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1999~2003   »论题组:1128  »上层 »主题组:52  2001.7.26 12:22:31   法华微信 注册
 学佛是从三归依开始的,不是从无原则的圆融开始〖成军〗(7.11 9:37) (6922)
 《金刚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仔细体会之!〖门外居士〗(7.11 21:17) (7615)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三法印就象做亲子鉴定的根据,不能有奶就是娘^0^(内空)〖雁长空〗(7.11 22:02) (7700)
 补充一点:《维摩诘所说经》·香积佛品第十看过了吗?〖门外居士〗(7.11 21:35) (7079)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52 主题索引
学佛是从三归依开始的,不是从无原则的圆融开始
三归依文如果还会背,自己背一遍吧。如果您从来没有归依过,
那再讨论也没有意义。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按照你这样的解法,一贯道
最好,因为他们五教平等。请注意啊,是“无为法”,什么是无为
法您搞清楚了没有?上帝“造世界”、“愤怒杀人”、“拯救”、
“审判”、“把人打下地狱”,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

成军  2001.7.11 9:37:49    

(1128-52)  显示次数:6922(6491+431)     查看成军的所有文章 给成军发送电子邮件 访问成军的主页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2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56 主题索引
《金刚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仔细体会之!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佛说一切法,为渡一切心,佛经也说,佛法有八万四千法藏,八万四千法门,以我们有限的智慧,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其他的宗教不是诸佛菩萨开设的方便法门呢?
或许,有人会用宗教间的互相排斥和历史上的宗教战争来质疑,那么,让我们看看,佛教内部的情形吧,禅宗刚出现时,被认为是邪法,直到六祖才大行于世,净土也曾被认为是邪说,密宗与显宗之间亦曾相互排斥过……,所以,如果从彼此间的排斥来看正邪的话,那是靠不住的。仔细考察教内派别间的排斥,无非争的是谁的教法更符合佛法本意而已,实际上,除非已经锝道,否则是无法评判孰高孰低的。
对于宗教,我觉得,只要是导人向善,而不是某些人或某些集团牟利的工具,那么,就应该尊重。我认为,一个真正修习佛法者对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尽管我不赞同你的信仰,但我尊重你的选择。毕竟通往真如之路不止一条。
关于“三皈依”,我想特别说的是,“皈依僧”中的僧不一定是出家人,而是指真正了知佛法的人,判断一个人是否符合僧的标准,要“看心不看身,看行不看形”比如维摩诘居士,身是白衣,心入佛智,虽处居家,不著三界,这才是真僧,才值得皈依。
至于“三法印”,原本是佛祖预见到末法时期,将有邪魔混入佛门,扰乱佛法,使大家迷失佛法之本意,故而用“三法印”来作为评判标准,免得佛门子弟误入歧途。如果将其拿来评判其他宗教的说法,那就大大违背了佛的本意,其他宗教已经明确表示,那不是佛说,如果还用“三法印”衡量,岂不滑稽!
对于外道,我觉得应该学习佛祖当初的精神,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忍让为好,当年佛祖对六师外道的挑衅,一直是忍让为先,直到忍无可忍,才以斗法绝胜负,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说明佛教的精神是“渡人以法,不以神通”。
在当今的社会中,我以为,一个真正的佛教徒要做的,是用大家都可以理解明白的方式将佛法的道理揭示出来,而不是开口皈依,闭口法印的表现唯我独佛的样子,让终生更加远离佛法。那才是造恶业呢!
说句题外话,从“文革”的经验看,越是表现的很革命的人越可能是反革命,越是表忠心的人越有可能是两面派,越是当面喊万岁的人,越有可能背后下毒手,所以有理由相信,越是标榜自己是纯正佛门信徒者,越有可能是混入佛门的邪魔,,毕竟,真正的佛门弟子是不需要自我标榜的。

一切贤圣,借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门外居士  2001.7.11 21:17:06    QQ:46244269  

(1128-56)  显示次数:7615(7115+500)     查看门外居士的所有文章 给门外居士发送电子邮件 访问门外居士的主页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6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58 主题索引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三法印就象做亲子鉴定的根据,不能有奶就是娘^0^(内空)

雁长空  2001.7.11 22:02:00    

(1128-58)  显示次数:7700(7258+442)     查看雁长空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8 主题索引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回复这篇文章转向顶部第 57 主题索引
补充一点:《维摩诘所说经》·香积佛品第十看过了吗?
维摩诘居士介绍释迦牟尼佛说法调伏终生的方法您看了吗?

一切贤圣,借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门外居士  2001.7.11 21:35:50    QQ:46244269  

(1128-57)  显示次数:7079(6625+454)     查看门外居士的所有文章 给门外居士发送电子邮件 访问门外居士的主页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7 主题索引


转向网页顶端

微信扫一扫,关注法华公众号fahua-com
微信»发现»扫一扫,关注法华公众号(fahua-com)


傅瑾 StellaJenny陈菊华15925368572爱爱鱼菓靑当持珍惜

◇    程序占用服务器时间 USR + SYS 总计 0 秒    ◇   



转向网页顶端

妙法莲华 法华论坛 www.fahua.com  WiseForum1.0  Since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