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2003~2006   »论题组:2933  »上层 »主题组:28  2005.4.20 2:20:09   法华微信 注册
 iamfisher兄,您太幽默了 :)〖缘起〗(1.9 13:48) (9483)
 灯燃时,明未来暗未去;灯熄时,明未去暗未来。〖iamfisher〗(1.9 14:10) (10210)
 仔细看来,有一些地方值得讨论〖缘起〗(1.11 10:15) (10650)
 愚者非圣〖iamfisher〗(1.11 10:54) (1.11 11:13) (11120)
 莫乱做圣人见〖缘起〗(1.11 18:08) (1.11 21:21) (11574)
 缘起兄为问道来?为宣法来?〖采薇〗(1.11 18:27) (1.11 18:52) (11639)
 善友或许是不习惯这种方式的辩论〖iamfisher〗(1.12 17:25) (1.12 17:30) (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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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fisher兄,您太幽默了 :)
说句笑话,即使您胜了,火还是生灭的,不是“不生亦不灭”啊!

缘起  2005.1.9 13: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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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燃时,明未来暗未去;灯熄时,明未去暗未来。
否则,您告诉我:
您开灯时,您的暗跑到美国去了、您的明从香港来了?
您关灯时,您的明跑到广寒宫去了、您的暗从铁围山爬出来了?

虽然明暗无来去,然而黑暗和光明显现。
这就是法虽无来无去而法无碍显现之义。

。。。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1.9 14:10:09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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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来,有一些地方值得讨论
“灯燃时,明未来暗未去;灯熄时,明未去暗未来”这样的讲法我认为不妥当,明暗是光的生灭所导致的,应该是“灯燃时:火生则光生;灯熄时:火灭则光灭”,也就是“有光则明,无光则暗”

由上可见,“明暗无来去”也是过于关注二边导致的结果,正是不遵照阿含指向思维的结果.

iamfisher兄,我所说成立否?

缘起  2005.1.11 1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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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者非圣
你提出:
“灯燃光生、灯灭光灭”(既然彼是戏论,此应真实论)

1、“灯燃光生、灯灭光灭”,愚痴者也懂,愚者非圣;
若你这么说为真实论,那么愚痴者也常作如此说,愚者论即成真实论。
一切愚者应该都成真实论者。既然一切愚者是真实论者,一切愚者应该是实智者。
此自相矛盾。破讫。

2、若说“观察思维 生灭、明暗,即堕二边戏论”,那么“观察一切法”均成戏论
“有为法无常,必有生有灭”。若作是说,必然观察思维有为法的生灭。既然思维观察“生与灭”,则按照你的结论方式,此观察必然为戏论。由此,“诸行无常”即为戏论。
“无为法,非断非常,不可思议” 。若作是说,即谈到“断、常”二边,“无为法”应成戏论。如此,涅磐应为戏论。然而“涅磐寂静 非断非常”正是真实法性。
你的结论方式导致与三法印相违的结果。破讫。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发布于:2005.1.11 10:54:40    修改于:2005.1.11 11:13:32  
iamfisher  2005.1.11 10:54:40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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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乱做圣人见
1)、“灯燃光生、灯灭光灭”,愚痴者也懂,愚者非圣;
若你这么说为真实论,那么愚痴者也常作如此说,愚者论即成真实论。
一切愚者应该都成真实论者。既然一切愚者是真实论者,一切愚者应该是实智者。
此自相矛盾。破讫。”

如果依你的看法,愚者说“诸行无常”,此说为何论?依法不依人,分何愚痴者、圣者?

仁兄能知人否?何为痴者、何为圣者?

2)“观察思维 生灭、明暗,即堕二边戏论”,这是你说的,你好象不知道我是在谈“指向”。你的推测不成立,离题了。

iamfisher兄,我所说成立否?

发布于:2005.1.11 18:08:21    修改于:2005.1.11 21:21:00  
缘起  2005.1.11 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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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兄为问道来?为宣法来?
您说“抛砖引玉,如有不对,请诸位多指教”;
您又说“人个看法,欢迎指教”;
您再说“没有见道,只想聊聊”;
您还说“看法亮出来了,请多指教”。

采薇糊涂了,不懂事儿的插一句嘴:您所为何来?问道?宣法?

1,如为问道,好像玉已经不止一块了。是该细细“品玉”的时候了。
2,如为宣法,呵呵,采薇继续洗耳恭听。

^_^

发布于:2005.1.11 18:27:55    修改于:2005.1.11 18:52:53  
采薇  2005.1.11 18: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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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友或许是不习惯这种方式的辩论
我采用的是因明辩论的句式,其实因明我并不了解多少,在此也是胡乱使用一下.
但在古代,外道的辩论非常厉害.
因明,是佛教徒和外道辩论时的共同守则,当然因明不是智慧.
默摒,诚然是佛陀告我们应该对于无意义的纠缠应有的态度.
但如果直接采用因明辩论规则来辩破对方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只要本着真诚的心来辨析正知,激烈的话是可以采用的.
对着辩题去,不对着态度去就行.
“愚者非圣”只是辩论的论式,解释完毕(当然解释得不全,没办法).


回答正题:
我明白你所说的"指向"的问题,我这帖的第二部分就是直接针对你的意思去的.
确实,你现在回复表示"你并不反对观察生灭"但反对“纠缠于生灭”.
那么,我的回复是:所谓"观 燃可燃\作所作",这些"燃可燃\作所作"当然是二元对立的,但是别忘了此处的重心是"观",也就是"毗婆舍那".
这个观,和难陀尊者所说的"姊妹...当如实观察...是...异...相在",“是...异...相在”当然属于二元观念,而"如实观察"正可以破斥彼中的“我见”。二元观念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如实地观察。
而如实观察,需要持戒、修止的足够资粮。口头禅、口头观,肯定无法达到如实观察。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平常多去阅读这类智慧经典。如同前面的经典,大爱道比丘尼等众也是经过多翻修习,世尊才印证其逐渐达到无学道。

谈到“前理解”,你我肯定都有“前理解”,也就是偏见、定解、成见,等。我们可以坦率承认它,只要我们是凡夫,我们就需要承认它。

我个人来说,并没有达到出世间的禅观,甚至世间禅尚且都没有。那么说来,也只是坦诚相待罢了。

如果有益,当默然微笑。如果无益,当决然不顾。:)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发布于:2005.1.12 17:25:02    修改于:2005.1.12 17:30:46  
iamfisher  2005.1.12 17:25:02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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