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2003~2006   »论题组:1526  »上层 »主题组:11  2003.9.21 22:26:56   法华微信 注册
 农村的情况〖the84000〗(7.19 10:28) (2050)
 这些都不是理由〖随缘得自在〗(7.19 13:21) (2483)
 您的出发点虽好,但是〖the84000〗(7.19 13:42) (2742)
 这不是可行性的问题〖随缘得自在〗(7.19 14:21) (2923)
 突然有一种理想化的想法:〖the84000〗(7.19 13:46) (2761)
 对你不合适〖慕真〗(7.19 16:59) (2837)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11 主题索引
农村的情况
....首先,我不是银行系统工作人员,无权缴他人假钞,即使是发现
交款人用了假钞。我也没有可出具收缴假钞的任何票据。

....其次,如果您没在农村基层工作过,农村基层的情况复杂是您所
想不出来的。假设上门服务的出纳人员可以收缴假钞,那么,接下去
的工作他就别想开展了——农村基层的情况实在复杂,尤其是在贫穷
的地区。电视宣传的农村在实际中只是少部份,中国的大部份农村依
旧贫困。

....农村里大部分的人是朴实的,贫穷的,很多人,尤其是老农,辛
苦大半年,种菜,一斤几分钱在赚,一毛一毛地从地里刨出钱来,也
许就是在买鸡蛋时,许久的辛苦化成一张百元假钞。那张假钞是他们
生活的希望所在——即使您知道是假钞,您没收得下手么?

....当然,此种说法对于发达地区及富有者也许不成立。

灵魂是永恒的生命 因爱而存在 没有时空距离
爱是永恒不朽 爱是存在的根基 以爱的名义 一切都是可能
天堂是永恒的爱与生命 地狱是远离爱 远离光明 远离永恒

the84000  2003.7.19 10:28:56    

(1526-11)  显示次数:2050(1816+234)     查看the84000的所有文章 给the84000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11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17 主题索引
这些都不是理由
我也不是银行系统的,但是据我所知,根据最新的人民币管理管理的有关法规,任何组织或机构发现假钞都应当予以没收,并出示凭证。所以这不是权力的问题,也不一定需要什么专门的票据,没收假钞,只有在出具的凭证中记录没收的假币的编号、币值,一式两份,一份给对方,一份留存备查。
假如你觉得不忍心没收,你可以拒收,但是,如果他用假钞损害了别人的利益,那么你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我说的这个责任是指因果方面的,因为你是在间接纵容恶行。
是的,朴实、善良诚实的农人辛苦的结果是一张假钞,这的确是很让人同情,但是,这不是纵容其使用假币的理由,你如果觉得很同情对方,你可以在没收后,自己承担损失,或者说明情况,分担其损失,但不论怎样,都不应使假钞继续流通。
同情对方,却不愿或者说不能替对方承担损失,那么,这损失由谁来承担呢?
很多时候,人生就是这样无奈,总是在矛盾中挣扎,有其是自己的责任和情感相冲突的时候。
所以,这件事的解决就是三种:
1、没收假钞,让用假钞者自己承担损失;
2、按自己的感情办事,没收假钞,让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3、没收假钞,追查假钞来源,让造假钞和故意使用假钞者承担损失——不过这可能性很渺茫。
也就是说,如果同情对方,就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如果顾忌自己的利益,就让对方承担损失。
没有什么好多说的,总不成发动募捐让社会公众来分担这损失吧?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随缘得自在  2003.7.19 13:21:12    QQ:46244269  

(1526-17)  显示次数:2483(2201+282)     查看随缘得自在的所有文章 给随缘得自在发送电子邮件 访问随缘得自在的主页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17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18 主题索引
您的出发点虽好,但是
在农村甚至在城市------您认为可行性有多大?
那张假钞------实际是在我要存进农村信用使用社时
才被告之是假钞的------我自己那能知道?
可是信用社也只是告诉我:这张是假钞,也没没收。
只是说,如果是下一次遇到,要没收。可据我所知,
几乎从来没听说过被没收的。

在基层做事,很多事都要讲究一个“可行性”,单纯的
理想主义是行不通的。如果是我自己承担损失,那一个
月的极限最多是200,再多,就得喝西北风了。如果与
对方“共享”损失,或让对方独自承担损失,那我今后
就别想开展工作了。众口烁金,金石可镂。如果不是为
了生存------我实在不愿意当出纳。而如果老实,本份
工作,亦无法谋生------那该如何办?

如果要达到绝对的公平与理想主义:让制作,贩假都承担
所有的损失是最好的,可这种可行性为0!而让老实的农户
承担损失------您认为可行性多大?

我对此感觉是矛盾的。

灵魂是永恒的生命 因爱而存在 没有时空距离
爱是永恒不朽 爱是存在的根基 以爱的名义 一切都是可能
天堂是永恒的爱与生命 地狱是远离爱 远离光明 远离永恒

the84000  2003.7.19 13:42:50    

(1526-18)  显示次数:2742(2537+205)     查看the84000的所有文章 给the84000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18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20 主题索引
这不是可行性的问题
人生八苦中,怨憎会即其中之一,
这个问题就是要么自己承担损失,要么他人承担损失,这个可是很现实的事情。哪里有什么理想主义?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随缘得自在  2003.7.19 14:21:08    QQ:46244269  

(1526-20)  显示次数:2923(2641+282)     查看随缘得自在的所有文章 给随缘得自在发送电子邮件 访问随缘得自在的主页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20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19 主题索引
突然有一种理想化的想法:
......要是国家银行能对收缴假币的机构出具的收据,按编号、币值
进行“报销”,该多好!
......当然,前提是必须证明收缴者没有前科,免得被人就此当成“洗钱”的途径。

灵魂是永恒的生命 因爱而存在 没有时空距离
爱是永恒不朽 爱是存在的根基 以爱的名义 一切都是可能
天堂是永恒的爱与生命 地狱是远离爱 远离光明 远离永恒

the84000  2003.7.19 13:46:59    

(1526-19)  显示次数:2761(2547+214)     查看the84000的所有文章 给the84000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19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21 主题索引
对你不合适
中国人民银行对收缴假币有奖励,但并非每个单位或个人都有权收缴,目前只有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权收缴假币,且收缴人必须持证上岗。因此,这条规则对你不合适。再说,奖励并非全额,在我们这里,是按票面金额的30%奖励,你上缴100元,奖励30元。而且返还时间极长,从上缴到获得奖励,至少有两年的时间。所以,除了加强鉴别能力外,奉劝你还是“随缘消旧业,且莫造新殃!”

慕真  2003.7.19 16:59:07    来自:西安  QQ:6903327  

(1526-21)  显示次数:2837(2604+233)     查看慕真的所有文章 给慕真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21 主题索引


转向网页顶端

微信扫一扫,关注法华公众号fahua-com
微信»发现»扫一扫,关注法华公众号(fahua-com)


(当宣)小波

◇    程序占用服务器时间 USR + SYS 总计 0.01 秒    ◇   



转向网页顶端

妙法莲华 法华论坛 www.fahua.com  WiseForum1.0  Since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