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归档2   »论题组:3106  2005.7.13 11:30:49   法华微信 注册
 (被删除)〖悲智〗(4.25 8:42) (4.26 23:21) (4996)
 邪师?这……〖十方〗(4.25 11:17) (5545)
 mfe6000师兄您为什么不采访一上五眼六通的化来和尚?〖少说空话多修行〗(4.29 14:48) (5724)
 你想说什么到你自己那旮说好了,这里不欢迎你这样的言论。〖嘻嘻哈哈〗(4.25 11:48) (6225)
 应当欢迎这个帖子,依法不依人是佛所教导。〖wise〗(4.26 19:46) (8322)
 好的,法师,我试试看(内空)〖iamfisher〗(4.26 19:51) (8327)
 可以了〖iamfisher〗(4.26 23:29) (8928)
 (被发送者删除)〖iamfisher〗(5.5 17:57) (9384)
 测试〖iamfisher〗(5.5 18:00) (9468)
 依法不依人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依义不依语 依智不依识〖wise〗(4.26 20:01) (9124)
 法四依〖wise〗(4.26 20:02) (8965)
 wise注意啊,这位师兄用了邪师这个名词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李净观〗(4.29 10:23) (8563)
 wise法师请进:〖十方〗(4.27 0:16) (8735)
 还是遵循佛陀的教诲吧!〖悲智〗(4.27 2:05) (9523)
 佛陀的教诲是全面的。〖iamfisher〗(4.27 10:09) (10272)
 转:說僧過惡 犯大重罪〖iamfisher〗(4.27 10:10) (10920)
 破谬论不叫谤僧----宗舜法师〖小草〗(4.27 11:58) (12070)
 草兄,谤僧不叫破谬论,〖十方〗(4.27 14:58) (12541)
 (被删除)〖悲智〗(4.27 16:43) (13130)
 呵呵没有那么严重,后学只是说不要太鲁莽,〖十方〗(4.27 17:17) (13756)
 (被删除)〖悲智〗(4.27 18:53) (14479)
 师兄是先有结论后找原因,请师兄再想想看。(内空)〖戏说〗(4.28 0:24) (15202)
 师兄真的认为末学做事之前没有通盘考虑?(内空)〖悲智〗(4.28 8:02) (15692)
 悲智兄啊〖十方〗(4.28 9:04) (16094)
 是指对佛陀正法的破坏程度!(内空)〖悲智〗(4.28 10:00) (16200)
 智者不谤善恶法师〖sanmei〗(5.4 14:37) (15149)
 悲智学佛用心叵测〖九〗(5.8 18:11) (15187)
 下述哪点〖十方〗(4.27 17:38) (13229)
 确实如此:破谬论不等于谤僧.〖iamfisher〗(4.27 18:06) (11808)
 偏依善导大师〖情见〗(7.13 11:30) (11728)
 请务必搞清楚什么是“四众”和“不说四众过”!!!(内空)〖悲智〗(4.27 13:41) (10843)
 呵呵,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地做细节讨论〖iamfisher〗(4.27 19:40) (11397)
 仅有悲心是不够的〖iamfisher〗(4.27 19:51) (11501)
 转贴:宗舜法师为“菩萨戒四条浅说”一文答念明居士〖片上〗(5.3 9:33) (12156)
 谢谢片上兄〖iamfisher〗(5.3 17:46) (12079)
 (被发送者删除)〖iamfisher〗(4.30 13:12) (4.30 20:25) (9318)
 呵呵,法匠潜运,学徒默修,你找他做什么?〖西风胖马〗(4.30 13:34) (9936)
 (被发送者删除)〖iamfisher〗(4.30 20:23) (10332)
 维摩闭口,文殊欢笑!〖西风胖马〗(4.30 21:48) (10364)
 有wise法师真是法华论坛的万幸〖小草〗(4.27 11:52) (8116)
 依法不依人(内空)〖tyro〗(4.27 12:16) (7818)
 敬礼法师(内空)〖片上〗(4.27 18:00) (7802)
 wise法师,您都看到了,这样争论下去是不能得出建设性的结果的。〖嘻嘻哈哈〗(5.4 12:20) (8382)
 (被发送者删除)〖iamfisher〗(5.4 13:10) (8899)
 渔兄,还记得我在某论坛打仗后在本坛贴出又被你删除的那组帖子吗?〖嘻嘻哈哈〗(5.4 13:29) (9426)
 (被发送者删除)〖iamfisher〗(5.4 13:44) (9964)
 渔兄清楚就好!〖嘻嘻哈哈〗(5.4 15:58) (10074)
 渔兄真够操心的〖十方〗(5.4 22:04) (10099)
 wise法师,请您再读读《地藏十轮》。〖嘻嘻哈哈〗(5.4 12:43) (7883)
 (被发送者删除)〖寓寓〗(4.27 18:46) (5516)
 又一个受害者,大家应该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吧?习非成是了!(内空)〖悲智〗(4.27 18:58) (6096)
 哈,逗逗您(内空)〖寓寓〗(4.27 19:38) (6662)
 哈,逗逗您〖片上〗(4.28 13:35) (7166)
 寓寓很不错^_^(内空)〖云起〗(4.28 18:19) (7218)
 :)(内空)〖寓寓〗(4.29 18:05) (7251)
 我来讲两句〖*一叶*〗(4.28 10:05) (5092)
 不完全反对悲智师兄.〖徐风依旧〗(4.28 20:10) (5895)
 仁兄甚善!!!〖塞外盐巴〗(4.28 20:29) (6524)
 兄弟很久没回你的帖子,你也很久了吧.〖徐风依旧〗(4.28 21:12) (6953)
 无不同意见,回复就少了。(内空)〖塞外盐巴〗(4.29 8:49) (7497)
 善哉.善哉.(内空)〖徐风依旧〗(4.29 9:35) (7562)
 盐兄一向风格鲜辣,怎么这次开小火煨汤了?嘻嘻。(内空)〖十方〗(4.28 22:35) (7029)
 力求真实,温和出于自然。(内空)〖塞外盐巴〗(4.29 8:50) (7072)
 不左不右很好,不过自己的聪明才智竟要以某法师的“恶”誉来担当,〖十方〗(4.28 22:29) (6583)
 我觉得:〖片上〗(4.29 8:07) (7116)
 片兄此题太泛,不好回呀:)〖十方〗(4.29 9:05) (7715)
 嘻嘻,主要是观南泉斩猫一贴有感〖片上〗(4.29 9:30) (8351)
 呵呵,因缘法是有限制的。〖iamfisher〗(4.29 10:13) (8962)
 各部律微细戒有所差别,根本戒并不相背离。(内空)〖片上〗(4.29 13:25) (5.6 14:06) (9449)
 同意.举的这个例子正显示共道.〖iamfisher〗(4.29 14:47) (5.6 15:25) (9575)
 嘻嘻有些敏感了〖十方〗(4.29 14:48) (8947)
 是十方兄敏感了吧?〖片上〗(4.29 15:11) (9405)
 呵呵现在不是跟了吗?〖十方〗(4.29 16:40) (9546)
 严重同意!〖塞外盐巴〗(4.29 9:14) (7609)
 大部分同意〖片上〗(4.29 9:33) (7662)
 非常赞同十方兄的看法!〖嘻嘻哈哈〗(5.4 13:07) (6588)
 可赞〖西风胖马〗(4.28 23:19) (5901)
 徐兄,你看到为净师辩正的帖子了吗?〖嘻嘻哈哈〗(5.4 13:39) (6434)
 我不知道啊,QQ来谈吗,好的。〖徐风依旧〗(5.4 13:58) (5.4 14:01) (6900)
 可以,今晚八九点或者明天我有时间。〖嘻嘻哈哈〗(5.4 16:01) (7349)
 老战友很乆沒聊了,呵呵~(内空)〖徐风依旧〗(5.4 22:24) (7390)
 我个人认为:不见善知识过。〖李净观〗(4.29 10:28) (5485)
 讨教:师兄心中的善知识是哪一位?(内空)〖小山〗(5.4 9:33) (6113)
 谢谢您回复。观世音菩萨〖李净观〗(5.8 11:56) (5.8 12:01) (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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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删除)

发布于:2005.4.25 8:42:10    修改于:2005.4.26 23:21:49  
悲智  2005.4.25 8: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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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师?这……
净空法师是海内外德高望重、成就辉煌的一位法师,是很慈悲的一位老人,悲智兄与净空法师没有善缘,这也没什么,至于人家说的对不对,对于您来说,最高限度保留意见也就罢了,但用这种狠毒的语言全面攻击一位老人,是不是太过分了?请悲智三思。

十方  2005.4.25 11:17:24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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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e6000师兄您为什么不采访一上五眼六通的化来和尚?
又一传闻,有人已具五眼六通

妙行无住

头衔:♂灵魂无归宿♀
等级:善戒同修
文章:373
积分:2635
注册:2003-12-27
第 34 楼



上人十八大愿中第17大愿就是“此生即得五眼六通,飞行自在” 事实上,上人很早就有神通了 在上人很年轻的时候他就有弟子开了五眼到后来上人看五眼的弟子就更多了 也有只证了几种神通的

上人的传法弟子化来和尚也是五眼六通(化来和尚现在在辽宁海城大悲寺),大家有机会可以拜访化来和尚,他是善知识哦~!是伪仰宗第十代祖师,而且是再来人(宣化上人亲口说的)

我不有意观歌舞,我要做到眼根清净  
我不有意听音乐,我要做到耳根清净  
我不有意闻鲜花,我要做到鼻根清净  
我不有意吃肉, 我要做到口根清净  
我不有意做按摩,我要做到身根清净  
我不起坏念,我要做到意根清净  
我今天做错了什么  
我今天说错了什么  
我今天想错了什么  
虽然身在红尘中  依旧青灯伴古佛  
今天你上座了吗   
禅如金刚水,能洗诸欲尘
顺境不腐化堕落,逆境勇于面对,战胜自己不做七情六欲的奴隶 

少说空话多修行  2005.4.29 14: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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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说什么到你自己那旮说好了,这里不欢迎你这样的言论。
请你自重,你再发这样的垃圾帖,我见一个删一个,见十个删十个。
我再重申两点:
一、净师不是邪师,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师。
二、净师的某些说法由于种种原因,有说的不尽如人意处,但那不等于邪见。

嘻嘻哈哈  2005.4.25 11:48:23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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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欢迎这个帖子,依法不依人是佛所教导。
  不能因为某个人的威望或被尊敬,而认同他错误的知见和观点。当然对人应当尊重,应当谨慎用“邪师”这个词,wise 认为学佛上的讨论,目的应当是纠正错误的知见,不是评价人,只要清楚错误的知见是谁宣扬的,小心就好。
  imfisher 善知识如果能恢复这个被删除的帖子,建议恢复。(最近 wise 没有看程序的变化,不知有没有恢复功能。)


  愿令众生,常得安乐,无诸痛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

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      ——华严经

wise  2005.4.26 19:46:28    来自:广州大佛寺  QQ:13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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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法师,我试试看(内空)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6 19:51:18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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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
显示为“(被删除)”的帖子,如果日期是2003年以后的(确切时间还不太清楚,但自从那时候开始特地保留了被删除帖的内容),除了原主题不可恢复外,帖子内容等都可以恢复。

从今日起,所有被版主删除的帖子,若有需要时原标题和内容都可以由任何一位版主恢复。恢复权限方面,也可以只允许站长级进行恢复。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6 23:29:08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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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发送者删除)

iamfisher  2005.5.5 17: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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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请以版主身份登录后,查看上层。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5.5 18:00:08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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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依义不依语 依智不依识
一依法不依人 二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三依义不依语 四依智不依识

次六波罗蜜。而辩四依者。菩萨既欲学六波罗蜜之正行。而行不孤立。必有所依。而得成就。依凭若正。则具正行。能至菩提。依凭若邪。则堕邪道。故次六度。而明四依也。此四通名依者。依凭也。依凭此四法。能成诸波罗蜜万行之因。满足菩提佛果。故云依也

一依法。不依人
依法者。实相及一切随顺实相善法。通名为法。亦名法身。若依实相法身。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皆悉具足。一切清净。能至菩提。故云依法。不依人者。人是揽五阴所成。假名相好之身。若依相好之身。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皆堕颠倒。终不得见真实法身。故云不依人也。所以者何。如涅槃说。魔王尚能假化作佛,况能不作其余之身。是故虽是凡夫。若所说行。与实相相应。则可依信。虽现佛身相好。若所说行。乖实相法者。则不应依。

二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依了义经者。谓诸大乘方等十二部经中。皆明中道佛性。实相如如之理。若依此教。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心与中道相应。能见佛性如来藏理。故云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所谓声闻所应行。九部中不修中道。佛性如来藏理。若依此教。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随二边。不见佛性如来藏理。故云不依不了义经也

三依义。不依语
依义者。义是中道第一义谛。若依中道第一义谛。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破诸颠倒。心心寂灭。自然流入无量禅定。故云依义。不依语者。语是世间语。文字章句。虚诳无实。乃至二乘所见。真谛涅槃。亦有文字。故法华经。以化城喻。若依如是文字言语。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增长诤讼。妄想烦恼。或堕二乘之地。不到大乘大般涅槃。故云不依语也

四依智。不依识
依智者。照了之心。名之为智。若于正观智慧心无所著。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能破散五住烦恼及无边生死之业。必获大乘涅槃常乐我净。故云依智。不依识者。妄想之心。名之为识。若依妄识。而修诸波罗蜜。万行功德。则构集五住烦恼二边生死之业。是以流转无际。众苦不息。故云不依识


  愿令众生,常得安乐,无诸痛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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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  2005.4.26 20:01:03    来自:广州大佛寺  QQ:13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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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四依
  出法界次第:
  法四依者,谓依凭正法,则能成就万行之因,满足菩提之果也。(梵语菩提,华言道。)
  [一、依法不依人],依法者,谓依实相等法,修诸波罗蜜行,则能具足清净功德,能至菩提也。不依人者,如涅槃经云:魔王尚能假化作佛,况能不作其余之身。是故虽是凡夫,若所说所行,与实相等法相应,则可依信。虽现佛身相好,若所说所行,违于实相法者,则不应依也。(梵语波罗蜜,华言到彼岸。)
  [二、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依了义经者,谓诸大乘经,皆明中道、佛性,若依此而修,则万行成就,能见佛性也。不依不了义经者,谓小乘等经,不明中道、佛性,若依此而修,则万行难成,不见佛性也。
  [三、依义不依语],依义者,义即中道之理。若依此理而修,则能成就万行,破诸颠倒,而显中道之理也。不依语者,语是世间言语文字,非出世法,若依此而修,则万行不成,颠倒不破,中道不显也。
  [四、依智不依识],依智者,照了之心,名之为智;若依正观之智,于诸波罗蜜观察而修,则能破生死烦恼之业,必证大乘涅槃之果也。不依识者,妄想之心,名之为识。若依妄识而修,则构集生死烦恼之业,流转无穷,众苦不息也。


  愿令众生,常得安乐,无诸痛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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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  2005.4.26 20:02:25    来自:广州大佛寺  QQ:13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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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注意啊,这位师兄用了邪师这个名词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一个凡夫 哈哈
渔夫给个公正答案啊

斧头帮李通玄

李净观  2005.4.29 10:23:25    来自:青青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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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法师请进:
  依法不依人当然很对,但我认为不依人的意思并不代表可以无端攻击人,“邪师”的说法,我想对于佛弟子特别是出家人来说,是非常伤害人的,即便是在佛陀的遗训中,也说过对待恶性比丘“摒默之”而已,未叫佛弟子出口相向,更何况净空法师远未在此例。坦率的说,后学认为净空法师说法并非无暇,我想如果悲智兄的评价是强调依法不依人,提请大家注意不要盲从权威,相信大家都能够理解,嘻嘻兄也不至于断然删除,但是我们看悲智兄引来的言论,其中如“邪师、异端、罄纸难书、魔”等等提法,后学初看之下,第一印象真的觉得过分了,尤其是称净空法师比李洪志尤有过之,实在令人骇然,以及该网站许多断章取义的评价,如此轻易地妄评出家僧人,不敬三宝,实在是违反了论坛的规则,法华论坛是“和无诤自律公约”的成员,悲智的贴子违反了该公约的以下约定,故嘻嘻兄的删除并非无据,请法师明鉴:

1、对于批驳不如法的现象,要注意『对事不对人』,不可以出现人身攻击的帖子。

2、在家人应避免说出家人的过失。

3、论坛上不可贴出攻击在佛教界倍受景仰的过去、现在的高僧大德的帖子。

  悲智批判FL功的功绩后学若干年前就曾听闻,拜读之下也颇受教,其护教之举,应当赞叹,然而此番悲智对净空法师的结论后学认为并不如法,正如“依法不依人”的铁律,虽然可以恢复其贴子,但难免使法华学人疑惑,在对净空法师的看法上走向极端反面,所以,嘻嘻兄动用版主权删除,最低限度在这个意义上我是赞成的。

  错妄之处,请法师严责。

十方  2005.4.27 0:16:28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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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遵循佛陀的教诲吧!
刘宋/求那跋摩译《菩萨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明确说:
“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不应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名菩萨第八重法。”
依《菩萨善戒经》所说,对于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不能与其共住,当远离。而且,对于这种行为了解确实之后,还不能向其他人赞叹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的其他德行(诸如持戒、造像、印经等等功德),以免他人误认为有德者而不加简别,去亲近学习,造成邪见传播、贻误众生的后果。所以,对于错误的见解,不管是谁说的,都应该驳斥。这样做不仅不犯菩萨戒,而正符合菩萨戒的精神。

“爱恚赞毁戒”。《瑜伽菩萨戒本》云: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为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第39条)
此戒即明,如果菩萨以贪欲烦恼之心(染爱心)、嗔恨愤怒之心(瞋恚心),赞叹自己,斥责他人,即为违犯。毁,并不完全是指诽谤(毁谤),也有诋毁、詈骂的意思,更有指责,攻击的涵义(可参见《汉语大词典》第6卷1496页的解释)。这一条戒和四重戒的第1条“赞己毁他”的区别,即在第1条侧重于以不实之辞毁人的诽谤,而第39条侧重于对他人进行斥责、攻击。菩萨斥责乃至攻击他人,而不犯菩萨戒的情况有四种:
第一:为了摧伏邪见外道。
第二:为了维护圣教,住持正法。
第三:为了调伏对方的烦恼,如马尔巴大师之于密勒日巴尊者。
第四:为了令未对佛法生起净信者生起净信,已经生起者净信增长。

可见,斥责的目的、对象,是考察有没有违犯菩萨戒的关键。佛教讲慈悲,但慈悲不是没有原则的调和。不简择内外道的差异的和稀泥,有破失三归依戒体的危险。通俗不是庸俗,平常心更不是平庸心。对于相似菩萨对佛法的破坏,菩萨戒中是十分警惕的。《瑜伽戒本》四重戒的第4条,就是谤三宝戒:
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第4条)
昙无谶所译《菩萨地持经》中亦云:
若菩萨谤菩萨藏,说相似法,炽然建立于相似法。若心自解,或从他受,是名第四波罗夷处法。(第4条)
波罗夷,戒律中的极重罪,华译断头,喻如断头,不能再生。又译作弃,谓弃之于外。又译不共住,谓不能入僧数。又译退没,谓其退失道果。又译堕落,谓堕落于阿鼻地狱。犯此罪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门,非释迦子。比丘犯杀、盗、淫、大妄语四戒,叫做四波罗夷。
《瑜伽师地论》卷第九十九解释说:
云何名为像似正法?谓略有二种像似正法: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若于非法生是法想,显示非法以为是法,令他于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实故谛故,非是正法。而后像似正法显现,是故名为似教正法。若广为他如是宣说,令他受学,亦自修行。妄起法想,习诸邪行。而自憍慢称言:我能修是正行。应知是名似行正法。
而且还特别强调:“于诸经中安置伪经,于诸律中安置伪律,如是名为像似正法。”
下面还举了很多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相似法。限于篇幅,不能广引,选取其中最为浅显易知的作个说明:“又闻世尊宣示称叹节量衣食,便作是言:断食而住,露体而行,最为妙善。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我们可以举净空法师开示中的一个例子,来看看什么叫“于诸律中安置伪律”。净空法师讲于达拉斯侨教中心的《生活的艺术(1)》中说:
这五荤菜(大蒜、小蒜、葱、韭菜、兴蕖)吃了,会使生理起反应。生吃容易动肝火;熟吃容易产生贺尔蒙,引起性冲动,妨碍清净心,妨碍修定。不食的道理就在此。但是要吃到相当的分量,才会起作用。如果家里烧菜,做为香料来配菜,起不了作用。就跟酒一样,酒要喝醉了才起作用,要是喝一点点不醉的话,不起作用。所以,我们懂得佛制定戒条的真正用意,就知道如何受持,如何做。
这里,净空法师的意思非常明确,吃五辛、喝酒犯戒与否,不看吃不吃、喝不喝,而是要看起不起作用――对于喝酒,就是喝醉与否。表面看来很有道理,但与戒律全然违背。限于时间,只谈酒戒这个最基本的戒。《优婆塞五戒相经》(求那跋摩译)中讲述了制戒因缘:莎伽陀长老神通能伏毒龙,而误饮酒后,醉倒地上:
佛言:圣人饮酒尚如是失,何况俗凡夫如是过罪。若是过罪,皆由饮酒故。从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佛种种呵责饮酒过失已,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得饮酒者,有二种:谷酒、木酒。木酒者,或用根、茎、叶、花、果,用种种子,诸药草杂作酒,酒色、酒香、酒味,饮能醉人,是名为酒。若优婆塞尝咽者,亦名为饮,犯罪。若饮谷酒,咽咽犯罪。若饮酢酒,随咽咽犯。若饮甜酒,随咽咽犯。若啖麴能醉者,随咽咽犯。若啖酒糟,随咽咽犯。若饮酒淀,随咽咽犯。若饮似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随咽咽犯。若但作酒色,无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及余,饮皆不犯。
这里要注意的几点是:
第一:什么是酒?
据戒经,用各种原料制作,有酒的颜色、酒的香气、酒的味道,喝了后,能使人麻醉的,就是酒。“饮能醉人”,不是看“能醉某人”,而是“能醉任何一人”。否则,我们可以说:我的酒量好,这种酒我喝了不醉,所以这酒就不是酒。其他似酒(不是酒但象酒),能使人醉的,也算在酒中。所以麻醉品之戒同此。
第二:喝多少犯戒?
据戒经,标准是取一茎小草,用草尖在酒中沾一下的那一滴。等于或者大于那一滴,就算犯。
第三:如何结罪?
据戒经,每咽一口,即犯一次。所以叫“随咽咽犯”、“咽咽犯罪”。
第四:何者不犯?
据戒经,看起来象酒,但没有酒香、没有酒味,不能醉人等,喝了不犯。如做菜中加入酒作调料,如果烧熟后没有酒香酒味,也不能醉人,则不为犯。糯米酒(酒酿)煮熟符合上述条件,饮而不犯。
由于“像似正法非真正法能障正法”(见《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八),对于佛法的破坏,往往难以估量,所以摧灭相似正法,是菩萨应行之正业。《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六云:
四者,菩萨能正除遣所化有情随所生起一切疑惑,护持如来妙正法眼,令得久住。于能隐没如来圣教像似正法,能知、能显、能正除灭,当知是名善入如来密意言义胜利之业。
作为佛弟子,为维护正法,对于坏正见、灭法眼的内、外道论断的破斥是合乎菩萨戒戒条和菩萨戒精神的。也就是说,不论广说不广说,都不违背菩萨戒。至于要不要广说,那就要看某种邪说的影响范围。菩萨畏因,不等于菩萨怕邪。因果不是拿来吓唬人、不许人开口的。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都可以拿出来讲,何尝又不是在积集成佛资粮。如果斤斤计较于个人的得失利害,不以圣教三宝为念,听任邪说横行,根基既毁,大厦何存!这样的人,说修大乘,其实比二乘不如。 宣讲佛法时不要离开教证!!
上述为不慧末学悲智引用宗舜法师所言。

悲智  2005.4.27 2:05:22    来自:长春市  QQ:1109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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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教诲是全面的。
佛经上,确实如你所举有维护正法的倡导,但同样也有“不说四众过”的严厉告诫。在戒幢佛学研究所所处的西园寺,末学除了请得戒幢丛书之外,也请得西园寺广为流通的《说僧过恶·犯大重罪》等流通文。

法华论坛的各位佛友,在此类争论、破斥和议论中,并没有超然物外的资格和能力。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7 10:09:21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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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說僧過惡 犯大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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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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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谬论不叫谤僧----宗舜法师
菩萨戒四条浅说·一





校正版

宗舜法师

  内容提要:本文就菩萨戒中“说四众过戒”、“不随喜赞扬戒”、“爱恚赞毁戒”、“诽谤三宝戒”这四条戒条,结合相关经论进行了分析和解说。并针对现在流行的“不醉可以饮酒”的观点,结合五戒和菩萨戒中相关论述作了讨论,对此错误见解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关键词:戒律 菩萨戒 说四众过 诽谤三宝 酒戒


  菩萨戒也称大乘戒、佛性戒、一心戒、心地戒、方等戒、千佛大戒等,是修大乘菩萨道者所应受持的戒律。其内容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这三项,菩萨戒本虽有多种,但基本上可以分为“梵网戒”和“瑜伽戒”这两类。由于菩萨戒关系到成佛这个根本问题,所以一直为修持者重视。不过,因为戒条简略,初学者往往不容易把握其中要领,难以明辨一些细微差别,更谈不上配合经论来学习,故而常常容易产生种种似是而非的看法。现提出目前大家关心较多的几个问题展开讨论,期望对于菩萨戒的学修有所裨益。

一、说四众过戒

  菩萨戒中“说四众过戒”,是指不得说在家、出家众“犯戒”之事,而非指不可说“破见”之事。所谓“过”,就是过失、罪过,泛指一切犯戒行为。
  唐/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三“初篇说过戒第六”中解释说过的六种情况云:

  一,见地上菩萨为物逆行,谓非而说。二,见三贤菩萨及四果圣人微失而说。三,说自和上、阇梨之过。四,说传法住持人过。五,说同类净戒过。六,说破戒人、无戒人过。此六皆初重次轻,应知。(1) 

  此段的意思是说,有六种情况,就算犯了“说四众过”戒:第一,见到登地菩萨(初地以上)为了度化众生,方便示现种种犯戒之象,如济公之饮酒吃肉,而说其犯戒之过。第二,见地前菩萨(三贤菩萨即位居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菩萨,在登初地之前)及证得四果(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的圣人有轻微的过失,而说其犯戒之过。第三,讲说自己的亲教师(和上)、教授师(阿阇梨)的过失。第四,讲说传法人(如上师)、住持人(过去的住持多为领众修学者,如禅宗的丛林,住持往往为开悟的善知识)的过失。第五,讲说同受净戒的戒兄弟的过失。第六,讲说破戒人、无戒人(未受戒或失去戒体者)的过失。这六种情况中,说前面的比说后面的要严重。
  针对出家人犯戒的问题,《梵网经菩萨戒本疏》中引经据典予以明示:

  又,《大悲经》中,诸出家人左手携男、右手携女,从一酒家至一酒家,不出贤劫,当般涅槃等。是故见有少许佛法所被之处,皆应赞叹。 (2)

  这是说,如果看到出家人犯戒生子女,甚至到酒家饮酒,作种种犯戒之事,但不出贤劫, (3)他们因有出家之缘,也会证得涅槃。其中引到的《大悲经》,是高齐/那连提耶舍所译,经中明言:

  阿难,我为一切天人教师,怜愍一切诸众生者。于当来世法欲灭时,当有比丘、比丘尼,于我法中,得出家已,手牵儿臂,而共游行;从酒家至酒家,于我法中作非梵行;彼等虽为以酒因缘,于此贤劫,一切皆当得般涅槃。 (4)

  所以北凉/法众译《大方等陀罗尼经》“初分”卷第一亦云:

  若有菩萨见有比丘畜於妻子随意说过者,是名犯第三重戒。(5) 

  唐/智俨集《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章》卷第三也说:

  三者,见有比丘畜於妻子,随意说过者犯重。 (6)

  可见,菩萨戒之说四众过,所指为犯戒之事,如娶妻生子、饮酒食荤等。此点,菩萨戒与声闻戒所说完全一致。《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第六“九十事第八”中明确说:

  为大护佛法故,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不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破法身故。 (7)

  可见,如果向在家人说出家人的罪恶,能令在家人退失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所以强调宁可破坏佛塔、佛像,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指除比丘、比丘尼以外的)说比丘等犯戒之事。否则,说过者如同破佛法身。有关声闻戒相关之戒条,其犯相、犯缘、制意、开缘等,《四分律》、《摩诃僧祇律》等均有明文。由于比丘戒的内容,未受者不便知悉,特将相关内容附录于后,供受具者参考。

  对於破见问题,刘宋/求那跋摩译《菩萨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明确说:

  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不应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名菩萨第八重法。(8) 

  依《菩萨善戒经》所说,对於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关于这一内容,我们另行讨论),不能与其共住,当远离。而且,对於这种行为了解确实之后,还不能向其他人赞叹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的其他德行(诸如持戒、造像、印经等等功德),以免他人误认为有德者而不加简别,去亲近学习,造成邪见传播、贻误众生的后果。所以,对於错误的见解,不管是谁说的,都应该驳斥。这样做不仅不犯菩萨戒,而正符合菩萨戒的精神。与此相应,菩萨对于如法的善行,当随喜赞叹,否则也是违背菩萨戒的。

二、不随喜赞扬戒

  我们一般人对于别人的错误往往看得十分清楚,而对于别人的功德,却容易忽略,有的甚至不以为然,以杂染心加以讥评。这些,不仅不符合菩萨戒的要求,而且也违犯了菩萨戒中“不随喜赞扬戒”。《瑜伽菩萨戒本》云: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堕、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第50条)(9) 

  此戒即明,对于他人的各种功德,必需赞叹。怀嫌恨心不赞叹的,即以染心(故意)而违犯。如果因为懒惰等因缘不能赞叹,非染心而违犯,较前略轻。可开的,即不随喜赞扬而不违犯的,有种情况:
  第一:对方少欲知足,不想他人说,不愿他人知,随顺其意,不说不犯。
  第二:自己有病,无气力等,不说不犯。
  第三:为了调伏对方的烦恼,使其从不善处出离,安置于善处,不说不犯。
  第四:为了维护僧制(禁戒),如为避免显异惑众,不说神通、证果等事,不犯。
  第五:为避免对方因称赞而起骄慢心等过失,不说不犯。
  第六:知道对方功德、美名、善说等都不是真实的,不说不犯。
  第七:为降伏外道,不说不犯。
  第八:对其事本末了解不究竟,需待说清者,不说不犯。
  可见,真正守护菩萨戒者,一定要随喜赞叹其他菩萨的真实功德。这点往往是大家忽略的。不过,随喜赞叹,并非没有原则,所赞者,必须为真实功德。即如现在,一些法师和居士印书、赠书功德甚大,使很多无佛法处得闻正法,实在是续佛慧命的好事。但是也有人以信施财物,印外道典籍,如《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俞净公遇灶神记》等宣扬宿命论观点的书,就算是有劝善之功,但因为所宣扬的宿命论与佛教缘起法完全背离,即为不如法。《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摄决择分中菩萨地之四”对此种问题有明确开示:

  若以叶纸书似正法及外道论,或先已书,授彼信解众生手中,或劝他与,当知有罪。菩萨唯应劝彼弃舍手中异论,或令书写诸佛圣教,或自欲知彼不坚实,不应开示。或有叶纸犹未书写,有来求乞,尔时菩萨应问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为?彼若答言:我欲转卖,以充食用。若此叶纸,为书正法,则不应与。有财物者,应施价直。若无价直,二俱不与,亦无有罪。彼若答言:我求此物,为书正法。即以叶纸,应施与之。仍告彼言:随意受用。彼若欲书下劣典籍,不与无罪。如书下劣书等亦尔。若欲书写最胜经典,不施与者,当知有罪。(10) 

  这是说,如果用纸书写相似法和外道论劝人信受,不论是自己亲自给别人还是劝其他人给,都是违犯菩萨戒的(有罪)。菩萨应该劝人舍弃这些异论(异于正法),用这些纸书写诸佛的正法。如果菩萨有多馀的纸张,有人来求布施,这时,菩萨应该问清其用途。如果乞者说,想卖了纸张换食物,那么,要看这些纸张是预备干什么用的。如果无重要用途,可以布施。但如果纸张预备用于书写正法,那么菩萨不应施给他。然后估算这些纸张价值多少,布施相应多的钱解决别人的衣食问题。如果没有钱,不给他纸张(物)也不给他钱,不算犯戒。
  如果对方回答,是用来书写正法,则应当施与。否者犯戒有罪。
  如果对方乞这些纸张去书写外道异论(下劣典籍),菩萨不布施不犯戒。
  纸张之说,是个概说,其馀金钱等,也同此例。如果用信施的金钱,去印刷外道异论,都是属于违犯菩萨戒的,这个问题,实在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对于乐衷于学习上述外道典籍的,菩萨戒中也有明禁,如《菩萨地持经》卷五“菩萨地持方便处戒品之馀”中说:

  若菩萨于佛所说弃舍不学,反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上聪明,能速受学;若久学不忘;若思惟知义;若于佛法具足观察,得不动智;若于日日,常以二分受学佛经,一分外典。是名不犯。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爱乐不舍,不作毒想,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11) 

  这是说,如果菩萨对于佛说经典舍弃不学,反而乐衷于学习外道邪论和世俗书籍,即为违犯菩萨戒。不犯的情况有五种:
  一是极为聪明,对于所学内容很快就学会。
  二是长时间学习佛教典籍后忆持不忘。
  三是有较强的分辨能力(思惟知义)。
  四是于佛典有不为邪说倾动的智慧。
  五是能正确处理学习内典与外典的关系,每天把学习时间分为三分,三分之二用来学习佛典,三分之一的时间学习外典。这里的外典,乃是指度众生所需之除内明(佛学)以外的四明(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因明),非指邪论。
  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况,即使学修《阴骘文》、《感应篇》再得力,也属于违犯菩萨戒的。可见,即是赞叹随喜,亦非无原则者,所赞必须是真实功德。




三、爱恚赞毁戒、诽谤三宝戒

  对于“说四众过”的问题,有同修不能理解,提出:对破见者(邪见者),包括出家的五众,“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否等于将该人的名字连同其非法之行向天下广而告之?”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纠缠要不要说,否则各有各的理由;而是要研究说了犯不犯菩萨戒,这是才是核心。这一问题,为菩萨戒中“爱恚赞毁戒”所摄。《瑜伽菩萨戒本》云: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为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第39条)(12)、(13) 

  北凉/昙无谶所译《菩萨地持经》卷五“菩萨地持方便处戒品之馀”中亦云:

  若菩萨,以贪恚心自叹己德,毁呰他人,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轻毁外道,称扬佛法。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又不犯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第28条)(14) 

  此戒即明,如果菩萨以贪欲烦恼之心(染爱心)、嗔恨愤怒之心(瞋恚心),赞叹自己,斥责他人,即为违犯。毁,并不完全是指诽谤(毁谤),也有诋毁、詈骂的意思,更有指责,攻击的涵义。(15) 这一条戒和四重戒的第1条“赞己毁他” (16)的区别,即在第1条侧重于以不实之辞毁人的诽谤,而第39条侧重于对他人进行斥责、攻击。菩萨斥责乃至攻击他人,而不犯菩萨戒的情况有四种:
  第一:为了摧伏邪见外道。
  第二:为了维护圣教,住持正法。
  第三:为了调伏对方的烦恼,如马尔巴大师之于密勒日巴尊者。
  第四:为了令未对佛法生起净信者生起净信,已经生起者净信增长。
  可见,斥责的目的、对象,是考察有没有违犯菩萨戒的关键。佛教讲慈悲,但慈悲不是没有原则的调和。不简择内外道的差异的“和稀泥”,有破失三归依戒体的危险。通俗不是庸俗,平常心更不是平庸心。对于相似菩萨对佛法的破坏,菩萨戒中是十分警惕的。《瑜伽戒本》四重戒的第4条,就是谤三宝戒:

  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17) 

  昙无谶所译《菩萨地持经》卷五“菩萨地持方便处戒品之馀”中亦云:

  菩萨谤菩萨藏,说相似法,炽然建立于相似法。若心自解,或从他受,是名第四波罗夷处法。(18) 

  这是说,如果菩萨自己诽谤菩萨法藏(泛指一切大乘经律论等),喜欢宣说开示“相似正法”(似正而邪),对于邪说,或者自己思维信受而得,或者从他人处学习而得,这都是犯重戒的。那么,什么是相似正法?《瑜伽师地论》卷第九十九解释说:   云何名为像似正法?谓略有二种像似正法: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若于非法生是法想,显示非法以为是法,令他于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实故谛故,非是正法。而后像似正法显现,是故名为似教正法。若广为他如是宣说,令他受学,亦自修行,妄起法想,习诸邪行,而自憍慢称言:我能修是正行。应知是名似行正法。(19) 

  这是说,相似正法有两种,一是理上的,一是行上的。把邪见当作正法,即似教正法。对于这样的邪见自己修学、教人修学,还认为自己修学的是正法,即似行正法。论中还特别强调:“于诸经中安置伪经,于诸律中安置伪律,如是名为像似正法。”下面还举了很多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相似法。限于篇幅,不能广引,选取其中最为浅显易知的作个说明:“又闻世尊宣示称叹节量衣食,便作是言:断食而住,露体而行,最为妙善。如是亦名像似正法。”(20)这是说,听到佛说,修行人衣食要有节制、要应量知足,于是他就说:不吃饭而止住,不穿衣而行走是最好的。这就是宣说相似正法。
  我们可以举某位法师开示中的一个例子,来看看什么叫“于诸律中安置伪律”。这位法师讲于达拉斯侨教中心的《生活的艺术(1)》中说:

  这五荤菜(大蒜、小蒜、葱、韭菜、兴蕖)吃了,会使生理起反应。生吃容易动肝火;熟吃容易产生贺尔蒙,引起性冲动,妨碍清净心,妨碍修定。不食的道理就在此。但是要吃到相当的分量,才会起作用。如果家里烧菜,做为香料来配菜,起不了作用。就跟酒一样,酒要喝醉了才起作用,要是喝一点点不醉的话,不起作用。所以,我们懂得佛制定戒条的真正用意,就知道如何受持,如何做。

  这里,这位法师的意思非常明确,吃五辛、喝酒犯戒与否,不看吃不吃、喝不喝,而是要看起不起作用--对于喝酒,就是喝醉与否。表面看来很有道理,但与戒律全然违背。吃大蒜之戒,仅限于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和受梵网菩萨戒的居士,此处不谈,这里先说酒戒这个最基本的戒。刘宋/求那跋摩译《优婆塞五戒相经》中讲述了酒戒的制戒因缘:莎伽陀长老神通能伏毒龙,而误饮酒后,醉倒地上:

  佛言:圣人饮酒尚如是失,何况俗凡夫如是过罪。若是过罪,皆由饮酒故。从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佛种种呵责饮酒过失已,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得饮酒者,有二种:谷酒、木酒。木酒者,或用根、茎、叶、花、果,用种种子,诸果草杂作酒,酒色、酒香、酒味,饮能醉人,是名为酒。若优婆塞尝咽者,亦名为饮,犯罪。若饮谷酒,咽咽犯罪。若饮酢酒,随咽咽犯。若饮甜酒,随咽咽犯。若啖麴能醉者,随咽咽犯。若啖酒糟,随咽咽犯。若饮酒淀,随咽咽犯。若饮似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随咽咽犯。若但作酒色,无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及余,饮皆不犯。(21) 

  这里要注意的几点是:
  第一:什么是酒?
  据戒经,用各种原料制作,有酒的颜色、酒的香气、酒的味道,喝了后,能使人麻醉的,就是酒。“饮能醉人”,不是看“能醉某人”,而是“能醉任何一人”。否则,我们可以说:我的酒量好,这种酒我喝了不醉,所以这酒就不是酒。其他似酒(不是酒但象酒),能使人醉的,也算在酒中。所以麻醉品之戒同此。
  第二:喝多少犯戒?
  据戒经,标准是取一茎小草,用草尖在酒中沾一下的那一滴。等于或者大于那一滴,就算犯。
  第三:如何结罪?
  据戒经,每咽一口,即犯一次。所以叫“随咽咽犯”、“咽咽犯罪”。
  第四:何者不犯?
  据戒经,看起来象酒,但没有酒香、没有酒味,不能醉人等,喝了不犯。如做菜中加入酒(如黄酒)作调料,如果烧熟后没有酒香酒味,也不能醉人,则不为犯。糯米酒(酒酿)煮熟符合上述条件,饮而不犯。所以蕅益大师作《五戒相经笺》明言:“若食中不知有酒,或酒煮物,已失酒性,不能醉人者,并皆无犯。” (22)
  至于有没有人抓住“煮熟”来作文章开方便法门以满足私欲,则不是谁能限制的。如果有心要犯,戒不戒对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当然,不戒多了点心理安慰。但不能因为怕人家犯,索性唱更高之论。南山道宣律师云:“饮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正文无此。然既受净戒,焉啖羶臭,理不可也。”(23)此即是说,有人在饮酒戒下加上戒食五辛,但戒文原无,故不可加。但已经受戒,怎么还要吃那些羶臭的东西?道理上是不可以的。所谓“过犹不及”,佛之戒律,根本在于保护行者,而非使人动弹不得,更不是越奇怪越苛刻越好。
  有人说:在《阿毗达磨法蕴足论》中,五戒以其细节与分支的形式出现,五戒中的酒戒,严格上来是两条戒,即即“饮味诸酒放逸处者。”也就是说,第一,要“谓饮咽啜。如上诸酒,名饮诸酒。”,也就是说多少喝了酒了,然后第二,“放逸处者,谓上诸酒,饮已能令心生憍傲,惛醉狂乱,不识尊卑,重惑恶业,皆因此起。放逸所依,名放逸处。”说不能饮酒,注意遮止的是这一戒的第一粗分支,而那位法师显然亦非常注意遮止这戒的第二粗分支。所谓:“酒要喝醉了才起作用,要是喝一点点不醉的话,不起作用。”完全应该理解为要是醉酒且胡为了,就不但犯了沾染酒的“罪”,且完全破了酒戒了,这些不需要理解成鼓励喝酒。
  我们认为:“五戒以其细节与分支的形式出现,五戒中的酒戒,严格上来是两条戒,即‘饮味诸酒放逸处者’”之说,是没有读懂原文的错误理解。唐/玄奘译《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卷一“学处品第一”原文如下:

  尔时世尊,告苾刍众:诸有于彼五怖罪怨不寂静者,彼于现世,为诸圣贤同所诃厌,名为犯戒自损伤者。有罪有贬,生多非福。身坏命终,堕险恶趣,生地狱中。何等为五?谓杀生者,杀生缘故,生怖罪怨。不离杀生,是名第一。不与取者,劫盗缘故,生怖罪怨。不离劫盗,是名第二。欲邪行者,邪行缘故,生怖罪怨。不离邪行,是名第三。虚诳语者,虚诳缘故,生怖罪怨。不离虚诳,是名第四。饮味诸酒放逸处者,饮味诸酒,放逸处缘故,生怖罪怨。不离饮酒诸放逸处,是名第五。有于如是五怖罪怨不寂静者,彼于现世,为诸圣贤同所诃厌,名为犯戒自损伤者。有罪有贬,生多非福。身坏命终,堕险恶趣,生地狱中。(24) 

  这里把杀、盗、邪淫、妄语、饮酒,称为“五怖罪”,盖犯此五,既违佛制,故称违“罪”;又当堕落,故称为“怖”;“不寂静”即是染犯。论中说得非常清楚,什么叫“饮味诸酒放逸处”?--“放逸处缘”,喝酒是放逸之“缘”,即因饮酒而成放逸。“味”在古代汉语里是“吃、进食”的意思,和“喝”或者“饮”是同一个意思。放逸处的“处”,指放逸这种心理作用生起的场所。但任何作用不能独存,必须依于因缘,而这里所说放逸生起的缘,就是喝酒。也就是说,饮酒是因,放逸是果。二者一体两面,是因果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所以不能把酒戒分成两条来看:一是有没有饮酒,二是有没有放逸。《法蕴足论》接着即说:“离饮诸酒放逸处者,离饮诸酒放逸处缘故,灭怖罪怨。能离饮酒诸放逸处,是名第五。”这是说的能持酒戒。什么叫远离饮酒放逸处?就是远离饮酒这个放逸之缘,能灭怖、罪、怨(因堕落受苦而怨尤)。请注意“离饮诸酒放逸处缘故”这一句。再退一步来说,就算所谓的“两条论”成立,依《法蕴足论》也必须“能离饮酒诸放逸处”,就是说离此两条,才能称为持第五条酒戒,那么,仅持不放逸算不算持戒?所以前面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还要警惕的是这样的论调,有人说:现在的社会,跟释迦牟尼佛那个时代不同。如果佛出现在今天的社会,一定劝大家天天吃大蒜。因为现在的疾病很多,蒜能够治疗,特别是对于肺病。
  这类的观点带有很强的隐性毒害:
  第一,强调时代的不同,则佛陀的教法当随时代变易而变易,那么,佛法不再是“诸佛常法”了,则佛陀当年说的经典、制订的戒律在今天可能很多都要修改,如果这样,佛教可能就要被改得面目全非,这种话里,暗藏改经改戒之机。

。。。
  由于“像似正法非真正法能障正法”(28),对于佛法的破坏,往往难以估量,所以摧灭相似正法,是菩萨应行之正业。《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六“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真实义品第四”云:

  四者,菩萨能正除遣所化有情随所生起一切疑惑,护持如来妙正法眼,令得久住。于能隐没如来圣教像似正法,能知、能显、能正除灭,当知是名善入如来密意言义胜利之业。(29) 

  这就是说,菩萨应该护持正法,使正法久住。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对于能够隐没遮蔽佛陀正法的“相似正法”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能了知,不为邪说迷惑(能知)。
  第二,能揭露,不使其迷惑众生(能显)。
  第三,能如法摧灭,消除其对佛陀正法的破坏力(能正除灭)。
  这是最能善巧契入如来密意、语言、法义的最为殊胜的行为!

  综而言之,作为佛弟子,为维护正法,对于坏正见、灭法眼的内、外道论断的破斥是合乎菩萨戒戒条和菩萨戒精神的。也就是说,不论广说不广说,都不违背菩萨戒。至于要不要广说,那就要看某种邪说的影响范围。在其范围之中,有针对性的去做肃清与消毒的工作是必要的,但超过了特定的范围,就未免法不对机,药不对症了。
  一些同修出于慎重和好意,对某些问题有不同意见,或者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菩萨畏因,不等于菩萨怕邪。因果不是拿来吓唬人、不许人开口的。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都可以拿出来讲,何尝又不是在积集成佛资粮?!如果斤斤计较于个的得失利害,不以圣教三宝为念,听任邪说横行,根基既毁,大厦何存!这样的人,说修大乘,其实不如二乘。蕅益大师谓:“居常谓坏法门者,皆撑法门人。齐桓晋文,尊周适所以坏周。方痛惩之不暇,奚忍蹈其覆辙!”(30)逆耳忠言,宁不深思!!!


  2002年3月10日改定于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无尽灯楼


 戒幢佛学教育网 期刊杂志 2002年戒幢电子杂志 戒幢电子杂志总016期
  供稿:西园寺网站                      
 

小草  2005.4.27 1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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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兄,谤僧不叫破谬论,
破谬论——对的是“事”,谤僧——对的是“人”,在破谬论的范围内辩论商讨并无疑义,但谤僧则不可。僧宝是三宝之一,是佛子的皈依处,净空法师是僧人,除了是个体的“净空”,还是共体的“法师”,宗舜法师在文中提及净空法师时也说的是“某位<法师>”,而该网站干脆铺天盖地称“邪师”,并且宗舜法师是出家人,当然有资格论议,为什么要把这文章引申到这等程度上?该网站还把净空法师拿来和李洪志并提,这不仅是对某个具体的人的抵毁,更是对佛教象征的毁谤,你要不信可以测试一下,把该网站文章给外人看,然后你再问他们对佛教有什么印象,保管是相当糟糕,最低限度人家也会觉得你们佛教斗来斗去不干正事。所以草兄不要搞错了,现在的焦点不是谬论与正论的问题,而是在家人有没有谤僧?有没有违反论坛规则?

十方  2005.4.27 14:58:03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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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  2005.4.27 16: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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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没有那么严重,后学只是说不要太鲁莽,
我不过是认为悲智兄不适宜用这种激烈的方式评价僧人,是对这件事,您如果也对事,怎么说我没意见,但对人,尤其是对出家人应当慎重些,不对吗?对事不对人,在家人不议出家人,这是和无诤论坛的制度,我并不认为我可以说服您,但我作为版主维护这个制度,请您理解。

十方  2005.4.27 17:17:13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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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  2005.4.27 18: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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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是先有结论后找原因,请师兄再想想看。(内空)

戏说  2005.4.28 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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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真的认为末学做事之前没有通盘考虑?(内空)

悲智  2005.4.28 8:02:45    来自:长春市  QQ:1109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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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兄啊
即便站在您这一方,说净空法师比李洪志还坏,这也实在是……唉……

十方  2005.4.28 9:04:26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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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对佛陀正法的破坏程度!(内空)

悲智  2005.4.28 10:00:37    来自:长春市  QQ:1109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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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不谤善恶法师
阿弥陀佛 善哉 善哉
难可否认仁者所言凿凿有据,彼师演教确有须应审慎之处.但以邪师称谓却欠妥.我们看世尊既与外道论亦不咄咄逼人.即使表达正见也应考虑契入方式,这样人才容易接受,也才能达到矫枉的目的.

sanmei  2005.5.4 14: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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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学佛用心叵测
请问悲智学佛目的何在?FL功也看,佛教也看,伊斯兰教也看,你连不二法门这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吗?
你说净空邪师,我看你比他更邪。你看各种教派的目的不是想学佛法,目的在于驳倒名人,显示你比他们更伟大,好出名立腕儿。
希望你端正学佛态度。不然,以后说不定又去看基督教,用来攻击佛教。

九  2005.5.8 18:11:50    来自: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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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哪点
下述哪点的问题如果是对事,那么辩论或许会有意义,但那些点都预埋了对人的前提。如果是对事,那么结论可能是“某法师的某些言论不如法”“不应盲从权威”等等,但如果是对人,那么结论就可能是“某某是邪师”“某某与李洪志一样”等等,这就与法华论坛的初衷违背了,所以悲智兄不妨先放弃这个咄咄逼人的锋芒,考虑一下论坛的规则好吗?

十方  2005.4.27 17:38:58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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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破谬论不等于谤僧.
如何把握尺度,大家都自有各自的分寸。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7 18:06:47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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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依善导大师
如来所以兴出世,唯说弥陀本愿海。

情见  2005.7.13 1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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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搞清楚什么是“四众”和“不说四众过”!!!(内空)

悲智  2005.4.27 13:41:13    来自:长春市  QQ:1109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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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地做细节讨论
讨论的时候,不必预设对方的佛法程度,这样讨论容易心平气和地进行。

末学在宁静的西园寺参学时,看到戒幢研究所的黑板报多有初学佛子的学佛体会文章,真想有机会...去把那些板报抄下来给大家分享。

这里,在讨论的特定场合,我预设所有的参加讨论者都不是权威。即便引用到的戒幢研究所宗舜法师校正版的这篇文章也是如此,必须经过讨论。否则打语录仗而不作具体分析,就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宗舜法师“菩萨戒四条浅说”:
http://fahua.com/cgi-bin/forum/wiser.cgi?kd=wise&om=3106&ot=17

“。。可见,菩萨戒之说四众过,所指为犯戒之事,如娶妻生子、饮酒食荤等。此点,菩萨戒与声闻戒所说完全一致。

。。可见,如果向在家人说出家人的罪恶,能令在家人退失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所以强调宁可破坏佛塔、佛像,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指除比丘、比丘尼以外的)说比丘等犯戒之事。否则,说过者如同破佛法身。有关声闻戒相关之戒条,其犯相、犯缘、制意、开缘等,《四分律》、《摩诃僧祇律》等均有明文。由于比丘戒的内容,未受者不便知悉,特将相关内容附录于后,供受具者参考。

。。”

在我看来,“不说四众过(其实上文此处主要是指出家二众)”的意旨,上面这两段已经很清晰明了。宗舜法师在“不说四众过”这一部分的最后,还特别谈到破(谬)见的问题:

“对於破见问题,刘宋/求那跋摩译《菩萨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明确说: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不应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名菩萨第八重法。(8) 

  依《菩萨善戒经》所说,对於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关于这一内容,我们另行讨论),不能与其共住,当远离。而且,对於这种行为了解确实之后,还不能向其他人赞叹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的其他德行(诸如持戒、造像、印经等等功德),以免他人误认为有德者而不加简别,去亲近学习,造成邪见传播、贻误众生的后果。所以,对於错误的见解,不管是谁说的,都应该驳斥。这样做不仅不犯菩萨戒,而正符合菩萨戒的精神。与此相应,菩萨对于如法的善行,当随喜赞叹,否则也是违背菩萨戒的。”

我赞同,在说明应该“不说四众过”的同时,也应明白“破(邪、谬)见”的必要性。

但我认为(就上文而论),宗舜法师在此段似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当经律上强调“不说四众过”的时候,是基于我们大部分是凡夫---很可能在对待不如法情况时的反应也包含不如法的部分---这个情况(出家人或也是凡夫,甚至如上所说,圣贤也可能有过失)。所以,做破斥时,应该非常谨慎。

分析如下:

一方面,我们在看到不如法的情况时,很容易生起嗔恨等烦恼,并由于强烈的护法愿望而在破斥时做得不够妥当;如,在对被破斥者产生愤懑的情况下去宣说他人的过失(尤其是看到出家众的过失),这种愤懑本身并不是如法的;即使破(邪)见方面确实有理有据,也不能认为你的破斥时针对被破斥者的愤懑情绪是如法的。尤其当包含愤懑的情况下强调“破邪谬见”的必要性,这显然是偏堕于有失清明,尤须注意。

另一方面,初学者的信心往往建立在不很圆满的立基上。不说四众过(特别是不说出家二众过),正是因为“强调宁可破坏佛塔、佛像,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指除比丘、比丘尼以外的)说比丘等犯戒之事”(上文所说),而护持初学者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比如,因为因缘相契,不少人由于看到听到净空法师或某些居士相关净土说法的相状、资料,而生起对净土的尊敬、初步信心。您可能会觉得很不幸,本人就是其中的一个。但是,本人看到,在净空法师的说法数量很多,我当时所见的却没有全部都充满这些错误。我注意到,您在那篇批判文字中,把夏莲居黄念祖等居士也和净空法师一样列入邪师邪知识名单。这些居士在大部分学净土的佛子眼里,确实是有修学的善知识,但并非佛陀,确实有不圆满的部分。因为受益于这些善知识、法师而对佛法产生信仰的人(您说有没有这种佛弟子?)看到这种“...列入邪师邪知识”的做法时,不管是初学者还是久学者,大多或尚未证空性慧、得一心,那么,会否有可能心生烦恼而退失信心?如果您说是,那么学佛者的法身慧命当然最要紧,但是初学者因人而来的信仰也应该照顾。也就是说,具体行为可以做得更妥当一些。

第三个方面,破(邪/谬)见,确实不应该由佛门外的人来进行,而是最好由佛门内德高望重的大德按教证二轨如理如法地进行。在这个角度,您文中所引的去浊扬清的文章,我们学佛的人确实应该赞叹,因为这是种护持正法护持学佛人慧命的行为。就我们自己来说,我们自己也可以随力随分地适当宣说。但同时要注意,这种宣说破斥需要谨慎地进行,因为如果破斥夹杂着自己的过失,那么这过失并不依赖于好的初衷就会全部免除。在这个方面,个人更欣赏永嘉仁波切的开示,照顾得较为全面,在下颇为赞叹:
http://fahua.com/cgi-bin/forum/wisdom.cgi?kd=wise&om=2393&ot=1

“回答:这时候如果直接去批评指出这些问题,当然有一大堆的争斗,不团结出来.所以不应该直接说这位法师讲的不好.可以说另外一部经论里有这样的说法,这样说似乎应该更正确一些.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来讲.在这些我们了解的地方,可以多给别人解释,但最好不要直接说你们师父讲错了.这样的话说出来,别人不会接受,也帮不上他们的忙,甚至还有反效果.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对方师父对错都不要提,而是直接把正确的解释出来.这样会更有利益.

...不但是出家人,即使是在家人,也不应该随便讲别人不好不对.这是说大家要互相尊重.有时候看到一个人也许很坏的样子,但是说不定他是已经成就的人,但我们因为业障却看不清楚,而因此产生很多诽谤的口业.所以最好不要随便去批评别人,不论对方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

...有些人就象这样,外表虽然看起来普通或者有缺失,当内心里却是有菩提心的成就者,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如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不应随便批评其他人,以免不小心造下口业.佛陀曾经说过一句话,看到坏人的时候,不必去反对他,而是自己努力不去作坏人.看到好人的时候,也不必羡慕他,而应自己努力去作好人.能这样作,我们看到坏人时内心里那种很强烈的反对他的嗔恨和不平的心就会变小了. ”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如此”~~~也许有人确实有过失,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增上我们的舍无量波罗蜜---舍弃贪嗔,也是不容易的。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7 19:40:03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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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悲心是不够的
仅有悲心是不够的


可见,仅有悲心是不够的,按照经论所说,舍无量心是比慈无量、悲无量心、喜无量都更高的智慧。

藏传关于菩提心的修法次序:

“菩提心之内涵主要是四无量心:分四:舍无量心,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 如果没有先修舍心,那么慈心与悲心会偏堕一方,不能够清净,也就是“悲魔”或”爱见大悲“所控!所以首先从舍心开始修。 所谓的舍心是指舍弃嗔恨怨敌、贪爱亲友,对一切众生无有亲疏、爱憎,平等对待之心。此舍心乃四无量心之基础!于此上方可修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否则发心与世间父母对儿女之慈悲心无别----未舍贪爱!”

南传的四无量心:

“我们不能说禅修只是在修行解脱道,因为菩萨不但必须禅修,而且他的止禅与观禅都必须修行到非常高的境界。你应当还记得十波罗蜜当中的一项是出离波罗蜜,出离波罗蜜的颠峰就是证得禅那。慈波罗蜜及舍波罗蜜也是在以无边宇宙中一切众生为对象,而证得慈心禅及舍心禅时达到颠峰。你也应记得十波罗蜜之一是智慧波罗蜜,而行舍智就是菩萨所必须达到的最高智慧与平等舍。如果不禅修的话,菩萨如何能达到行舍智呢?
再者,当一个人精进地禅修之时,他正是在修行精进波罗蜜。他必须在持戒清净的基础上,付出强大的耐心与决心来禅修。因此,禅修之时他正是在积聚许多种波罗蜜。从《本生经 Jataka》的故事里我们可以了解,在我们的菩萨出生为人的许多生当中,他都精进地禅修,尤其是修行慈、悲、喜、舍四梵住、十遍禅、八定及五神通。因此,很清楚地可以知道,不仅想要证悟阿罗汉果的人需要禅修,菩萨也必须禅修。”

~~~“你也应记得十波罗蜜之一是智慧波罗蜜,而行舍智就是菩萨所必须达到的最高智慧与平等舍。”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7 19:51:46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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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宗舜法师为“菩萨戒四条浅说”一文答念明居士
后学对宗舜法师一段话的看法
http://bbs.jcedu.org/dispbbs.asp?boardID=7&ID=4591

为“菩萨戒四条浅说”一文答念明居士
http://bbs.jcedu.org/dispbbs.asp?boardID=7&ID=4600

念明居士慈鉴:

我偶尔来论坛看看,一般时间不会很密集,而且也没有直接在论坛上发过帖子。听说论坛搬家了,这才进来。所以今天才读到您的帖子,如果回复太迟了,望能谅解。
首先感谢您阅读拙文。那篇文章,是我个人学习菩萨戒的一点心得,也是当年和一些居士讨论“某些问题”后的结果。既然您有疑问,我愿意和您探讨,大家共同增上。

您的原文:
再看第二段.这里有三点我想说一下:
其一,这段是全文结尾,是语气最为强烈的一段,但目标却反而模糊了下来:"某些问题"。
究竟范围如何?在没有明确说明之前,就用强烈语气的句子,是否妥当?一旦针对的是"某些问题",则无论怎么说都不过分的。

敬答:“某些问题”指的是净空法师所说的,只要不喝醉,就可以饮酒、佛陀活在今天会鼓励我们天天吃大蒜防癌等问题。我对菩萨戒四条的解说,起因是这个,深入讨论的是,如果某些法师讲法有错误,我们能不能指出。因为一说法师讲错了,就有人说这是“说四众过”,甚至是“谤僧”等等。至于语气,没有经过当年论坛上激烈辩论的人,是体会不到其中的无奈甚至悲愤的。时过境迁,说这些都是所谓“剩语”、“葛藤”。只是文章乃是当时写的,算是心路历程之一种吧,我是“雪上偶然留指爪”,希望居士“鸿飞哪复记东西”。

您的原文:
其二,"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都可以拿出来讲",这没错.但具体到某位法师,佛陀曾明确指出:"若见法师。实破戒者。不得生嗔。尚不应说。何况耳闻而得说耶"(语出 《谤佛经》).
这两句话矛盾吗?没矛盾.因为宗舜法师的"因果不是拿来吓唬人、不许人开口的。"这句话针对的是"因果",没有针对佛陀的话。而具体到对某法师时,佛陀曾明言:"不得生嗔。尚不应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要开口.如来留下了相关处理方法,但都不是由白衣来做的.

敬答:《谤佛经》所说,仍是指说法师“破戒”事。我说的都可以拿出来讲,指的是“破见”事。没有矛盾,因为不是一回事。
我说的“因果不是拿来吓唬人、不许人开口的”这句话,不是针对因果的。它的意思是说,因为有些人动不动就说,要讲因果啊,要堕地狱啊,不能说某某法师讲法有错误啊,所以我才有彼一说。
您说的“而具体到对某法师时,佛陀曾明言:‘不得生嗔。尚不应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要开口.如来留下了相关处理方法,但都不是由白衣来做的.”还是混淆了破戒与破见的不同。如果是破戒的事情,不仅白衣不能说,出家众也不能说。反之,如果是破见的事情,白衣也好,出家众也好,都是可以说的。

您的原文:
其三,"如果斤斤计较于个的得失利害,不以圣教三宝为念,听任邪说横行,根基既毁,大厦何存!这样的人,说修大乘,其实不如二乘。"有同修看了这话就马上奋起护法了,其他暂时不谈,但具体到对破戒比丘行动时,要注意结合佛陀的话:"如是破戒恶行苾刍,一切白衣,皆应守护,恭敬供养。我终不许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闭牢狱,或复呵骂,或解肢节,或断其命"(语出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第二》 十轮品第二)
"若有挑拔一切众生眼目罪聚。若以嗔心。看法师者。所有恶业。过彼罪聚。若断一切诸众生命所有罪聚。若有于法师。生于恶心。迳回面顷。所得罪聚。彼前罪聚。于此罪聚。一百分中。不等其一。于千分中。亦不等一。于百千分阿僧祇分。若歌罗分。若数分中。不等其一。于譬喻分乃至忧波尼沙陀分。不等其一。何以故。若谤法师。即是谤佛。"(语出 《谤佛经》)
如果要依宗舜法师的话去护法,必须先做到佛陀和宗舜法师的话都不违背,才有护法的资格.

敬答:还是那个问题,您混淆了破戒与破见的不同。您引的《十轮经》打头就说,“如是破戒恶行苾刍”,是不是?我的那篇菩萨戒的学习心得,自己感觉其实没有什么“宗舜法师的话”,都是“佛陀的话”。首先申明,不是我妄自尊大到以为我说的即是佛说的,我只不过是依据经论进行了一番归纳整理和白话阐述而已。如果真有什么“宗舜法师的话”在内,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我写文章必需要的文字叙述,第二种肯定是某种错误的知见。所以,您说的“如果要依宗舜法师的话去护法,必须先做到佛陀和宗舜法师的话都不违背,才有护法的资格”肯定是不成立的。

您的原文:
“总之,宗舜法师痛砭时弊,悲心切切,文章富有感染力,是没有大问题的。但有同修在响应实行的时候,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实在不是法师之过。佛陀不许说僧过恶,是有其无尽深意的。具体请参考《谤佛经》及《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等经典。希望同修以后护法时,除了记住法师的话外,千万记住佛陀的话,都不要有丝毫违犯,万一出现冲突的情况,一定要以世尊的话为依归。能如此,乃众生之幸,佛门之幸 。

敬答:多谢您对我文章大方向的肯定。至于说到“有同修在响应实行的时候,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是不是我的过,就得具体分析了。如果是错解我文章的意思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实在不是法师之过。”如果正解我文章的意思还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就得认真的再检讨一下了。可以让那些同修和我具体交换意见,如果是因我错误知见引导而致,我不仅要检讨,还会公开澄清和忏悔。

补充一句,田笑居士的话理上不错,只是要注意的是,我们凡夫虽然很难生起真实的出离心和菩提心,但是可以从“相似”的发起。经过长时间的熏习,如染香人身有香气,终究是会有真实发起的那一天的。
而今天,有一些人和一些法门故意夸大发菩提心的难度,将发心变成一种不可能的行为,这不仅是对经教的歪曲,更是对慧命的破坏。从世俗菩提心的角度讲,发愿菩提心仅仅只要生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意乐,即为发心。再进一步才是行菩提心的受菩萨戒。至于发契合空性的胜义菩提心,原本就没有对我们凡夫这样要求。就像菩萨戒中要求布施头目脑髓一样,这是对地上菩萨的规定,我们不要害怕。

再次感谢二位居士的帖子,也希望我的回复,能解除念明居士的疑惑。祝愿:
吉祥如意!

宗舜敬复 2005年4月30日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5.3 9:33:21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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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片上兄
我前些天也看到那篇主帖,当时没看到宗舜法师的回文。
谢谢片上兄的转贴。

如果有可能的话,会在将来向宗舜法师私下请教的。
:)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5.3 17:46:07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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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5.4.30 13:12:58    修改于:2005.4.30 20:25:29  
iamfisher  2005.4.30 13: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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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法匠潜运,学徒默修,你找他做什么?
天竺达摩,褰裳导迷。息其言语,离其经论。……是故慧可、僧璨,理得真。行无轨迹,动无彰记。法匠潜运,学徒默修。

古道西风胖马,断肠人在天涯。

西风胖马  2005.4.30 13:34:33    来自: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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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fisher  2005.4.30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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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闭口,文殊欢笑!
程序中偶有BUG是正常,耐心试试,急不得。

古道西风胖马,断肠人在天涯。

西风胖马  2005.4.30 21:48:04    来自: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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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wise法师真是法华论坛的万幸
坚决支持法师破邪显正的壮举。
现在是非分不清的佛教徒太多,其信仰大多停留在极其愚昧的底水平,不依佛说,竟搞一些个人崇拜。以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入佛门大搞破坏活动。如果现在佛教徒能多看佛经多依佛说,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是不可能会得成。

小草  2005.4.27 1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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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内空)

忏悔发愿

tyro  2005.4.27 12:16:36    来自: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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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法师(内空)

.......................

佛地人间有,心如万法忘。

片上  2005.4.27 18:00:05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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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法师,您都看到了,这样争论下去是不能得出建设性的结果的。
这样的事情过去在莲舟和大圆满都发生过,都没得到好结果,我不希望法华再蹈覆辙,闹剧重演。
南无阿弥陀佛!

嘻嘻哈哈  2005.5.4 12:20:27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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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fisher  2005.5.4 1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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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兄,还记得我在某论坛打仗后在本坛贴出又被你删除的那组帖子吗?
我del悲智的用心就在于此,别把太多的人卷进来了!
小因小果谨小慎微,大因大果肆无忌惮,这样的佛教徒不少,不能奢望能改变他们什么,只要让他们少拉几个人下水就很好了。

嘻嘻哈哈  2005.5.4 13:29:58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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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fisher  2005.5.4 13: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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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兄清楚就好!
这个议题就是很牵扯也很危险的,我觉得在这个议题上不必要那么开放,议题一旦展开,wise法师和你都控制不住局面。小打小闹就随他去,这种很是非很因果很牵扯的事儿,不要摆出来大肆议论,你怕找事,就别把招事的事翻出来。我想渔兄和wise法师也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嘻嘻哈哈  2005.5.4 15:58:06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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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兄真够操心的
非常明白渔兄的心思:)

对这类事情的看法:

论坛首先应明确亮出观点,要辩论可以,但必须在清晰的前提下进行,这个前提非常现成,那就是论坛约定,我看这个公约各条目作得不错,细致明确,一目了然,有佛学依据,是有缘之水,完全是有利于学人修学的优秀论坛规则范本,以此为界,立此为绳,事情很容易解决。

嘻嘻,供渔兄参考,不管怎么说,bbs嘛,乱一下也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十天八天,又是一番天气。

十方  2005.5.4 22:04:33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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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法师,请您再读读《地藏十轮》。
其间的分寸及如法与否是极难把握的,这样的诤论还是制止的好。
南无阿弥陀佛!

嘻嘻哈哈  2005.5.4 12:43:57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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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寓  2005.4.27 18: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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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受害者,大家应该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吧?习非成是了!(内空)

悲智  2005.4.27 18:58:11    来自:长春市  QQ:1109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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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逗逗您(内空)

寓寓  2005.4.27 19:38:38    QQ:28773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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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逗逗您
昨夜梦见“寓寓”,今早果真见到沉寂一阵的“寓寓”。:)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4.28 13:35:10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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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寓很不错^_^(内空)

云起  2005.4.28 18:19:08    来自: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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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空)

寓寓  2005.4.29 18:05:08    QQ:28773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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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两句
佛说法四十九年,说圆说偏,说顿说渐,无非都是随着众生不同的根基、不同的机缘而方便应病与药。

金刚经言: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

净空法师,因人因地说法,可能并不圆满,但这么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受到净空法师的影响从而信佛。

南老度的是知识分子,净空法师度的是普通百姓,各有侧重。

正人说邪法,邪法也成正;邪人说正法,正法也成邪。因因缘故,如若您未证道,而评论,是不该啊。

如果需要评论,可以恭请证道的大德来讲。而现在并无大德有发此言语,您抓住其中的字眼不放,而不观看全局,以一叶障目,洋洋自得。已离佛道太远。

佛49年说法,可曾说一字?

===============以======下======签======名=============

嗡嘛呢叭咪哄

诸佛正法贤圣三宝尊,从今直至菩提永皈依。
我以所修施等诸资粮,为利有情故愿大觉成!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
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
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我心怡悦,
愿诸众生远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一叶*  2005.4.28 1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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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反对悲智师兄.
我和悲智师兄的帖子其实有个鲜为人知的因缘.
那天进法华的时候,看到了悲智师兄的帖子,我按提供的地址看了看悲智师兄的文章,这篇文章给我较大的感受.以前也听闻过净空法师的种种好坏,但总是看不清楚,这次经过悲智师兄的阐述,虽然仍然看得不是很清楚,但隐隐使我反省到有些知见我可能步入了误区,是悲智的因缘纠正了我.
看了悲智的文章,虽然不敢贸然说悲智的绝对是正确无误,但至少有一部分是我以凡夫的身份可以认同的.反过来说,也就是净空法师的有些说法确实是存在问题的.正因为如此,我想悲智的文章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所以我有点想"转帖"了...然而我也想到了"说四众过"这一"戒条",犹豫了一番,想到悲智师兄都敢于首当其冲(并且悲智兄的文章中亦有出家人站出来说话了),而我跟在后面的却没点种么?最终我"转帖"了,我用一句"文章是他写的,我是转帖,有责任是他的责任"来安慰自己.
转帖出去以后,我本想引起大家批评一番,从中学点"正见",不过我的奢求落空了,第二天一看"转帖"不见了,收到一条"版主"的论坛短信,内容大约说的是令一些正常(多数)人心理上难以忍受的"警告",里面包含了"地狱"二字.
我很低调且字面上很温文的用"谢谢"二字回了论坛短信,忍住不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再次来到法华这边看看情况...
结果也不乐观,"老战友"嘻嘻哈哈版主删除了主帖,并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不太陌生的"十方"也略微表了态.我于是反省到自己可能是有些不对机了!当然我是有说两句的想法,但终于没提起精神,放弃了...
直到今天再来法华的时候,终于天气状况有所转化.首先注目的是wise法师有所"建议",悲智师兄也实现了发言权,大家也依据经教,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倾向实质的探讨,我觉得很好.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很小方面的浅见:
1.我觉得悲智师兄至少在一些方面讲了真话,也敢于讲真话,不怕自己会有的"报应".
2.悲智师兄虽然在某些方面说的是真话,但也有些地方我觉得不是完全妥当.但作为"参考"问题不是很大.
3.曾经我一度以为用"邪师"二字太激烈了一点,但现在我以为,如果"邪师"二字的界定是恰如其份的话,那么也不算太过.如何界定,还是以"恰如其份"为正,"左倾"会有后遗症,"右倾"难道就不怕有后遗症了吗?
4.从"高级感觉"来讲,净空法师既然"示现"了"说法有过",那么悲智现象所起到的"弥补过错"之"示现"是合乎因缘的.
5.曾有"一字说错,堕五百世野狐身"的不昧因果公案,净空法师的"应机说法"如果得到论坛上师兄的公认的话,试问堕几百世野狐身?若说错N字亦不堕野狐身者,古师何故示现"堕"五百世?今天在此提前这个公案,末学是想给自己的脑袋敲一敲!
(本帖个人就不保留备份了)

徐风依旧  2005.4.28 20:10:39    QQ:150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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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甚善!!!
从经典入手的人,见净老的言论,很难不上火。
从净老言论入手的人,见批评指正的言说,也是很难不上火的。
如无净老讲法,信佛的人不会有这么多。
如无批评指正,“明白人”也不会这么多。
多亏了明眼人的批评指正,才有了现在这么多的“明白人”。
就拿本坛的“明白人”来说吧,是自己就决了“净老的言论不够如法”呢,还是见到批评意见才成了“明白人”呢?嘿嘿,后者居多数吧。因为净老打的多数是擦边球,不是明眼人,是很难看清楚的。
讲法者继续讲法,批评者继续批评,才好啊。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塞外盐巴  2005.4.28 20:29:02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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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很久没回你的帖子,你也很久了吧.
看帖回帖,众生平等.

徐风依旧  2005.4.28 21:12:15    QQ:150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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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同意见,回复就少了。(内空)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塞外盐巴  2005.4.29 8:49:43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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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哉.善哉.(内空)

徐风依旧  2005.4.29 9:35:09    QQ:150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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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兄一向风格鲜辣,怎么这次开小火煨汤了?嘻嘻。(内空)

十方  2005.4.28 22:35:19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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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真实,温和出于自然。(内空)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塞外盐巴  2005.4.29 8:50:11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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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左不右很好,不过自己的聪明才智竟要以某法师的“恶”誉来担当,
择法眼不具,倒来怪没有“邪师”二字提醒,风兄这个理由够可以的啊,连野狐公案都参透了。——明眼人当知,此事是非立判,是真修行人,不见世间过,法华论坛是“和无诤自律公约”的成员,既已入约,岂能不自爱?这是讨论佛教义理心得的地方,不是三五党争、议人是非的场所,风兄,这是两回事,纵护法心切,也应有个分寸:http://hhwz.cbfn.org/pub/1/

十方  2005.4.28 22:29:04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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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
法华论坛偏宗偏人的风气是应该改变的。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4.29 8:07:01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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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兄此题太泛,不好回呀:)
上法华至今约五年了,对于BBS来说,我倒觉得与很多论坛相比算不错了。

十方  2005.4.29 9:05:35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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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主要是观南泉斩猫一贴有感
不管南泉师开悟与否,猫既被斩已死,南泉师就犯下杀戒。我只看到南泉师用心良苦接引学人的一面,而坛子上大多数师兄却看到了圣贤的因果律有别于凡夫因果律。嘻嘻

有些事对教内人土容易混过去,教外人土一般会冷眼旁观。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4.29 9:30:51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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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因缘法是有限制的。
法华论坛,因缘所限,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偏向。
再说,哪一宗、哪一个论坛,完全不存在偏向?

比如,声闻部律,五分律和十诵律又有很多不同。在某些法脉的传承里,为避免受持这些戒律条文时彼此冲突,故规定只传一种,以避免冲突。

比如“而坛子上大多数师兄却看到了圣贤的因果律有别于凡夫因果律”,嘻嘻,这倒未必别人是这样想的呢,猫踪何处基本上就不是思辨的范畴了。或许这是问题考虑的某个角度。到这儿,很难再继续了。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iamfisher  2005.4.29 10:13:14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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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律微细戒有所差别,根本戒并不相背离。(内空)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发布于:2005.4.29 13:25:41    修改于:2005.5.6 14:06:10  
片上  2005.4.29 13:25:41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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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举的这个例子正显示共道.
就这例而言,仍然可以有各自不共的方面...

http://fahua.com/cgi-bin/forum/wiser.cgi?kd=WiseDO&om=18&ot=2
一斑窥豹 :)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

发布于:2005.4.29 14:47:47    修改于:2005.5.6 15:25:44  
iamfisher  2005.4.29 14:47:47    QQ:1220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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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有些敏感了
  片上兄的忧心看来是这个过敏源引起的,我想不妨远离它就是了,至于其他师兄嘛,也不是说倒就倒的,现在的人,不是在BBS上轻易左右得了的,片兄你说是吗?片兄说谈的那个因果律,结合到这个贴子的位置,我们不如暂时先这样探讨一下:对于过去或是现在的高僧大德、名人居士,尤其是公认德高望重、有证量的,我们普通学佛人没有能力、没有资格来评价是非,这事不容易的,有争议的地方,大家保留意见就是了。学海广袤,学人何必分散无谓的精力,执著于作人的鉴定工作?那个南泉一贴上,十方也是这个意思,说的是看不懂以后再看,并也相信因果不会无凭,却并没有示意“圣贤的因果律有别于凡夫因果律”,片兄请细看明鉴,若真有不当的地方,十方随时接受你的批评,如今学人还当照顾眼底,置心行履,趣正需要智慧,破缪也需要智慧,将来有朝一日共聚灵山,再来不迟,不知片兄可否同意后学陋见?

十方  2005.4.29 14:48:35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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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十方兄敏感了吧?
我在那类问题中好像从没跟过您的贴。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4.29 15:11:15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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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现在不是跟了吗?
师兄委婉,十方鲁钝,有点不适应,兴许也算过敏吧。搞不清楚片上意思,闲谈乱扯,见笑了。

十方  2005.4.29 16:40:34    来自: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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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
不管来者是何许人,只看义理讲得如何,通还是不通,言中有物还是无物,进行评论。唯理是从,非常棒。
当然了,在论坛中,应该是实现不了的。同样的话,不同的人讲出来,会有不同的响应,先看人,后看理,看人下菜碟,抱人弃理,人之常情,至少多数人是这样的。其实,这是世俗中的趋炎附势,在学法中的自然蔓延,有些遗憾,但却是没有办法的。

《解深密经》: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塞外盐巴  2005.4.29 9:14:46    来自:北京  

(3106-52)  显示次数:7609(7251+358)     查看塞外盐巴的所有文章 给塞外盐巴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2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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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同意
我反对过您,也赞同过您。扯平。

^^-^^

把握在手心里的是无限,
永恒消融于一个时辰。

片上  2005.4.29 9:33:42    来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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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十方兄的看法!
南无阿弥陀佛!

嘻嘻哈哈  2005.5.4 13:07:20    来自:地球  

(3106-76)  显示次数:6588(6235+353)     查看嘻嘻哈哈的所有文章 给嘻嘻哈哈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76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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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赞
不当机的时候,亦敢说话,是可赞之处。

古道西风胖马,断肠人在天涯。

西风胖马  2005.4.28 23:19:35    来自:天涯  

(3106-47)  显示次数:5901(5586+315)     查看西风胖马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47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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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兄,你看到为净师辩正的帖子了吗?
我和你QQ上谈。

嘻嘻哈哈  2005.5.4 13:39:34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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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啊,QQ来谈吗,好的。
我几天没来fahua看来了,fish通知我的

发布于:2005.5.4 13:58:06    修改于:2005.5.4 14:01:59  
徐风依旧  2005.5.4 13:58:06    QQ:150451518  

(3106-81)  显示次数:6900(6578+322)     查看徐风依旧的所有文章 给徐风依旧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81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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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今晚八九点或者明天我有时间。
介时跟徐兄细说,这个议题不必理他,那些烂帖也不必转他。

嘻嘻哈哈  2005.5.4 16:01:34    来自:地球  

(3106-84)  显示次数:7349(7053+296)     查看嘻嘻哈哈的所有文章 给嘻嘻哈哈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84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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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战友很乆沒聊了,呵呵~(内空)

徐风依旧  2005.5.4 22:24:39    QQ:150451518  

(3106-87)  显示次数:7390(7094+296)     查看徐风依旧的所有文章 给徐风依旧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87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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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不见善知识过。
尤其是末法时代

斧头帮李通玄

李净观  2005.4.29 10:28:01    来自:青青小岛  

(3106-58)  显示次数:5485(5130+355)     查看李净观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8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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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教:师兄心中的善知识是哪一位?(内空)

小山  2005.5.4 9:33:36    

(3106-73)  显示次数:6113(5726+387)     查看小山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73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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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回复。观世音菩萨
我们湛山寺里的几位高僧及我现在的师傅-李金照;还有净空法师。象慧律师,和我就不投缘,难听的话,我就不说了。阿弥陀佛

斧头帮李通玄

发布于:2005.5.8 11:56:58    修改于:2005.5.8 12:01:32  
李净观  2005.5.8 11:56:58    来自:青青小岛  

(3106-90)  显示次数:6177(5818+359)     查看李净观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90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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