哈〗(8.1 18:03) (22631)
 某些不雅的字眼,不管加不加引号,都没必要出现.〖iamfisher〗(8.1 18:08) (8.6 15:13) (23401)
 执法尺度〖片上〗(8.2 16:49) (24442)
 基本接受师兄的批评.作为个人会出错,作为版主执行版务也可能会有错〖iamfisher〗(8.2 22:53) (24664)
 裁判讨论新规则〖塞外盐巴〗(8.1 18:59) (8.1 19:04) (22969)
 嘻哈兄,有时我只有闭口了。〖情见〗(8.2 9:59) (15050)
 感谢楼上两位仁兄捧场(内空)〖塞外盐巴〗(7.31 20:25) (13600)
 请问兄以为何为自力?何为他力?〖情见〗(8.1 9:39) (14501)
 若讳言他佛,则是他见未忘。若偏重自佛,却成我见颠倒。〖情见〗(8.1 11:26) (15733)
 夫如来者,本无去来。云何今言,佛现其前?〖情见〗(8.1 12:10) (15963)
 请各自思考〖塞外盐巴〗(8.1 12:22) (15696)
 《金刚经》云: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情见〗(8.1 13:39) (16802)
 上文引录于-黄念祖老居士《大经解》〖情见〗(8.1 13:56) (1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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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您不畏权威
“倘若夏老黄老,再多住世二三百年,没准要把说过的话,一把火烧绝,谁引他们的话,就跟谁急。”这话说得幽默。
“倘若夏老黄老,再多住世二三十年,没准又转修密法或禅宗什么的。反过来对净宗诋毁几句。” 不过,黄老可是“不仅虔修净业,而且曾参禅开悟,又多年修密法,为红教诺那活佛和白教贡噶活佛的传人,有成就,具金刚阿阇黎资格。”的人哦。
http://www.ebud.cn/book/book/readari.asp?no=43517

嘻嘻,还正应了我之前的评论。
http://fahua.com/cgi-bin/forum/wiser.cgi?kd=wise&rn=&on=2690&om=3274&o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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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酒后应回首 世相无常画有常

片上  2005.7.30 15:51:28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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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佩服你之前的评论,
无稽之谈,荒诞不经,那篇文章的作者对佛教,对大乘佛教,对净土法门的认识还很浅薄,就这种水平,还谈什么结生与死灭的生灭介入关系,还对由禅入净的净土祖师们、玄奘大师、李元松先生妄加评议,呵呵,使我不由想起了庄子秋水里河伯与北海若之间的对话。

嘻嘻哈哈  2005.7.31 12:03:57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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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加评议”用在您这个贴更恰切
您这个贴既没有摆出事实,也没有经过缜密的分析,只凭自己主观情绪就笼统、空泛的评议别人“无稽之谈,荒诞不经”、“浅薄”。——这就是您的评论水平呀?网路上这样的评论我见得太多了,您也没有什么独到之外。倒是那两位前辈,对佛教教理有全面的了解,对根本佛教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讨论中就事论事,令我由衷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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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酒后应回首 世相无常画有常

片上  2005.8.1 8:59:49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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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上,你很敬佩的这两位前辈的文章里的问题大了。
只是你看不出来而已,也许他们的说法符合你的口味,但符合你口味的东西不见得就是正确的东西。就像上回谈到大爱道比丘尼,谈到女人四十八态,你觉得这里面有性别歧视的嫌疑,你干脆就连这部佛经都要否定了,不相信那部经是佛说的,怀疑这部经是后人杜撰的,呵呵,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汝之谓也。也许你自己没感觉,一些四八特征在你身上表现得挺明显的,嘻嘻。

嘻嘻哈哈  2005.8.1 10:42:43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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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您对阿含与律藏有深入的研究就不会说出这番话
我可以用同样的话回敬您,您这里所说的话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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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酒后应回首 世相无常画有常

片上  2005.8.1 10:58:29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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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已被版主删除)
原因:使用不雅言辞,违背道德文明。

附:《论坛使用规则》
http://fahua.com/wiseforum/html/Specification.htm

嘻嘻哈哈  2005.8.1 11:06:41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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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已被版主删除)
原因:使用不雅言辞,违背道德文明。

附:《论坛使用规则》
http://fahua.com/wiseforum/html/Specificatio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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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酒后应回首 世相无常画有常

片上  2005.8.1 11:09:53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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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以上的话到这里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了
各自遵守版规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8.1 12:09:59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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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贴前请示明违反哪条版规
如果您承认自己“不具备法眼”,那么请不要扼杀不同的观点,更不要对那些佛法理解不深的人进行洗脑。
像《苦行头陀墓林僧笔记本》那种“描写种种拜佛和九死一生的经历,编造菩萨送饭、拉车、示梦等种种神话。歪曲和破坏佛法、宣传异端邪说和封建迷信”贴子不仅不被删除,反被您认为“真是值得赞叹!至诚顶礼”云云;我所表达的观点,无论对错都没有您所赞叹的贴子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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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酒后应回首 世相无常画有常

片上  2005.8.1 15:35:20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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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已被版主删除)
原因:使用不雅言辞,违背道德文明。

附:《论坛使用规则》
http://fahua.com/wiseforum/html/Specification.htm

嘻嘻哈哈  2005.8.1 18:03:18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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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不雅的字眼,不管加不加引号,都没必要出现.
可能我没说清楚,我指的是我所发帖上面的两个帖子.
这两个帖子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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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内容已经删除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发布于:2005.8.1 18:08:33    修改于:2005.8.6 15:13:57  
iamfisher  2005.8.1 18:08:33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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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尺度
当初稀里糊涂的下载了“苦行头陀墓林僧笔记本”整个论题组,直到现在都没兴趣读;后来一次偶然机会上某个论坛刚好看到宗教委员会全面查封〈笔记本〉的通知,也就顺便下载了。本来这些东西与我毫无关系,如今却成了对付您的“铁证”。在发上一贴前,我特意搜索过编号为“1983”的论题组,证实您已把自己那时的发言删除,但那个对〈笔记本〉提出质疑的跟贴也不见了,整个论题只剩下主贴及一句“顶礼和尚大行”的跟贴。
举出这么一个事例,本意不在评定谁对谁错。事实上我可以在当前页面再找出类似的几个有待商榷的贴子,但考虑到这个事例最典型,举一个已足够说明问题。
透过这样的事例,我想到的是执法尺度。人与人之间相互赞扬相互吹捧或相互抵毁相互攻击不是稀奇事;每个人有权表达自己的“观感”,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版主当然可以以自己的“观感”和“信仰”来删留别人贴子,而这种情况在网路上也并不少见,只是“版主不是圣人”,“不具备法眼”,“执法尺度”既宽松又主观,“择法”依靠“世间意识心”及“世智辩聪”而已。本来,个人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对错都没多大关系的。可偏偏就有那么一撮人,喜欢以得道者自居,在别人不相信他那一套时,大肆指派他人是邪魔外道、肆意诅咒别人下地狱;或者辩论中理亏词穷时,一副俯瞰的姿势不屑地指责别人不过是“世间意识心”下的“世智辩聪”,破坏了正常平等的交流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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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酒后应回首 世相无常画有常

片上  2005.8.2 16:49:20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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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接受师兄的批评.作为个人会出错,作为版主执行版务也可能会有错
如果个人有错,各自纠正就是.
所提到的具体事情,在网下我也和一些师兄讨论过.
不恶捧,也不恶批,是我对此类事所持的具体态度.

作为版务如果有错,当然也要纠错.
你所提到的表示质疑的帖子(可能好包含一个反质疑的帖子),确实可能是我删的.这些都是没什么必要回避的.

回到两位上面的帖子,片上兄作为版主在遇到不雅之语时应该执行版规.
这样做才是最应理的.我的话,应该是说清楚了.

撇开不雅之辞,其实我能容忍两位对话题本身的激烈辩论,但既然主要发生在两位之间,又何不私下交流呢.这么言辞激烈的辩论在私下的交流中,如果双方有互谅,也许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但是师兄这毕竟是在公共论坛啊,注意一些公共的接受程度岂不是更好.

这类话题,参与的个人也许有足够的承受力.而且谁会出于恶意呢?相信没谁会有,争论之余理解各自的立场取长补短,大概也只能如此吧.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8.2 22:53:01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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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讨论新规则
盐巴制造的新规则,不是权威的,但也有一些道理。
曾经的裁判规则是,“谁先上火,算谁输”,规则不错,只是不太好执行。因为需要猜测,准确性就打了折扣。
新裁判规则是,“谁先沉默,算谁赢”。
新规则会不会便宜了理屈词穷者?末学初步推敲了一下,可能性非常小。
因为构成语言的词汇和句子,内涵外延,都可以适当调整,可以使讨论一直持续下去。
如此一来,沉默,涵养很高的可能性巨大,理屈词穷的可能性巨小,而且一目了然。
“谁先沉默,算谁赢”,是一个好规则。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发布于:2005.8.1 18:59:59    修改于:2005.8.1 19:04:13  
塞外盐巴  2005.8.1 18:59:59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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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兄,有时我只有闭口了。
十方婆伽梵,住真实慧。开化显示真实之际,「欲拯群萌,惠以真实之利。难值难见,如优昙花,希有出现」。今者难逢能逢,难闻能闻,而不信受,辜负佛恩,故云「为失大利」也。况此净土法门,一乘愿海,六字洪名,信愿持名,迳登不退。是乃真实利中之最真实者也。是大利中之最大者也。于此不信,永失大利。如《千手经》云:「若于此陀罗尼生疑不信者,当知其人永失大利。百千万劫中,轮转恶趣,无有出期。常不见佛,不闻法,不睹僧。」是明疑惑「为大损害」之义。

反之,则如《十往生经》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正信是经,爱乐是经。观导众生。说者听者,悉皆往生阿弥陀佛国。若有如是等人,我从今日常使二十五菩萨护持是人。常令是人无病无恼。若人若非人不得其便。行住坐卧,无问昼夜,常得安稳。」是明信受之大利。何去何从,祈慎思之。

下复明疑谤之大害。该《十往生经》复曰:「于后阎浮提,或有比丘、比丘尼,见有读诵是经者,或相嗔恚,心怀诽谤。由是谤正法故,是人现身之中,来致诸恶重病。身根不具,聋盲喑哑。水肿鬼魅,坐卧不安。求生不得,求死不得。或乃致死,堕于地狱。八万劫中,受大苦恼,百千万世,未曾闻水食之名。久后得出,在牛马猪羊,为人所杀,受大极苦。后得为人,常生下处,百千万世不得自在。永不闻三宝名字。是故无智无信人中,莫说是经也。」

旁引两经,深显疑信虽只在当人一念之间,但所种祸福,悬隔天渊,历劫无尽。故云「应当明信诸佛无上智慧」。

引录于黄念祖老居士《大经解》

情见  2005.8.2 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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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两位仁兄捧场(内空)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塞外盐巴  2005.7.31 20:25:12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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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兄以为何为自力?何为他力?
南无阿弥陀佛!

情见  2005.8.1 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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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讳言他佛,则是他见未忘。若偏重自佛,却成我见颠倒。
灵峰大师《要解》云:

或问:“佛既心作心是,何不竟言自佛,而必以他佛为胜,何也。”

答:“此之法门,全在了他即自。若讳言他佛,则是他见未忘。若偏重自佛,却成我见颠倒。又悉檀四益,后三益事不孤起。傥不从世界深发庆信,则欣厌二益,尚不能生,何况悟入理佛。唯即事持达理持,所以弥陀圣众现前,即是本性明显。往生彼土,见佛闻法,即是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法门深妙,破尽一切戏论,斩尽一切意见。唯马鸣、龙树、智者、永明之流,彻底担荷得去。其余世智辩聪,通儒禅客,尽思度量,愈推愈远,反不若愚夫妇老实念佛者,为能潜通佛智,暗合道妙也。”

情见  2005.8.1 11:26:28    

(3311-17)  显示次数:15733(14895+838)     查看情见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17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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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如来者,本无去来。云何今言,佛现其前?
夫如来者,本无去来。云何今言,佛现其前?莲池、幽溪、蕅益三大师,深明其义,语皆精妙,契佛本怀。恭录于次。

莲池《疏钞》云:「古谓佛无去来。云何有佛,现在其前?答:感应道交,不妨不来而来,无见而见。故永明谓“知幻非实,则心佛两忘。不无幻相,则不坏心佛。”又云:“法身真佛,本无生灭。从真起化,接引迷根。”此乃如来本愿功德,令彼有缘众生,专心想念,能于自心见佛来迎。不是诸佛实遣化身而来迎接。则佛身湛然常寂,众生见有去来。如镜中形,非内非外。如梦中事,不有不无。又经云:“应以佛身得度者,即现佛身而为说法。”亦此意也。是故水清则月自来,心净则佛自现。所谓感应道交难思议也。」

幽溪《圆中钞》云:「凡是见佛,须论感应。若平居参禅,或修空观。既宗扫荡,佛亦不立。苟有所见,悉为魔境。或功用显著,心佛自现。亦须观空,弗生着相。今既念佛,求生极乐。临终见佛,此因妙感。复由生佛本是一体,感应道交,法尔如是。若不明此,妄论邪谈,不唯自障,兼亦障人。于此法门,大成罪过。」

蕅益《要解》云:「十万亿土,不出我现前一念心性之外。以心性本无外故。又仗自心之佛力接引,何难即生。如镜中照数十层山水楼阁,层次宛然,实无远近。一照俱了,见无先后。“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亦如是;“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亦如是;“其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亦如是。当知字字皆海印三昧,大圆镜智之灵文也。」以上灵峰赞叹经文之言,亦复字字皆海印三昧,大圆镜智之灵文也。

以上三释,皆与禅净诸祖一鼻孔通气,正是从大光明藏中自然流出者也。盖自他不二,自他宛然。因自他不二,故来迎之佛即是自心之佛。复因自他宛然,故于佛实不来,人亦不去之中,宛现临终佛迎,往生极乐之事。事理圆融,自在无碍,但能仰信,获益无量。

引录于黄念祖老居士《大经解》

情见  2005.8.1 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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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自思考
《佛说如来不思议秘密大乘经》
……………………………………………………………………
尔时金刚手菩萨大秘密主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所说法时。岂非我于如来所说。有违背耶。或随顺耶。如来所说甚深广大。如来所说甚深秘密。一切世间难信难解罔彻源底。世尊。诸如来心真实决定。我于如来所说深法。或有知解。皆是如来胜智在我身中。此非我有士夫力用。佛言秘密主。如是如是。如汝所说。所以者何。汝今当知。所有如来。安立譬喻演说诸法。而彼一切众生。皆有如来胜智在于身中。何以故。秘密主。而诸众生遍一切处。随其如来所说秘密。若不容受如来加持之力。而能随顺如来法性者。无有是处。又复于彼。如来所说秘密深法。若闻若说若有知解。皆是如来加持力故。
……………………………………………………………………


《思益梵天所问经》
……………………………………………………………………
尔时思益梵天白佛言。世尊。是文殊师利法王子在此大会而无所说。佛即告文殊师利。汝于此会所说法中可少说之。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佛所得法宁可识不。佛言。不可识也。世尊。是法可说可演可论不。佛言。不可说。不可演。不可论。世尊。若是法不可说。不可演。不可论者。则不可示。尔时思益梵天谓文殊师利。汝不为众生演说法乎。文殊师利言。梵天。法性中有二相耶。梵天言。无也。文殊师利言。一切法不入法性耶。梵天言然。文殊师利言。若法性是不二相。一切法入法性中。云何。当为众生说法。梵天言。颇有说法亦无二耶。文殊师利言。若决定得说者听者。可有说法。亦无有二。文殊师利。如来不说法耶。文殊师利言。佛虽说法不以二相。何以故。如来性无二故。虽有所说而无二也。梵天言。若一切法无二。其谁为二。文殊师利言。凡起贪着我故分别二耳。不二者法性终不为二。虽种种分别为二。然其实际无有二相。梵天言。云何识无二法。文殊师利言。若无二可识则非无二。所以者何。无二相者不可识也。梵天。二即是识业。不可识法。佛所说也。是法不尔如所说。何以故。是法无文字故。文殊师利。佛所说法终何所至。文殊师利言。佛所说法至无所至。梵天言。佛所说法不至涅槃耶。文殊师利言。涅槃中可得至耶。梵天言。涅槃无来处。无至处。文殊师利言。如是佛所说法至无所至。梵天言。是法谁听。答言。如所说。梵天言。云何如所说。答言。如不识不闻。梵天言。谁能听如来如是法。答言。不漏六尘者。梵天言。谁能知是法。答言无识。无分别。无诤讼者。梵天言。云何比丘名多诤讼。答言。是好是恶。此名诤讼。是理是非理。此名诤讼。是垢是净。此名诤讼。是善是不善。此名诤讼。是持戒是毁戒。此名诤讼。是应作是不应作。此名诤讼。以是法得道。以是法得果。此名诤讼。梵天。若于法中有高下心贪着取受。皆是诤讼。佛所说法无有诤讼。梵天。乐戏论者无不诤讼。乐诤讼者无沙门法。乐沙门法者。无有妄想贪着。梵天言。云何比丘随佛语随佛教。答言。若比丘称赞毁辱其心不动。是名随佛教。若比丘不随文字语言。是名随佛语。又比丘灭一切诸相。是名随佛教。不违于义。是名随佛语。若比丘守护于法。是名随佛教。不违佛语。是名随佛语。梵天言。云何比丘能守护法。答言。若比丘不逆平等。不坏法性。是名能守护法。梵天言。云何比丘亲近于佛。答言。若比丘于诸法中。不见有法若近若远。是名亲近于佛。
……………………………………………………………………………………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塞外盐巴  2005.8.1 12:22:22    来自:北京  

(3311-22)  显示次数:15696(14893+803)     查看塞外盐巴的所有文章 给塞外盐巴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22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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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云: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
《金刚经》云:「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灵峰大师《破空论》释曰:「以无所住法,住般若中,炽然修行六波罗蜜,而不取相,是故能令少施与虚空等……而众生住于相故,妄自计果计因,观大观小。若能称性而住,不住诸相。譬如芥子中空与十方空,性无二无别。以空非内外、彼此、方隅、形相,更无小空异大空故。无相之福,其福乃大。」又《金刚经》曰:「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又云:「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上引《金刚般若》皆表取相分别之失。故经云「求出轮回,终不能得」也。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又:「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皆彰此「无相智慧」。经云「若以无相智慧,植众德本」,乃至「永得解脱」。即《金刚经》中「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妙旨。

《破空论》释曰:「盖不达无我,而修一切善法,止成人天伪果。不修一切善法而但证我空,止成二乘小果。妄言我法俱空,而恣行恶法,则为阐提狱种。惟以无我修一切善法,正所谓无所住而生其心,故即得无上菩提也。」两经相较,今经中「无相智慧」,「远离分别」,即如彼经「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植众德本」,「求生净刹,趣佛菩提」,即如彼经中「修一切善法」。又「当生佛刹,永得解脱」,即如彼经之「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夫净土乃一切世间难信之法,于此能信,是即无相智慧。如《金刚经》云:「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又「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破空论》释曰:「设复计有少许我人等相,决不能信此经。设于此经信解受持,决能了达我人等相,当体即是无相。」可证能信之妙德,举体即是无相智慧。盖此净宗乃最极圆顿,超情离见,不可思议之微妙法门。若人于此法能生实信,信事信理,信因信果,信自信他,如是六信具足,当知其人,亦必超情离见,与无相智慧相契。是故经中《独留此经品》曰:「若闻斯经,信乐受持,难中之难,无过此难。」前云「取相分别」,虽种大福田,「求出轮回,终不能得」。是乃取相之过也。今云「若以无相智慧,植众德本」,「当生佛刹,永得解脱」。是乃离相求生之功也。或入三辈,或堕疑城,关键所在,已昭然若揭矣。「身心清净,远离分别」者,盖无相智慧,即万法一如,染净平等,故身心清净。一切皆如,故离分别。再者念佛「都摄六根,净念相继」。都摄六根,故身心清净。净念相继,自然远离分别。

或疑净宗以厌离娑婆,欣求极乐为愿,如是欣厌,岂非分别。《妙宗钞》答曰:「取舍若极,与不取不舍,亦非异辙。」盖舍之若极,则万缘放下,六根寂静。取之若极,则六字洪名,一念单提。如是念佛,何异于不取不舍,故云:「亦非异辙」。又《弥陀要解》答曰:「设不从事取舍,但尚不取不舍,即执理废事。既废于事,理亦不圆。若达全事即理,则取亦即理,舍亦即理。一取一舍,无非法界。」如是妙谛,实非情见所能及。

「求生净刹」者,至心信乐,愿生彼国也。如是求生,是乃举我介尔一念心愿,投入弥陀无边愿海。亦即摄彼一乘无边愿海,入我介尔一念心中。是故十念必生,有愿必满。「趣佛菩提」,因中即发菩提心也。果上则是必补佛位,究竟菩提也。以上六句即是今经之宗。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如宗而修,故「当生佛刹,永得解脱」也。

情见  2005.8.1 1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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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引录于-黄念祖老居士《大经解》
黄念老云:禅就是净,就是密。《金刚经》和《阿弥陀经》哪里又有矛盾呢?

情见  2005.8.1 13: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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